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社會保險登記業務流程

開封社會保險登記業務由當地社保局受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開封社會保險登記業務流程
  • 受理部門:社保局
辦理新參保單位登記手續,辦理關閉、破產單位註銷手續,參保單位辦理分戶、合戶手續,

辦理新參保單位登記手續

1、參保單位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加蓋單位公章。並持工商行政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市技術監督局核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批准成立檔案、原件及複印件(複印件社保局留存)交綜合科進行資格審查。
2、參保單位填寫《開封市職工參加養老、失業保險登記表》,攜帶個人檔案交基金征繳科進行核對檢查,確定繳費費率,計算繳費標準。
3、轉稽核科複查後,轉交綜合科簽字。
4、主管副局長簽批,然後上報局長審批。
5、交信息數據科立戶辦理入保手續後轉交綜合科。
6、綜合科根據參保人員的構成和企業申報的繳費基數,待參保單位繳費後,核發《社會保險登記證》。

辦理關閉、破產單位註銷手續

1、必須由原單位提出書面銷戶申請,填寫銷戶表,並攜帶工商稅務部門註銷登記表原件及複印件交基金征繳科。
2、轉交稽核科、待遇審核科審核簽署意見。
3、交綜合科,上報主管副局長審核,然後報局長審批。
4、交信息數據科辦理銷戶,所有表格交綜合科留存備查,辦結時效為15個工作日。

參保單位辦理分戶、合戶手續

(一)分戶
1、由於參保單位體制變化或因管理變化等情況,需要分戶參保的,由原參保單位寫出書面分戶申請,並提供新開戶單位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批准成立檔案原件及複印件交綜合科進行資格審查。
2、綜合科交基金征繳科查詢是否欠費,如有欠費需補繳後由專管員簽署意見,轉交稽核科進行覆核。
3、稽核科複審後簽署意見報主管副局長審批,然後上報局長批示。
4、信息數據科根據以上審批手續辦理分戶手續。
(二)合戶
1、由於參保單位體制變化,需要合併參保戶頭的,由兼併單位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相應的批准兼併檔案,報綜合科進行資格審查。
2、綜合科交基金征繳科查詢是否欠費,如有欠費需辦理補繳後,由專管人員簽署意見,轉交稽核科進行覆核。
3、稽核科複審後簽署意見報主管副局長審批,然後上報局長批示。
4、信息數據科根據以上審批手續辦理合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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