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三農”、扶貧開發、生態移民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政策措施。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指導、組織、開展農業綜合執法。承擔城市“菜籃子”建設工作。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鄉村治理、農村人居環境等農村融合發展工作。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三、貫徹執行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和發展農業品牌。參與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墾、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調整最佳化農業產業結構。組織構建現代化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和漁業安全生產。負責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執行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組織開展現代農業園區建設工作。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依法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縣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組織疫情撲滅工作。
十、負責農業投資項目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農業農村、扶貧開發、生態移民搬遷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投資項目,負責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指導農業農村、扶貧開發、生態移民項目庫建設。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技術、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做好貧困地區人力資源開發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組織實施農業農村、扶貧開發、生態移民幹部培訓。
十三、牽頭開展農業、扶貧開發、生態移民統計監測、動態分析、成果宣傳、經驗交流工作。承辦農業涉外事務,具體執行有關農業援外項目。負責組織協調聯繫社會力量參與扶貧開發與合作工作。
十四、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業機械的登記和駕駛證的管理。
十五、負責列入國家水產苗種進口名錄和出口名錄Ⅲ類的水產苗種的進口、出口審批;負責因養殖或者其他特殊需要,捕撈有重要經濟價值的苗種或者禁捕的懷卵親體的水生動物苗種批准。
十六、擬訂全縣脫貧攻堅中長期規劃,提出脫貧攻堅工作目標、任務、政策和措施,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脫貧攻堅資金分配、監督管理、檢查驗收和績效考核,負責脫貧攻堅項目庫建設。協調機關企事業單位定點扶貧工作。組織協調社會力量參與脫貧攻堅工作。
十七、協調指導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易地扶貧搬遷移民、鄉村振興生態宜居移民、自然保護地移民和地質災害移民搬遷安置及後續扶持發展工作。組織擬訂有關政策及實施意見,對政策貫徹執行情況及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移民搬遷規劃編制、對象認定、資金計畫的上報下達。
十八、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九、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徐志然(黨委書記、局長<主任>)
主持縣農業農村局(縣扶貧辦、縣生態移民局)全面工作、縣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全面工作。
左康揚(黨組成員、副局長<副主任>)
分管局辦公室,聯繫指導生態移民辦、農廣校。
吳 洪(黨組成員、副局長<副主任>、縣農業園區辦主任)
分管工作:主持園區辦工作;協助局長分管茶辦。負責農村產業革命(產業結構調整、500畝以上壩區建設),科技進步,大健康產業發展,節能減排,農產品加工,農業品牌建設,農業政策性保險,現代農業體系(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構建),鄉村特色農業,小微型企業,農業冷鏈物流等配套設施建設,農業防災減災,農業+大數據(農業+網際網路),硒資源開發,農情調度,高標準設施蔬菜基地建設,產業扶貧等工作;統籌農業產業發展、“菜籃子”考核,農業污染治理。對分管工作的安全生產,生態環保,信訪維穩,應急處置,機要保密負責。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完成主要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鄉村產業發展科,聯繫指導畜牧中心。
洪世洋(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負責“放管服”改革,營商環境提升,軍民融合,農民工工資、企業賬款拖欠處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議提案辦理,信訪維穩,禁毒,雙擁,普法及依法治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民眾工作,行政許可和審批,重大風險防控,掃黑除惡,移民安置(後扶),雙隨機一公開,公平競爭等工作。對分管工作的安全生產,生態環保,應急處置,機要保密負責。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完成主要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法制科、行政審批科、生態移民科。
歐韜(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負責基本農田建設(高標準農田建設),深化職業教育改革,農村基本經營制度鞏固完善,鄉村治理,農村能源開發,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鄉村旅遊,農民組織化建設,小城鎮建設,富美鄉村建設,農業農村基礎設施提檔升級(維護鞏固),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國防等工作;統籌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整縣試點建設,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鄉村振興。對分管工作的安全生產,生態環保,信訪維穩,應急處置,機要保密負責。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完成主要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農村社會事務科,聯繫指導農機中心、農村產權交易中心。
徐峰(農機中心副主任)
分管工作:協助局長分管農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負責工會,農業農村經濟運行,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固定資產,招商引資,統計,重大項目,項目儲備,項目庫建設,隱形債務清理(債務風險化解),向上爭取資金調度,項目審批立項,農業農村空間規劃,統籌農業農村規劃編制。對分管工作的安全生產,生態環保,信訪維穩,應急處置,機要保密負責。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完成主要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綜合科,聯繫指導屠宰監察執法隊,農業執法大隊。
楊錫勇(黨組成員、扶貧開發中心<草地中心>主任)
分管工作:主持扶貧開發中心全面工作。協助局長分管扶貧開發工作。對分管工作的安全生產,生態環保,信訪維穩,應急處置,機要保密負責。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完成主要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盛利(農業機械化服務中心主任)
分管工作:主持農機中心全面工作。負責廁所革命,農業機械化改革,農業產業化,農業新型經營主體(領先企業、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培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對分管工作的安全生產,生態環保,信訪維穩,應急處置,機要保密負責。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完成主要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農村產權交易中心(種子站、農經站、土地流轉中心、土地確權辦),農機安全監理站,農機管理培訓站,農機技術推廣站。
楊世權(屠宰監察執法隊隊長)
分管工作:主持屠宰執法大隊工作。負責屠宰管理,農業執法,農產品質量安全,三品一標,農業誠信建設;對分管工作的安全生產,生態環保,信訪維穩,應急處置,機要保密負責。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完成主要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農產品質量檢測站、農業執法大隊。
熊朝成(縣農業園區辦副主任)
分管工作:主持農廣校全面工作。負責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農村實用人才培訓,農業產業服務團隊及專家庫建設等工作。對分管工作的安全生產,生態環保,信訪維穩,應急處置,機要保密負責。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完成主要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蘭代河(縣農業園區辦副主任)
分管工作:協助吳洪副局長(園區辦主任)抓好園區辦、鄉村產業發展科工作;負責田園綜合體建設,大棚房整治,園區建設。對分管工作的安全生產,生態環保,信訪維穩,應急處置,機要保密負責。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完成主要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王景俊(畜牧中心主任)
分管工作:主持畜牧中心工作,協助局長負責河長制工作,負責畜牧漁業發展,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指導服務,動物疫病預防控制等工作。對分管工作的安全生產,生態環保,信訪維穩,應急處置,機要保密負責。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完成主要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漁政漁港監督管理站(水產站)、品改站(飼料辦)、動物疫病防控中心、動物衛生監督所。
付羽(縣茶辦副主任)
分管工作:主持茶辦工作。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土壤肥料污染防治,種植業、蔬菜產業發展,植物保護。對分管工作的安全生產,生態環保,信訪維穩,應急處置,機要保密負責。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完成主要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農技推廣站(植保站、果樹站、農技站)、蔬菜辦、能源辦。
張明勇(扶貧中心副主任)
分管工作:分管扶貧中心項目科、辦公室。對分管工作的安全生產,生態環保,信訪維穩,應急處置,機要保密負責。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完成主要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于洋(扶貧中心副主任)
分管工作:分管扶貧中心規統科、財務室。對分管工作的安全生產,生態環保,信訪維穩,應急處置,機要保密負責。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完成主要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張鍵(生態移民辦主任)
分管工作:主持生態移民辦工作;協助局長分管易地扶貧搬遷。對分管工作的安全生產,生態環保,信訪維穩,應急處置,機要保密負責。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完成主要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黨建辦公室)
負責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全縣農業農村、扶貧開發、生態移民重大決策事項、督辦事項、領導重要批示的督查落實;承擔文電處理、會務組織、機要、信息、應急、保密、宣傳、融媒體、精神文明建設、發布農情信息、政務公開、行政效能建設、國有資產管理、文書檔案、後勤保障等工作;承擔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有關工作;指導協調局系統消防安全和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統籌目標檢查考核、專項檢查、聯合檢查、巡視審計整改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意識形態思想政治方面的工作;協調工青婦等組織的工作;負責統戰工作。提出扶持農業農村、扶貧開發、生態移民發展的財政政策、資金管理政策和項目建議;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組織開展預算專項資金績效考核評價、內部審計、社會保險工作;承擔財務管理、財務會計制度建設和資金(資產)監管工作;指導監督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固定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年度考核、勞動工資、津貼補貼、職稱評審、人事檔案及出入境管理工作;負責幹部教育培訓及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統籌人才隊伍建設、評優表彰工作;統籌農業教育和職業農民培訓、農村致富帶頭人培訓、貧困地區農村勞動力全員培訓;負責做好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制科
承擔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工作;開展農業法制建設、依法行政和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農業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和有關檔案合法性審查、報備案工作;負責農業行政許可、行政審批和監督管理;組織行政應訴、普法宣傳工作;負責聯繫法律顧問和處理信訪維穩、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禁毒、農民工工資清欠、雙隨機一公開工作;統籌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承擔軍民融合、雙擁工作。負責做好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扶貧開發科
負責扶貧開發中長期、年度規劃編制及政策措施落實;負責各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使用;指導精準扶貧建檔立卡動態調整、重大事項統籌協調工作;指導脫貧攻堅統計和監測工作;指導扶貧信息化、扶貧雲使用、扶貧檔案建設和貧困村、貧困人口退出工作。貫徹落實行業扶貧政策、貧困退出後續扶持政策的落實,指導建立扶貧項目利益聯結機制;監督扶貧資金報賬管理;指導扶貧項目備案管理、扶貧開發項目庫建設、貧困村涉農資金整合,信貸扶貧項目,小額到戶貸款;統籌協調基礎設施、危房改造、健康扶貧、兜底保障、公共服務均等化等行業扶貧,產業扶貧、旅遊扶貧、三變改革、光伏扶貧、生態扶貧等專項扶貧,以及貧困村衛生、社保等公共服務配套項目的實施工作。指導社會扶貧平台建管;協調、接收、管理各種社會扶貧捐贈;協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定點扶貧工作;指導組織、動員非公企業、社會團體等社會力量參與扶貧開發;統籌做好縣外幫扶協調聯絡、幹部幫扶管理、扶貧社團工作。負責做好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生態移民科
指導協調易地扶貧搬遷移民、鄉村振興生態宜居移民、自然保護地移民、地質災害移民、大中型水庫水電工程移民工作;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搬遷對象的認定和資金計畫的上報下達;制定實施方案,落實年度計畫;參與編制移民安置規劃並實施;指導承擔生態移民、水庫移民後期扶持發展工作,提出生態移民搬遷投資資金、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的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生態移民工作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做好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指導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扶貧生態移民工作中長期、年度規劃編制及政策措施落實;配合自然資源部門做好自然保護地移民和地質災害搬遷對象的認定;指導生態移民後期扶持發展工作,對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和監測評估;指導全縣大中小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後期扶持的資金、物資和各項補償補助費用,並對資金和物資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作好本地區國家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水庫移民、工業園區及鄉(鎮)搬遷安置工作。負責做好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農業綜合管理科
負責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建議、項目規劃建議;指導項目儲備、申報、審核備案;負責農業項目的立項、審批、監管和統籌組織驗收工作;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檢測和信用體系建設,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做好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相關工作;負責肥料有關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生產、科學合理使用、經營及質量監督管理;指導縣內農業植物檢疫、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飼料及其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監督管理畜禽屠宰環節質量安全和獸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指導縣內動物防疫檢疫、獸用生物製品、漁業安全管理、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工作;維護轄區水域漁業權益,指導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農機化服務體系建設、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套用、農機安全監理、農業機械的登記及駕駛證管理、農機生產作業安全工作;組織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調查工作。負責做好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農村社會事務科
負責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相關政策落實;指導鞏固完善村基本經營制度、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指導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和基礎設施建設;負責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農村“三變”、創業創新、農村宅基地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家庭農場建設工作;配合落實農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及政策,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配合做好違法用地查處,指導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統籌固定資產投資、招商引資工作;指導組織實施農田建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整治、農田水利建設項目及管理工作。負責做好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鄉村產業發展科
負責統籌協調鄉村產業發展及規劃;指導種養植業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指導鄉村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的發展,落實相關政策措施;監督管理農作物種子、種苗、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指導發展節水農業工作;負責農業防災減災,監測、發布農業災情,抗災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撥等相關工作;提出農業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農業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指導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指導畜禽糞污等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指導農村金融、農業保險政策的落實;指導推動農業科技改革及相關體系建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宜農灘涂、宜農濕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指導組織實施耕地質量管理;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負責推動農業綠色發展、農業資源區劃、農業區域協調發展工作;指導種植業、畜牧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發布農畜情信息;指導農作物種質資源、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開展農業園區、農業壩區建設、水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加工流通;指導農業對外貿易、交流合作、農業展會服務;指導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承擔農業品牌建設;統籌農業農村信息化及大數據發展套用相關工作,指導城市“菜籃子”相關工作。負責做好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直屬事業單位
正科級單位
(一)開陽縣農業機械化服務中心
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農機化方針、政策、法律、法令、條例;負責全縣農機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基層農機事業單位的服務生產經營活動,指導農機的機械化生產、組織協調各方力量有效利用農機投入抗災救災,負責農機維修網路建設;管好用好全縣的農業機械化,充分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為農業生產的產前、產中、產後提供優質、高效、低耗服務;負責農業機械的新機具、新技術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負責農用拖拉機及其它農業機械的安全技術監督管理及其駕駛、操作人員的考核、核發牌照及年檢、年審工作;負責農用拖拉機及其它農用動力機械的駕駛、操作、維修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工作;承擔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開陽縣扶貧開發中心
為全縣扶貧開發和草地生態畜牧業發展提供相關服務。負責全縣扶貧開發調查研究、統籌協調指導,扶貧開發工作規劃和項目申報,扶貧資金和項目管理,扶貧開發交流與合作,協調做好扶貧開發定點幫扶,特殊類型貧困地區的扶貧開發綜合治理、連片開發,統籌、協調信貸扶貧,組織社會力量參與扶貧開發,扶貧開發領先企業管理組織,產業化扶貧、科技扶貧和特殊類型地區的生態建設,種草養羊規劃和發展工作。承擔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根據業務範圍,開陽縣扶貧開發中心(開陽縣草地生態畜牧業發展中心)設3個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及本單位的各種規章制度;上下聯繫,搞好協調,做好來電、來信、來訪的日常接待處理工作;起草扶貧開發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綜合性政策檔案,並會同有關方面對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編寫各種總結、報告及其它資料,做好檔案管理;財產、物資和後勤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財務管理,負責培訓費、小額信貸運作費、項目管理費的管理使用,對財政扶貧項目票據的合規、合法性進行初審;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規劃統計科
負責全縣扶貧開發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畫、項目和資金分配管理,指導扶貧開發項目庫建設;承擔扶貧開發調研、統計和監測,貧困戶精準扶貧建檔立卡信息管理,扶貧資金季報、年報;扶貧開發績效考核;整鄉(村)推進等扶貧項目備案審查、檢查驗收、跟蹤管理工作,指導整鄉(村)推進規劃和年度項目的組織實施;扶貧領先企業的選擇推薦、審查和檢查考核管理;扶貧小額到戶貼息和貸款貼息項目的選擇推薦、項目庫管理、貼息確認;扶貧項目立項、公示、審批、實施、監管等過程的公開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項目發展科
負責草地生態畜牧業、蔬菜、茶葉、優質乾(鮮)果、竹(藥)等科技扶貧項目及其它產業化扶貧項目、生態建設項目、重點扶貧項目的審核上報,組織實施並進行指導、檢查、督促和考核;財政扶貧項目的申報和管理,相關組織和個人幫扶我縣的聯繫協調、服務及交流與合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定點幫扶工作;組織協調社會各界扶貧捐資捐物的投放和管理;動員、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扶貧;搞好項目可行性調查研究、考察、評估、論證和申報相關工作,財政扶貧項目的申報審核,項目實施管理,擬訂貧困地區人力資源開發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雨露計畫)規劃、計畫和組織實施、檢查指導,產業化建設科技扶貧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開陽縣現代高效農業示範園區辦公室
負責按照上級農業園區主管部門和縣級領導小組的發展規劃和指導意見,制定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落實統籌協調農業園區建設的相關項目,整合資源統籌用於園區建設;負責農業園區項目的策劃包裝、招商引資及投融資工作;負責向園區入駐企業提供服務,協助辦理相關行政審批手續,促進項目落地和加快項目建設進程;負責管理現代農業園區開發形成的國有資產;負責制定和實施工作目標考核辦法,跟蹤督促農業園區領導小組決定事項的落實;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開陽縣茶產業發展辦公室
為全縣茶葉產業發展提供服務保障。負責茶葉品牌打造與宣傳;茶葉技術推廣計畫、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茶葉產業政策和各級相關茶葉產業項目的申報;組織實施茶葉科技項目;茶葉科學技術推廣普及,新產品、新技術開發與套用;組織開發茶葉資源;茶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茶葉產業信息交流、技術諮詢、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副科級單位
(一)開陽縣畜牧技術開發服務中心
為畜牧業發展提供技術開發與質量管理服務。負責畜牧業新品種、新技術、生產與加工設備開發;畜牧產品質量管理,優質畜牧產品評價方法制定、標準化管理、質量認證;畜牧業資源調查;畜牧綠色產品標誌管理、產地環境監測、產品質量監測;畜牧業技術培訓;畜牧業技術信息諮詢服務。
(二)開陽縣農業廣播電視學校
負責全縣農村成人中專學歷教育,協助有關大學開展大專、本科成人函授學歷教育,編制全縣農民科技培訓規劃、組織實施農民教育,綠色證書,青年(新型)農民科技培訓,農村基層幹部培訓和農業實用技術培訓及農業職業技能鑑定工作;培養新一代農民、農村基層幹部、農村青年星火帶頭人,科技示範戶;參與初、高中畢業生分流和非技能培訓工作。
(三)開陽縣漁政漁港監督管理站
協助漁業行政執法檢查、漁業許可管理、漁業資源費徵收;漁業資源保護;漁業專屬經濟區管理;水生野生動植物環境保護;漁船管理,漁民專業技能培訓管理;漁港管理,漁船安全保障,協助有關漁業海事處理和漁港行政處理;水產技術推廣管理;水產技術推廣體系指導;水產新技術引進與試驗示範;水產技術培訓,水產職業技能鑑定,水產病害防治;增殖放流;水產品種育苗;水產養殖技術推廣;漁業環境監測、水質監測、漁業資源監測;魚藥魚料質量監測;漁業技術服務。
(四)開陽縣屠宰監察執法隊
負責組織對生豬定點屠宰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負責生豬定點屠宰檢查、依法行使檢查、監察、管理和處罰職能,組織協調、調查處理生豬定點屠宰違規行為。
股級單位
(一)開陽縣農業技術開發和技術推廣中心(農推站、植保站、果樹站)
種植業新品種、新技術開發,種植業生產與加工設備開發;農產品質量管理,優質農產品評價方法制定、標準化管理和質量認證;農業資源調查;綠色食品標誌產品認定、標誌管理,綠色食品產地環境監測、質量監測;種植業技術培訓;種植業技術信息諮詢服務。種植業技術試驗示範,種植業技術推廣體系管理,種植業技術培訓和技術服務;農業植物病蟲監測,農業植物檢疫,農業植物病蟲害防治,農用藥械管理;野生果樹、花卉、藥材等的研究與開發利用及質量檢測;無農藥污染農產品標識管理,農業植物產品進出檢疫、產地檢疫,新農藥試驗示範推廣。
(二)開陽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種子站)
宣傳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土地流轉方針政策;提供農村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農村土地流轉工作政策諮詢;監督和指導農村土地流轉工作,調解農村土地糾紛、維護合法權益;負責土地流轉契約登記、鑑證、變更、備案、整理和保存土地流轉檔案資料;提供規範的土地流轉契約文本。負責農村土地承包、集體資產、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管理;農民負擔、農村財務、農村經濟統計、農村經濟體系管理;農經政策宣傳。農作物新品種區域試驗,農作物種子質量和種子市場監督管理,種子經營人員培訓,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管理。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開陽縣農村能源辦公室(土肥站)
推廣小型高效沼氣池等節能產品;推廣沼液綜合利用技術;保護生態環境,推廣石油液化氣、煤氣和太陽能的套用;土壤養分元素化驗分析,化肥水分抗壓強度、質量分析,作物營養分析;耕地管理、培肥、旱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中低產田土改良、土壤墒情監測;化肥監督管理,協助化肥市場執法檢查;土肥新技術套用,大面積平衡配方施肥,土肥調查統計等工作。
(四)開陽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站
承擔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檢測和抽查工作,負責全縣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及產品生產基地的初審、申報工作,農產品質量安全技術諮詢服務和信息發布,對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人員進行指導和培訓,承擔上級下達的農產品定期抽查任務,接受社會其他檢驗檢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開陽縣動物衛生監督所
組織實施動物、動物產品檢疫和動物防疫監督工作;指導鄉(鎮)動物衛生監督工作;動物防疫證章標誌管理及動物防疫條件審核;組織開展獸醫執法人員培訓;獸藥登記申請管理、審查,證書發放及公告;獸藥質量市場抽查、檢驗,獸藥殘留監測、獸藥質量檢測、獸藥毒理測定、獸藥檢測業務指導;獸藥技術培訓;獸藥廣告審查。
(六)開陽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負責研究提出全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規劃,撲滅計畫和防治技術規範;負責動物疫病的監測、診斷、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定性、報告、處置及相關技術指導;負責全縣動物疫病信息的收集、匯總、分析及重大疫情預警、預報,指導全縣動物疫情監測體系建設、鄉(鎮)動物疫病預防控制和全縣疫情監測點工作;負責重大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撲滅及畜禽標識管理;組織開展動物防疫、檢疫技術研究和培訓、科普宣傳工作。
(七)開陽縣畜禽品種改良站
負責種畜禽進口報批、種畜禽質量管理、種畜禽繁育、畜禽品種改良等;負責畜禽品種登記、畜禽品種審定、畜禽品種性能測定、畜禽品種標準擬定等;負責畜禽良種推廣和畜禽養殖新技術推廣;負責草山草坡以及草地的牧草改良、牧草飛播、草業和飼草飼料技術試驗示範;負責牧業技術的自信、培訓、開發等服務,草業和飼草飼料技術承包,草業與飼草飼料成果轉化等;負責牧業資源調查,草山草坡與飼草飼料資料調查,草原與飼草飼料資料動態監測,草原鼠害監測。
(八)開陽縣農機管理和技術推廣培訓站
推廣先進農機技術,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負責農機技術推廣管理;農機技術推廣機構與隊伍的建設、指導;農機技術推廣業務指導;農機試驗示範。負責農機技術培訓和管理工作。
(九)開陽縣農機安全監理站
負責農用拖拉機、農用運輸車和其他農業機械的安全技術監督管理及其駕駛、操作人員的考核,合法牌證照及年檢、年審。
(十)開陽縣農業執法大隊
負責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開展調查研究,總結交流經驗,及時向縣委、縣人民政府反映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負責全縣農業法制的宣傳教育,履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界定的農業行政執法職責;負責依法組織農業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執行;負責依法辦理農業行政違反案件及農業行政執法中的專業技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監督和質量檢驗工作。承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責任;擬訂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承辦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發布;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承擔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機構考核工作;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產地認定、產品認證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十一)生態移民辦
承擔全縣扶貧生態移民的具體指揮和統籌協調,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關於扶貧生態移民工程各項政策措施及工作部署,按時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組織實施《開陽縣扶貧生態移民工程規劃(2012-2020年)》扶貧生態搬遷任務及後繼服務和相關措施的制定;編制年度項目實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報告)上報省發改委審查;建立聯席會議制定,加強成員單位交流,及時了解、溝通情況,及時通報重大問題和緊急情況;負責縣領導小組會議的籌備、組織和會務工作,及時落實縣領導小組確定的各項工作事項,督促項目實施鄉鎮加快扶貧生態移民工作建設;根據扶貧生態移民工程建設情況及時編報工作動態信息,及時報告工作項目推進情況;做好指導、督促檢查、組織相關部門進行縣級綜合驗收,縣級驗收合格後報請省市綜合驗收等工作;承擔完成縣委、縣政府及省、市扶貧生態移民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