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辦理居民身份證指南

開封辦理居民身份證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戶籍室受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開封辦理居民身份證指南
  • 受理機構: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戶籍室
申領,領取,要求,

申領

1、公民(未滿16周歲的公民,自願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憑居民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戶籍室申領居民身份證。
2、派出所核對辦證項目無誤後,公民領取照片採集單,同時按標準交費(2003年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頒發的《關於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3]2322號),首次申領或換領制證工本費每證20元,遺失補領或損壞換領的制證工本費每證40元)。
3、公民憑照片採集單到派出所照相室照身份證像。
4、派出所戶籍室列印《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由公民本人核實簽字後,給申領人發放《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領取

公民接到派出所領證通知後,憑“領取憑證”到派出所戶籍室或指定的發放點領取證件,同時交回其原居民身份證。

要求

拍攝前,應洗清臉上的汗水和油污,油性皮膚應在臉上擦拭少許粉;將頭髮整理好,長發者應露出兩耳,發跡不得盤在頭頂;戴眼鏡拍照鏡片不能反光,如有反光應換戴拍攝點提供的無鏡片眼鏡框。拍攝時,要求穿深色有領衣服,穿淺色系列服裝者應穿上攝影點提供的服裝攝影;頭和臉不得歪斜和側轉;面部膚色較黑的,應稍往前坐;不應佩帶各種首飾和化濃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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