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辦是宣傳機關秘書部門對有關工作的請示報告提出的初步處理意見,供領導審議決定。擬辦時要根據來文要求,擬明應主送哪位領導審閱和批示。擬辦意見中要寫明來文應由何部門承辦,並提出承辦要求、時限等。如需幾個部門聯合承辦,也應在擬辦意見中寫明並指出主辦單位。對於需要傳達的檔案,擬辦意見中要提出傳達範圍、傳達時間、傳達形式、傳達步驟和由誰傳達。秘書部門負責人應認真研究來文內容和發文機關的要求,周密考慮處理方案,提高擬辦質量。擬辦意見屬於請示或建議的性質,要寫得簡明扼要,清楚確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擬辦
- 簡介:是一項輔助決策活動
- 目的:為決策活動提供可供選擇的方案
- 注意事項:意見要簡明、具體、得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