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白什麼叫“閱件”。
“登記”是公文辦理程式——收文辦理程式——第一階段——公文的收受與分流里的第三個程式。
登記的程式如下:
第一階段——公文的收受與分流:簽收、啟封、登記;
第二階段——辦理收文:
擬辦、請辦、批辦、分發、承辦;
第三階段——組織傳閱與催辦:傳閱、催辦。
第四階段——處置辦畢公文:
清退、銷毀、暫存、立卷、
歸檔。
閱件登記就是機關的綜合辦公部門或公文處理部門對閱知性檔案進行登記,將公文標題、密級、發文字號、發文機關、成文日期、主送機關、份數、收文日期及辦理情況逐項填寫清楚。
這裡的“辦理情況”不是指對檔案中的事件進行辦理,僅指將傳閱件送給哪幾位機關首長閱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