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市祥符區農業農村局

開封市祥符區農業農村局

開封市祥符區農業農村局是開封市祥符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掛開封市祥符區畜牧局牌子。

中共開封市祥符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委農辦)設在開封市祥符區農業農村局,接受中共開封市祥符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承擔中共開封市祥符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組織開展“三農”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中共開封市祥符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中共開封市祥符區委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委員會辦公室設在開封市祥符區農業農村局,接受中共開封市祥符區委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中共開封市祥符區委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組織開展鄉村振興政策研究,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中共開封市祥符區委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委員會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開封市祥符區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祥符區恆福街40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區“三農”工作的發展規劃、政策;組織起草農業農村規範性檔案,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參與涉農的金融保險等政策制定。
二、統籌推動全區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於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開展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鄉鎮企業、農業產業化等工作;提出促進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全區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墾、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業管理和漁政監督管理;負責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七、組織全區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組織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和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
八、指導全區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
九、負責全區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組織獸醫醫證、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十、負責全區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一、負責全區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擬定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承擔農業投資項目相關工作,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二、推動全區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改革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三、指導農全區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農業農村局負責高標準農田建設新增耕地測算、認定工作;區自然資源局負責用於暫補平衡的新增耕地測算、認定工作。區農業農村局和區自然資源局加強水果、花卉等檢疫工作的協調配合,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檢疫工作,雙方檢疫結果互相認可,避免重複檢驗。
2、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農業農村局負責糧食種植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政策性糧食加工和原糧、政策性糧食銷售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區農業農村局在其職責範圍內參與農村可再生能源規劃建設,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側重於技術推廣和具體項目落實;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規劃以及指導農村能源發展工作,會同區農業農村局推動推進農業農村可再生能源規劃建設,側重於巨觀管理和指導協調。兩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

所獲榮譽

2021年12月21日,被農業農村部授予“全國糧食生產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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