搶黃燈概念
根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黃燈信號的作用是淨空交叉路口,使已經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在黃燈期間快速通過。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未越過停止線的車輛不得通行。因此,搶黃燈同樣屬於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違法行為。考慮到車輛制動距離、安全車距等因素,當黃燈亮起時,只要機動車車身任何一部分已經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不應當認定為搶黃燈。
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持續閃爍的黃燈屬於閃光警示
信號燈,提示車輛、行人通行時注意瞭望,確認安全後通過。此類信號燈主要目的是提醒和警示車輛和行人,不具有控制交通先行和讓行的作用。因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違法行為導致的
交通事故中,相當一部分是由於黃燈信號期間搶行、且未能及時通過路口導致的。“搶一秒,毀一生”,搶黃燈也許節省了幾秒甚至是一秒,但可能就會發生車毀人亡的慘痛事故。必須提醒廣大駕駛人,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駕車通過路口時一定要遵守交通信號,保持安全間距,不闖紅燈,不搶黃燈。
原因
第一,前方跟隨的車輛是大車,由於視線被擋,只想著儘快通過,到了十字才發現搶了燈;
第二,行車時駕駛員性情急躁,心態欠佳,為趕時間,不願意多等;
第三,臨近十字路口,不提前減速,到十字路口時突然發現黃燈閃爍,因怕造成客傷,故不敢踩急剎,只好硬著頭皮強行通過;
第四,部分十字未安裝信號燈讀秒器,而造成搶黃燈。
危害
“搶黃燈”實際危害遠遠大於“闖紅燈”, 許多事故都是搶出來的。
黃燈轉換時,其他方向的車輛和行人已經開始通行,待“搶黃燈”的車輛衝過停止線,正與兩側通過
斑馬線的行人相遇,待行至十字路口中間,恰好與橫向穿越道路的車輛相遇,且闖行的車輛往往是加速行駛,因此相當危險,極易引發事故。此外,黃燈時強行進入路口,也很容易造成十字路口堵死,從而降低道路的通行能力。
避免方法
平穩的心態:
首先要有一個平穩的心態,不急不躁,把乘客的生命安全和責任意識放在第一位。當即將行駛到十字路口時,先減速慢行,注意觀察路口情況,提前把腳放在
剎車踏板上,隨時做好停車的準備,謹慎通過。當黃燈開始閃爍時,應提前把車停在斑馬線以外,做到車讓行人,要把斑馬線視為一堵牆來看,遇前方大車,儘量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避免視線被擋,而造成搶燈違章。
“實線虛線斑馬線 都是生命安全線”、“心頭常亮紅綠燈 安全行駛伴人生”、“寧繞百步遠 不搶一步險”。
減速慢行:
從新交規實施首日的情況來看,初步顯現出規範駕駛行為、增強安全意識、預防交通事故的積極效果,因違反交通信號導致的交通事故大幅下降。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通信號,一些常見的違法行為如闖紅燈、故意遮擋污損號牌等有所減少,北京、上海、天津、瀋陽、
南京、長沙等許多城市出現了機動車通過路口提前減速慢行、主動禮讓行人的講安全、講文明的新氣象。維護法律的統一性、嚴肅性。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加大執法力度,從嚴查處不按規定懸掛或遮擋號牌、闖紅燈、酒後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據北京、天津、南京、
杭州、濟南等城市統計,新交規實施首日接報的交通事故起數分別比前日下降了9.3%、23%、26.7%、18.4%、29.8%,未發生因違反交通信號指示造成的惡性交通事故。針對一些網友提出的黃燈亮時緊急制動造成的車輛慣性前行等問題,這位負責人表示,黃燈亮時,只要機動車車身任何一部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繼續通行,不認定為闖黃燈。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繼續通行,未越過停止線的車輛要停止通行。。對一些網友反映的交通信號設定問題,公安交管部門將認真聽取意見,積極採納、不斷改進.
相關新聞
最嚴交規實施首日事故下降
“史上最嚴交規”實施已有兩日,其中“闖黃燈扣6分”一條最受關注,甚至被評為“違反牛頓第一定律”。昨天,公安部交管局相關負責人稱,只要駕駛人注意,不搶黃燈和不發生追尾事故是可以實現的。而有專家建議,全國應統一黃燈標準,縮短黃燈時間,使其只起警示作用,不再承擔清空路口的作用。
記者昨天從公安部交管局獲悉,“史上最嚴交規”實施後,常見常發的闖紅燈、故意遮擋和污損號牌等違法行為有所減少。
公安部交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在新交規實施後,顯現了規範駕駛行為、增強安全意識、預防交通事故的積極效果。一些常見常發的違法行為如闖紅燈、故意遮擋和污損號牌等有所減少,北京、上海、天津、瀋陽、南京、長沙等許多城市,都出現了機動車通過路口提前減速慢行、主動禮讓行人的情況。
據了解,在新交規實施後,各地交管部門按照新規定從嚴查處不按規定懸掛或遮擋號牌、闖紅燈、酒後駕駛等,違反交通信號的交通事故大幅下降。
據交管部門統計,北京、天津、南京、杭州、濟南等城市,新交規實施首日接報的交通事故起數分別比前一天下降了9.3%、23%、26.7%、18.4%、29.8%,未發生因違反交通信號指示造成的惡性交通事故。
論戰爭議
“史上最嚴交規”成效顯著,卻存在取證難的執法盲區。交叉口,當交通信號燈閃爍將變黃時,許多車輛明顯減速滑行。駕駛員們注意力集中多了,不過搶黃燈等現象還有。一位車主坦言,城市內信號燈設定不同,綠燈閃爍時間也不等,在對道路不熟的情況下,很難做到一個黃燈都不搶。
“搶黃燈”爭議有增無減
“史上最嚴交規”實施兩日來,對於“搶黃燈”的爭議一直沒有停止。在微博上,網友也展開了激烈討論,有支持的也有反對的,還有給交管部門支招的。
支持
“作了伐得料額寧”:開過路口原本就是要減速,像這些常識都是靠開車的人自覺遵守,規定出來了,一下子要那些隨意開車的人是不能接受,但總比出事故好吧。良好開車素質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到的,希望大家從我做起,減少事故率。
“暴走的俠客”:十字路口減速讓行!這是基本的機動車行駛規則!可惜我們沒有做到!扣分很正常!我支持!沒有良好的習慣!那么就讓我們從懲罰教育開始!
反對
“音樂人楊海潮”:黃燈這個規定太恐怖了。我剛才遇到綠燈突然變黃,而我離線也就一米吧,一個急剎車卻已過線,黃燈還沒變,於是接著開過去。如果這樣被罰6分,那車沒法開了。綠燈變黃燈連一點過渡都沒有說變就變,制定這條交規的人不知道什麼叫慣性嗎?
“Meteor-Across”:不能接受。設定這個法規沒有考慮實際情況,不知不覺今晚闖了兩個!!!前面綠燈剛開始閃,前邊車那哥們一腳剎車,差幾厘米就撞了,嚇死我了!還是綠燈呢!
各方觀點
公安部:黃燈起清空路口作用
針對社會上的爭議,公安部交管局有關負責人昨天表示,黃燈信號的作用是清空交叉路口,只要駕駛人注意力集中、與前車保持安全車距,行經交叉路口時減速慢行、謹慎駕駛,搶黃燈和追尾是可以避免的。
這位負責人指出,在車輛正常行駛過程中,只要駕駛人注意力集中行經交叉路口時減速慢行、謹慎駕駛,搶黃燈的違法行為和追尾事故是可以避免的。針對一些網民反映的交通信號設定存在的問題,公安交管部門將聽取意見,不斷改進。
公安部交管局表示,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是汽車社會最基本的原則。這位負責人呼籲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新規定,共同維護正常的交通秩序,確保廣大人民民眾安全順暢出行。據悉,公安部已要求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嚴格落實新交規的要求,維護法律的統一性、嚴肅性。
專家:黃燈不應承擔清空路口作用
昨天,一位不願具名的交通管理專家稱,“黃燈停車”要安全穩妥,而不是急剎,網友們爭議的“闖黃燈”問題確實存在。“還是要安全穩妥停車,如果真的只差個一米,即使是急剎車恐怕也不能停到停止線內,如果真的停不住也就過去了,但其中不包括離停止線有段距離見了黃燈還踩油門通過的,這種就是搶黃燈的做法。”專家說。
據該專家介紹,黃燈的設定在全國並不統一,北京的黃燈時間是4秒,而他建議應縮短為2至3秒,且應全國統一。“如果是2秒,會讓司機沒時間搶行。”專家說,黃燈在交通法中起的是警示作用,應為過渡,而不是清空路口的作用,清空“功能”應由路口四個方向均是紅燈的時間段來完成。如果按規定,“黃燈”也具有了清空路口的作用,就和紅燈作用沒有區別了。
北京:倒計時信號燈是科技的倒退
隨著“闖黃燈”熱議,又有司機提出安裝倒計時信號燈,做到心裡有數。交管部門表示,本市城區使用的智慧型信號燈,是更為先進的信號燈,不會安裝倒計時信號燈。
據了解,本市城區燈控路口早就實現了由計算機實時最佳化控制,採用先進的線圈感應技術,可以自動感應路口的車流量變化,並通過這一數據,隨時調整紅綠燈的配時。如路口南北向車流不斷,而東西向車很少時,系統會自動延長南北向綠燈時間。這種配時方式是世界上最先進的一種交通管理模式,可大大提高路口通行率,減少交通擁堵。
至於智慧型信號燈為何不通過倒計時方式來工作,更方便司機通過路口,這是受技術影響,計算機還不能做到檢測車流量變化的同時,完成倒計時計算。而如果為了配合倒計時,將先進設備都換回原來的初級設備,則是交通科技管理的一種倒退。
各地多地暫不處罰闖黃燈
前晚,深圳交警表示,暫時不會對闖黃燈行為作出處罰。
深圳交警在其官方微博回應稱:深圳暫未對闖黃燈的行為進行處罰,一是因抓拍闖紅燈的電子警察系統暫不支持抓拍闖黃燈;二是需對信號燈的配時進行進一步排查;三是黃燈畢竟不同於紅燈,需制定嚴格的查處程式和科學的處罰標準。
濟南、黃山等地交警也在接受採訪時稱,因技術原因,暫時不會對“闖黃燈”的車輛進行處罰。
同時,多地警方表示,新規實施後將嚴查闖紅燈、涉牌等違法行為。
他山之石
>>俄羅斯黃燈原則上禁止通行
按照俄羅斯的交規,黃燈原則上是禁止通行的,但如果司機來不及剎車,闖黃燈則被默許。據一名常駐莫斯科的記者介紹,他本人在莫斯科駕車時也有過闖黃燈的經歷,但都沒有被罰款或扣分。
>>韓國通過時變黃燈不罰
按照韓國的交通法規,闖黃燈會被處以6萬韓元(約350元人民幣)的罰款,並被扣15分。一般情況下,如果司機在通過停止線時綠燈突然變成黃燈,不會被罰款扣分;如果在通過停止線前已是黃燈,則必須剎車停行。
>>新加坡路面設三個箭頭
新加坡道路在停止線之前,由近及遠有3個箭頭,每個箭頭之間距離約10米。如果信號燈從綠燈變為黃燈時,車輛處於離停止線最遠的第一個箭頭位置,此時強行通過要被罰款扣分。如車輛處於離停止線較近的第二或第三個箭頭時,車輛通過則視為正常通行。
處罰規定
法規
按照我國《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車輛在黃燈閃時進入路口,就被罰款200元記三分,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將加重一級責任。
停住就不罰
按123號令,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記6分,這包 括闖紅燈和闖黃燈。
黃燈原本是對司機以警示、對交通以緩衝。之所以做出如今的規定,是因為在黃燈時區內發生了不少交通事故。而事故的根本原因是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意識,甚至使原本是警示燈的黃燈變成了“加速預告燈”。
按國際慣例,黃燈亮時應停車,不停車屬於違章。若黃燈亮起時車身任何一部分已過線,都可繼續開過去。如沒過線則應剎車停住,哪怕越過斑馬線也要停住,只要停住就不處罰。
最新處置辦法
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等兩個新部令自2013年1月1日實施以來,受到社會廣泛關注。從實施一周的效果來看,新規在規範駕駛行為、減少交通違法、預防重大交通事故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已初步顯現。
一些民眾比較集中地對“闖黃燈”的相關處罰規定提出了意見和建議。對此,公安部高度重視,感謝廣大人民民眾對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關心、支持。日前,公安部交管局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門對違反黃燈信號的,以教育警示為主,暫不予以處罰。公安部將深入聽取各方面意見,科學論證,根據我國道路交通管理的實際,進一步細化、明確對違反交通信號燈違法行為的查處情形和處罰規定,更好地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