閬中市農業農村局

閬中市農業農村局

閬中市農業農村局,是閬中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閬中市農業農村局
  • 隸屬閬中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種植業、畜牧、農機、農能等農業各產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二)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
(三)指導糧油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糧油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負責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政府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經批准後指導實施;擬訂農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配合市財政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
(四)指導農業產業化經營,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組織擬訂優勢特色效益農業、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
(五)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責任,擬定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農業標準體系、檢驗監測體系、認證體系的規劃和項目計畫;承擔全市無公害農產品基地創建及產品認證工作;負責全市農產品生產條件及農業環境的監測評價;負責對農業投入品監督檢查,防止禁用、限用農業投入品進入流通環節;負責對農業投入品中對人體有害的物質,農藥、肥料殘留、激素、重金屬殘留等進行監測;負責組織制定“三品一標”生產技術規程以及對農業生產過程的監測。
(六)負責全市農牧業、農能、農機行政執法工作。
依法實施農作物種子、種苗、農藥的許可及監督管理;開展有關肥料的監督管理;負責農業生產資料的資質審查及違法案件的查處;參與農資市場秩序的整頓、規範和農資打假工作。
依法實施種畜禽、獸藥的許可及監督管理;負責飼料飼政、獸藥藥政、獸醫醫政和種畜禽管理等行政執法工作;指導飼料、飼料添加劑和獸醫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工作;對畜牧業生產、獸醫獸藥、飼料飼草、商品流通、畜產品加工等進行行業管理。
負責全市農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全市農業機械進行行業管理;研究提出全市農機安全生產管理各種法規、規章的實施意見,制定標準並監督實施;依據《四川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四川省農業機械安全監理和事故處理條例》及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3號《四川省農業機械事故處理辦法》等安全法規,負責全市拖拉機(含運輸型拖拉機)、農業工程機械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工作;依法對全市農業機械產(商)品生產、銷售、維修進行質量監督和行業管理,規範農機經營市場,會同相關部門打擊假冒偽劣農機產品。
依法辦理生活污水淨化沼氣工程方案審批、備案、監管及竣工驗收;會同有關部門對產品質量進行監督管理。
(七)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對全市農作物的病、蟲、草、鼠進行準確、及時的預測預報;擬定植物檢疫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有關標準並負責實施;監督市內植物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指導、組織撲滅;對植保新技術、農藥新品種進行試驗、示範、推廣。
(八)承擔農業防災減災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的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九)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開展相關農業統計工作,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十)制定全市農技推廣規劃、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農業科技創新體系、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組織引進農業先進技術,組織實施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
(十一)負責農業資源區劃和資源保護工作,研究制定土壤資源調查;改良培肥,開發利用規劃重大技術措施;編制中低產田改造開發、基本農田建設和保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農業綜合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二)負責農村能源建設和資源環境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農業資源環境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監督農村能源建設項目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對產品質量進行監督管理。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職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承擔農民科技培訓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的有關工作。
(十四)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工作;負責局下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的上報工作,按照許可權管理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工資、機構編制。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動物科技站(生產股)
負責畜牧業招商引資、生產統計、牧情信息和鄉鎮畜牧產業目標考核等產業發展綜合性事務工作;負責推廣畜禽品種改良,提高養殖效益;負責畜牧科技宣傳、培訓和科技助農增收等科技推廣綜合性事務工作;負責畜牧產業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指導工作;主辦畜牧產業發展項目的申報及實施工作;主辦庫區扶貧、革命老區貧困村扶貧、扶貧聯繫鄉鎮及幫扶村、計生“三結合”等工作;主辦產業發展相關物資收發管理等後勤保障工作;協辦信訪工作。
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負責重大動物疫病防制的技術指導、物資供應和日常事務等工作;負責擬定動物免疫計畫,指導和監督動物免疫接種、場地消毒、畜禽驅蟲等工作;負責動物疫病監測、疫情報告、疫點撲滅、疫病診斷工作;負責動物防疫體系建設;負責動物免疫日常監測管理工作;負責培訓和指導基層獸醫業務工作;協辦信訪工作。
動物衛生監督所(執法大隊)
負責重大動物疫病防制的免疫、檢疫、堵疫、執法監督和日常動物衛生的監督執法管理工作;負責重大動物疫情撲疫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市動物、動物產品檢疫日常管理和城區屠宰企業駐廠檢疫工作;負責動物衛生證、章、標誌的核發、管理和相關規費的收取工作;主辦全市獸藥經營和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協助局法規股辦理畜牧獸醫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執法管理工作和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協辦信訪工作。
市農牧業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事務工作;承辦機關文電、信息、宣傳、會務、檔案、保密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有關綜合性報告、檔案的起草;負責全市農情信息的收集發布;擬訂全局性工作計畫、總結和安排意見;承擔人大檢疫和政協提案辦理;承辦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對外協調和接待工作;負責機關後勤股指農曆和服務工作。
市農牧業局計財股
負責計畫財務和項目管理;擬訂農業與農村經濟發展戰略,編制農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專項計畫並監督實施;研究提出有關農業和農村發展的財政、稅收、信貸和保險政策的建設;指導和監督農業補貼政策的實施;研究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項目建議並負責項目和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和農業統計工作;指導和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和政府採購工作。
市農牧業局人事股
按照許可權管理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局下屬事業單位和鄉鎮農業服務中心專業技術職務的申報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做好鄉鎮農業服務中心跟蹤人員的招聘、調動、考核及中心主任的任免工作;指導農業幹部繼續教育培訓;負責並指導農業行業的勞動保護、傷殘優撫、社會保險、就業服務等工作;負責局黨委日常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市農牧業局信息站
負責農業信息調查,及時提供有價值的農業信息。負責全市農作物產量調查與統計。負責全市農業信息服務體系建設的指導與管理。承擔國家農業部農產品物價信息調查。承擔四川省農業廳農業基點調查與統計。負責農業新聞宣傳。
市農牧業局政策法規股
負責農牧業法制建設,組織開展農業產業政策研究,提出農業產業保護和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相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等知識的宣傳培訓;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和執法監督工作。
市農牧業局安保股
負責信訪、安全、維穩等工作;負責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
市農牧業局經作股
擬訂全市經濟作物發展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經濟作物生產主要技術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經濟作物規劃布局,指導結構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指導經濟作物產業基地建設,負責經濟作物項目的論證、申報立項並組織實施;負責新品種、新技術、新模式的選育、引進、篩選,試驗、示範總結和推廣工作;負責“菜籃子”工程的組織實施。
市農牧業局農經站
指導農村土地承包、流轉和土地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承擔農民負擔及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日常監督管理、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等工作;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與發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農村經濟統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等工作;組織對農村集體經濟收支、農民負擔等情況的監測。
市農牧業局種子站
負責全市農業、農村能源行政執法工作;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種子、種苗、農藥、肥料等農業機械進行監督和管理;對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受理承辦違反農牧業和農機法律、法規、規章案件的投訴、舉報、協調和查處。
市農牧業局蔬菜生產辦公室
貫徹執行蔬菜產銷和蔬菜基地保護方面的方針政策,擬訂全市蔬菜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全市蔬菜生產、銷售、科研工作;負責全市蔬菜新技術、新品種、設施蔬菜設備的引進、試驗、示範、培訓和推廣工作,指導全市蔬菜生產結構調整和基地建設,引導蔬菜產、加、銷一體化發展;負責協調全市蔬菜市場體系建設及農產品“綠色通道”的組織實施工作。
市農牧業局農農業技術推廣中心
制訂並組織實施農業技術推廣計畫,擬定大小春作物高產栽培意見,提供農作物生產信息及階段性指導意見。引進農業新品種、新技術,組織試驗示範及推廣。開展糧油豐產示範、技術攻關,實施好糧油豐產項目。開展農業技術指導、技術培訓、技術諮詢、技術承包,科學引導農業生產合理布局、調整結構,幫助農民增收、農業增效。
市農牧業局果樹站
擬定全市水果產業發展規劃。承擔全市果樹管理的技術指導、技術培訓、技術示範及推廣。負責全市果樹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示範及推廣。為水果產業發展提供產前、產中、產後服務。
市農牧業局科教站
負責農業系統科技成果的申報、管理。制定農民科技教育計畫,實施國家農民科技教育有關項目,編印科技教育資料。組織開展農業科技宣傳活動。負責全市農業服務體系的管理和建設工作。
市農牧業局農產品質量管理中心
負責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參與起草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方面的意見、建議。參與擬定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農業標準體系、檢驗監測體系、認證體系的規劃和項目計畫等。承擔“三品一標”的培育、申報認證及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農產品生產條件及農業環境的監測評價。負責對農業投入品監督檢查。負責組織制定無公害農產品生產技術規程以及對農業生產過程的監測。
市農牧業局農能辦
貫徹執行農村能源開發利用節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及技術標準規範;組織開展農村能源資源調查與評價,編制農村能源發展規劃;指導、監督農村能源建設項目的實施;組織開展農村能源科學技術普及、宣傳教育、培訓、職業技能鑑定、以及技術合作與交流;組織開展農村能源技術、工藝、產品的試驗、示範及推廣;會同有關部門對農村能源技術推廣和產品質量進行監督管理。
市農牧業局植保站
對全市農作物的病、蟲、草、鼠進行準確、及時的預測預報,為防治提供科學依據,並指導大面積的防治工作。進行技術宣傳、培訓,對植保新技術、農藥新品種進行試驗、示範、推廣。對無公害農產品生產進行技術指導、示範推廣。嚴格控制危險性病蟲雜草的傳入、傳出,並根據“條例”對農產品進行產地檢疫,調運檢疫。
市農牧業局土肥站
負責土壤監測、檢驗、分析評價,肥料環境影響監測、檢驗、肥效分析評價。負責土肥新技術推廣、培訓,新肥料試驗、示範。實施農業綜合開發、旱作節水等項目工程,負責中低產田土改造項目的工程勘測設計、施工監理。農田環境監測,農田環境分析評價,農田廢棄物監測。基本農田保護。
市農牧業局水產局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野生動物保護法》;負責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漁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水生野生動物、漁業資源和環境的保護;負責水產養殖生產的技術指導和病害防治工作;負責漁業重大項目的論證、實施和管理工作。依法行使漁政監督管理職能,承擔漁業水域的環境保護,負責禁漁區、禁漁期等漁業資源保護制度的實施,維護漁業生產秩序;承擔全市漁業、水產品質量等執法檢查,依法查處電、炸、毒魚等漁業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漁業糾紛的調查處理、漁業水域環境污染的調查處理;承擔全市漁業捕撈許可證核發及辦理相關證書;負責漁業船舶的檢驗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農牧業局農機化發展股
負責擬定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政策、技術規範並指導監督實施;負責農業機械化生產道路、農機具等農機化基礎設施的建設指導;負責農機產品市場管理;負責農機維修市場管理;負責農機生產企業指導、協調工作;負責編制和申報全市農村機電提灌發展規劃和提灌機械年度維修,農村機電提灌提水指導和更新改造項目的實施;負責農村機電提灌站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和國家、集體、個人投資提灌站的生產管理等工作。
農牧業局農機監理站
組織開展農機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依法查處罰違法行為,依法處理農機事故。承擔農機號牌、駕駛證、行駛證的證照核發、拖拉機檢驗及過戶、變更、異動登記、補證換證、註銷、吊銷等工作;負責農機銷售及維修市場的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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