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國務院正式批准《福建海峽藍色經濟試驗區發展規劃》,福建成為全國四個海洋經濟發展試點省份之一。福州由此開始在福清江鏡鎮規劃建設閩台(福州)藍色經濟產業園,主動承接台灣產業轉移、對接平潭綜合實驗區優惠政策、引導高端產業向園區集聚,加快園區發展。這也是福清市著力打造閩台海洋經濟合作的新高地,標誌著福清市藍色經濟將邁入大發展時代。
該產業園規劃總面積約65平方公里,一期開發面積達22.2平方公里。在此次出台的新舉措中,福州明確園區瞄準發展臨海裝備製造產業、海洋生物產業、海洋服務產業等三大產業。
閩台(福州)藍色經濟產業園將引進商貿、旅遊、物流、會展服務業,利用平潭設立保稅島政策,促進保稅產業外包服務的發展;探索允許台灣相關服務機構、人員在園區開展相關業務,推動海洋現代服務業集聚發展,形成以海洋文化創意、海洋信息服務、海洋科技服務為主導的園區現代海洋服務業發展體系,建成重要的現代海洋服務業集聚區。
福州給予財政資金、創新補助、金融、稅收、用地用海、人才、住房等多方面的政策優惠,包括鼓勵園區企業自建或引進高校、科研機構在園區設立研發機構,支持金融部門在園區設立分支機構,為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鼓勵高新技術企業探索和拓展抵押貸款業務等,扶持藍色經濟產業園產業發展。
今後三年內將投入100億元形成園區四縱四橫的主幹路網,五年內投入200億元逐步完善產業園65平方公里的基礎配套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