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順慶區農業農村局

南充市順慶區農業農村局

南充市順慶區農業農村局,是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充市順慶區農業農村局
  • 隸屬: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種植業、養殖業、農場和農業機械化等產業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農牧業、農村經濟和農業機械化實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制定優勢特色效益農業、畜禽優良品種發展、現代農牧業產業基地建設、大宗農畜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蔬菜、蠶桑產業、農機化發展及農牧業科研、技術推廣、農牧業資源環境建設、農牧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等規劃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農牧業和農村經濟的規範性檔案,參與擬訂涉農財稅、價格、金融保險等政策,提出農牧業產業保護的政策建議。
(二)指導糧油畜禽等主要農牧產品生產;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牧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引導農牧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負責監督實施農牧業綜合開發規劃;辦理農牧業建設項目的立項論證、申報、審批、指導實施和驗收等工作;配合區級財政部門組織實施農牧業綜合開發有關項目;負責提出區級涉農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意見並組織執行,提出扶持農牧畜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項目建議,並與財政部門共同制定實施方案並指導實施;負責農牧業各項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參與組織實施種糧農民補貼、畜禽養殖補貼、農資產品補貼和政策性農牧業保險工作。
(三)指導農牧業產業化經營,促進農牧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畜產品品牌;組織實施“菜籃子”工程;指導服務全區蔬菜生產、銷售、加工等環節,組織實施蔬菜產業新品種、新技術、新農藥、新設備的引進、試驗、示範及推廣;制定全區蔬菜產業標準;負責品牌塑造及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等工作;承擔農業機械產品生產、銷售、維修質量的監督和行業管理;組織農業機械化服務;實施農機安全監理和政策指導。
(四)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扶持農牧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畜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
(五)組織、協調農牧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依法實施農作物種子、種苗、農藥、肥料、農用膜、食用菌種、蠶種、獸藥、飼料、牧草種、疫苗的許可、備案及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農牧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負責農牧業生產資料產品質量的檢測和監督管理;參與農牧業生產資料市場秩序的整頓、規範和農牧業生產資料打假工作;負責農牧業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依法查處本行政區域內涉及種植、畜禽的行政違法行為和農民負擔、農牧技術推廣等涉農案件;依法承擔農牧業所涉行政複議。
(六)承擔提升農牧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負責農牧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組織開展農牧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依法開展區級農牧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報送有關農牧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負責生豬屠宰管理職責;指導農牧產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機構考核;依法組織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牧產品生產基地認定、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
(七)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和畜禽疫病防治;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動植物防疫檢疫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監督疫情並組織撲滅;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擔引進農作物種子(種苗)、種畜、種禽和牧草種的檢疫審批的有關工作;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承擔農牧業防災減災責任;監督農牧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禽苗、畜種等救災物資的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
(九)管理農牧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牧業和農村經濟運行;開展相關農牧業統計工作,負責農牧業信息體系建設,指導農牧業信息服務。
(十)負責農牧業先進技術的引進、農牧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農牧業科技成果轉化、技術推廣、畜禽優良品種以及畜禽繁育、飼養新技術推廣;負責農牧業科技成果管理,指導農技推廣體系和畜牧業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牧業植物新品種、畜禽新物種保護、農牧業轉基因生產的監督管理;配合有關部門組織農牧業科研成果的鑑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農牧業科技創新體系和農牧業產業技術服務體系建設。
(十一)負責農牧業資源和農村能源建設管理工作;指導農用地、宜農灘涂、宜農濕地以及農牧業生產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運用工程設施、農藝、生物、動物等措施發展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農牧業;負責農牧業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工作;負責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村節能減排;承擔指導農牧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提出劃定農牧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的政策建議,指導發展生態農業、循環農業、休閒農業;負責城鎮沼氣開發,對城鎮沼氣池設計、建設、運行實施管理。
(十二)指導農牧業職業教育和農牧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承擔農民科技培訓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農牧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的有關工作。
(十三)承辦政府間農牧業涉外事務;參與擬訂農牧業對外開放政策和外向型農牧業發展規劃,指導外向型農牧業發展,組織開展農牧業貿易促進工作和有關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牧業援外項目。
(十四)負責水產漁政工作,擬訂漁業資源保護、利用規劃;負責全區漁業生產,指導全區水產品加工、流通和市場建設;負責全區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和水生動物的防疫、境內檢疫工作以及漁藥、漁飼料使用環節的監督檢查;負責全區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管理,實施全區漁業環境監測,牽頭查處全區漁業污染事故,協調全區重大漁事糾紛,查處全區重大漁政案件;負責全區漁船管理,負責全區漁業船舶登記和船員考核;辦理全區養殖水面許可證。
(十五)承擔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六)履行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掛科技教育股牌子)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保密等工作;承擔新聞發布和政務公開工作;負責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負責農業對外貿易促進和農產品出口基地建設工作;負責農業招商引資工作;承辦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人事工資以及黨建等工作;負責農業系統職稱評審及管理工作;負責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承擔涉農國外智力引進工作;指導局屬社會團體工作;負責機關幹部以及下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科技創新體系、產業技術體系、技術推廣體系與農民教育培訓體系建設相關工作;組織開展農民從業技能、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和全區農業機械操作人員、拖拉機手的培訓工作;指導監督全區農機系統安全、消防工作。
財務股
負責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稅收、信貸和保險等政策建議,指導和監督農業補貼政策的實施;研究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項目建議,承擔農業建設項目的篩選、立項、申報、審批和監管工作;負責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負責局下屬事業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財務審計工作。
行政審批綜合股(掛農牧業綜合執法大隊、植保植檢站牌子)
負責農業法制建設;承辦局機關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牽頭查處全區漁業污染事故,協調重大漁事糾紛,查處重大漁政案件,指導漁業安全生產;負責全區漁業船舶登記和船員考核,漁業許可證的審核、辦理和發放等;負責全區拖拉機(含運輸型拖拉機)、農業工程機械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機手的年檢審、考核牌(證)核發、農機生產安全檢查、事故處理等工作;指導農作物新品種、種質資源及野生植物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工作;承辦外來物種管理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及病蟲害檢疫和測報;組織開展本區的農牧業綜合執法工作;負責本區農牧業投入品市場的監督管理,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對涉農法律、法規管理範圍內的投訴、舉報和行政調解工作;承辦上級及相關部門交辦、移送的涉農違法案件;負責全區農牧業執法體系建設;承辦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糧油經濟作物股(掛市場信息股牌子)
負責糧油、經濟作物種植結構和布局調整、耕作制度改革及標準化生產工作;負責農作物遺傳資源保護工作;承擔指導糧油、經濟作物產業基地建設工作;負責全區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參與種糧農民政策性補貼的組織實施和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負責編制全區蔬菜生產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對新老菜地的基礎設施進行規劃、修建和管理;負責菜田管理,發展基地面積,管理菜田基金;承擔全區蔬菜生產技術指導,負責無公害蔬菜生產與銷售,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蔬菜產品質量檢驗檢測工作;組織實施蔬菜生產、銷售調查研究和信息反饋工作;指導休閒農業發展;擬訂全區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建設、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農產品行銷促銷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產品市場標準化建設與管理;負責農業生產統計、預測、信息發布工作;負責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管理農業農村經濟信息工作,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畜牧水產股
負責畜牧業生產、畜牧科技推廣、畜牧技術服務工作;組織畜牧業重大項目的論證、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畜禽資源調查、畜禽良種登記和管理以及優良畜禽品種的推廣工作;承擔畜牧產業基地建設工作;指導畜牧養殖企業進行標準化生產;負責全區水產品防疫檢疫、加工、流通以及
生豬屠宰相關管理等職責;指導全區種草養畜生產及退耕還草工作;負責擬訂漁業資源保護、利用規劃;負責全區漁業生產;負責全區的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管理,實施全區漁業環境監測。
農村合作經濟管理股
承擔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農民負擔及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監督管理、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等工作;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與發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農村經濟統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等工作;組織對農村集體經濟收支、農民負擔等情況的監測;組織開展農牧業和農村經濟重大問題的調研,提出深化農牧業和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建議;負責協調農村金融政策。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股(掛綠色食品辦公室牌子)
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農產品及相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的擬訂;擬訂農業科技教育發展規劃及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編制農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制定農業區域開發計畫;承擔組織、指導農產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考核工作;負責無公害、綠色、有機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誌建設等監督管理工作;承擔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生產基地認定、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等有關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和信息報送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工作;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承擔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的有關工作。
獸醫獸藥和飼料飼草股(掛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牌子)
貫徹執行獸醫、獸藥質量管理和國家飼料行業有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開展獸醫醫政、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官方獸醫、執業獸醫的培訓、資格認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動物診療機構、鄉村獸醫的管理工作;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獸藥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和使用環節的監督等;負責獸醫生物實驗室建設和安全監管;組織查處重大畜禽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及指揮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畜禽產品信息統計並會同有關部門發布;負責飼料和牧草種子質量標準監督管理;負責飼料資源的保護及開發利用;組織飼料及飼料添加劑重大項目的論證、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漁藥、漁飼料使用環節的監督檢查;指導農區種草養畜生產及退耕還草工作。
農業機械化股(掛農機監理站牌子)
負責貫徹執行農機機械化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和管理辦法,擬訂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全區農機化發展重點、發展方向進行調控、監督、服務;負責全區農機化發展資金的籌集和專項資金的分配管理、使用監督工作;指導全區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鎮基層農機服務組織的政策業務;負責組織全系統開展農業生產、農村經濟
發展、抗災、救災的農業機械化服務;擬訂全區機電提灌及農機節水灌溉事業發展規劃、年度維修技改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電提灌設備維護管理;指導機電提灌站、農村機電提灌及節水灌溉專業服務組織提水灌溉和抗旱;指導全區農機行業安全生產,組織協調全區農機安全監督管理,對全區農機安全監督機構進行業務管理、政策指導;負責全區農業機械產品的生產、銷售、維修的質量監督和行業管理。
土壤生態與資源環境股(掛區農村能源辦公室牌子)
負責擬訂土壤肥料和農業資源環境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承擔耕地質量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耕地質量建設、生態農業和農業資源開發利用等重大項目的論證、立項並組織實施;承擔土壤肥料和農業資源環境重大技術措施的制定並組織實施;承擔指導農用地的保護和管理工作;負責農村能源和城鎮生活污水淨化沼氣池建設和管理;承擔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承擔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和發展農業循環經濟工作;承擔指導農用地、宜農灘涂、宜農濕地的保護和管理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周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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