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市招商引資目標管理考核獎勵辦法》經開封市政府第74次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由開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18年9月11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 開封市招商引資目標管理考核獎勵辦法
- 發布機構:開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印發時間: 2018年9月11日
- 實施時間: 2018年9月11日
辦法發布,辦法全文,
辦法發布
開封市招商引資目標管理考核獎勵辦法
汴政[2018]52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單位:
《開封市招商引資目標管理考核獎勵辦法》已經開封市人民政府第74次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開封市招商引資目標管理考核獎勵辦法》已經開封市人民政府第74次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辦法全文
開封市招商引資目標管理考核獎勵辦法
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新常態,調動全市圍繞重點領域、重點項目和經濟領域新興業態方面開展招商工作的積極性,促進全市經濟建設發展,依據《河南省對外開放工作綜合考核評價暫行辦法》和《中共開封市委、開封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招商引資工作的意見(試行)》(汴發〔2008〕3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對象
(一)招商引資目標任務考核對象:承擔市政府下達招商引資目標任務的縣、區政府;引進項目或爭取上級計畫外專項資金的市直單位。
(二)招商引資服務工作考核對象:參與招商引資工作,為招商引資工作、招商項目落地建設提供服務的市直單位。
二、考核內容
(一)招商引資目標任務考核:考核縣區政府完成市政府下達的全年利用外資和引進市外內資目標任務的情況。
(二)招才引智與招商引資工作實績考核:考核各牽頭單位組織責任縣區和相關部門開展小分隊招商、駐地招商、項目洽談、跟蹤服務等工作實績情況。
(三)招商引資服務工作考核:考核市直部門為外來(商)投資企業及招商引資項目的服務等情況,包括依法辦事、公正廉潔、服務質量、辦事效率、工作成效五項具體指標,結合組織參與招商引資活動、積極營造良好的招商引資氛圍、認真做好對外服務協調工作等綜合因素進行考核。
三、考核重點
明確招商引資導向,突出圍繞“4+3+3”產業體系和比較優勢產業集聚發展,圍繞城鎮化建設和生產生活服務業,瞄準世界1000強、中國企業500強、央企、民營企業500強、行業龍頭等大企業投資的項目和知名品牌,著力引進先進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節能環保產業、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等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的新興戰略產業,著力引進對區域經濟發展關聯度高的產業鏈項目。突出考核重大項目、龍頭項目、高科技、高附加值、高帶動性項目和產業集群項目。
四、獎項設定
(一)特殊貢獻獎
獎勵當年為開封市招商引資工作做出特殊貢獻的外來投資企業法人代表或高管人員。每年獎勵10人左右,市委、市政府贈送價值20萬元金鑰匙一把,授予“開封市榮譽市民”稱號。
(二)引進大項目和集群項目獎
獎勵引進市外資金投資並在本年度建成投產,對開封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帶動性的大項目引資人,或為項目建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引進境外資金投資,且完成註冊、按照法定期限出資並開工建設,對開封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帶動性的大項目引資人,或為項目建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圍繞我市重點發展產業、生產生活服務業和知名品牌等集群招商做出突出貢獻的有功人員(集群引進企業數量6家以上,總投資10億元以上)。每年獎勵10個左右項目,按照項目規模和貢獻等,分別給予每個項目有功人員50萬元以下的獎勵。
(三)對外開放優秀單位獎
設優秀獎1個,對超額完成市政府當年下達的招商引資、利用外資、外貿、外經等目標任務、成績特別突出的縣區,市委、市政府頒發“對外開放優秀單位”獎牌,獎勵現金200萬元,對縣區有功人員(不超過2人)各記二等功一次。
(四)招商引資目標獎
設優秀獎4個,對超額完成市政府當年下達的招商引資目標任務、成績特別突出的縣區,市委、市政府頒發“招商引資優秀單位”獎牌,各獎勵現金100萬元,對引進項目有功人員(不超過2人)各記二等功一次。
對在招才引智與招商引資專業招商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專業招商組牽頭單位,市委、市政府頒發“招商引資優秀單位”獎牌,獎勵現金20萬元,對引進項目有功人員(不超過2人)各記二等功一次。
經考核,對成績特別突出的單位,按照《關於實施“五個一批”服務市委中心工作的若干措施》規定,優先提拔重用在招商引資工作一線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幹部(具體辦法由市委組織部另行制定)。
(五)招商引資先進單位獎
設先進獎3個,對引進項目或爭取上級計畫外專項資金成績突出的市直單位,市委、市政府頒發“招商引資先進單位”獎牌,各獎勵現金10萬元。
(六)利用外資目標獎
對超額完成當年市政府下達的利用外資目標任務,引進註冊資本達到1000萬美元以上實體外資項目的引資單位,獎勵50萬元人民幣,每增加1000萬美元,獎勵資金增加50萬元。市委、市政府頒發“利用外資優秀單位”獎牌。
(七)優質服務獎
獎勵為招商引資和項目落地提供優質服務的市直有關單位。根據依法辦事、公正廉潔、服務質量、辦事效率、工作成效五項測評結果,每年評選出10個左右單位,市委、市政府頒發“招商引資服務工作先進單位”獎牌。
以上獎項根據當年考核實際情況確定,可以空缺或減少名額。
五、考核評分
考核採取計分辦法,以“基礎分”與“附加分”之和確定最終得分,按照最終得分多少確定排名和獎勵單位。具體計分方法如下:
(一)基礎分
以200分為基數,其中:完成引進資金、引進項目工作目標各100分(考核項目為5000萬元以上項目);未完成工作目標,每差1%,扣1分。
(二)附加分
1.領導重視。主要領導長期重視招商引資工作,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招商引資工作,有完善的招商引資工作和目標考核機制,落實招商引資工作目標責任制,親自參與重大招商引資活動,積極推動重大項目引進和建設等,加5分。由縣、區主要領導帶隊外出開展招商活動,每開展一次加2分。
2.積極參加市級組織的招商引資重點活動,縣級領導帶隊,每參加一次加1分,由縣區主要領導帶隊的另加1分。最高加10分。
3.為境內外投資者提供良好服務。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幫助落地企業及時解決困難與問題,無投訴案件或投訴結案率達100%,加5分。
4.研究制定擴大招商引資促進政策,縣、區設立招商引資專項促進資金,對上一年度招商引資工作進行表彰獎勵的(以政府和財政部門有關檔案為準),50萬元以上加5分,每增加50萬元加1分。
5.提高招商引資簽約項目落地開工率,縣、區在考核年度中市級以上招商活動簽約的項目,每終止一個減2分,從基礎分中扣除。
6.以當年市政府招商引資工作目標為基數,當年引進市外資金超過當年目標每增加5000萬,加0.5分。
7.鼓勵引進世界1000強、中國企業500強、民營企業500強、央企等大企業投資的工商文旅項目和知名品牌(地區總部或獨立經營的法人實體,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店、分廠不獎勵分值),其中投資1億元以上項目從5分記起,到位資金每增加1億元加1分,最高加30分;投資1億元以下項目每個加3分,最高加15分;以上項目申報後續資金時,到位資金每增加5000萬元加1分。
8.鼓勵引進高新技術項目,被省級以上主管單位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按確認時間計入當年考核,每個加5分。鼓勵招才引智,對推進“1851”工程成效顯著,完成當年創新平台建設任務,每引進1個帶產業帶項目高端人才加10分。
9.鼓勵開展重點產業招商,圍繞本地重點發展產業引進的、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的產業鏈項目,單個項目當年到位資金在1億元以上,在完成任務的基礎上,每增加1個加2分,1億元以下,每增加1個加1分,不重複計分。
10.鼓勵引進出口型項目。當年實現出口的(以海關統計為準),每個項目加2分,最高加10分。
11.鼓勵引進文化旅遊、商貿物流、電子商務、服務外包、研發設計、文化創意、健康養老等服務業新型業態項目,每引進一個項目加1分,最高加30分。
六、考核的組織實施
按照“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工作原則,採取“月通報、雙月考核、半年年終兩次綜合考核認定”的辦法,對各目標單位進行考核認定。
(一)月通報考核
對各單位每月招商引資工作情況、“謀談簽”項目情況、新開工項目情況(新開工5億元、10億元、15億元及以上項目,房地產項目、政府投融資平台建設項目除外)進行考核通報。
(二)雙月考核
對各單位承擔市政府下達的全年利用外資和引進市外境內資金、項目任務和市級以上招商引資活動簽約項目的進展情況進行考核,重點考核簽約項目“三率”情況。
(三)半年、年終兩次綜合考核認定
由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協領導帶隊,市委組織部、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商務局等部門參加,採取“一聽、二查、三看、四評、五票”的方式,每年進行兩次認定考核,表彰獎勵每年進行一次。
特殊貢獻獎、引進大項目獎和產業集群招商獎採取單位推薦、考核組綜合評議、市對外開放和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的方法確定;利用外資目標獎按省商務廳或商務部登記備案數字確定;優質服務獎結合網上評議,採取組織外來投資企業投票測評的方法確定。
市商務局對表彰單位及人員進行初審後,會同市委組織部、市紀委監察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部門對符合條件的單位和人員進行審核,報市政府批准予以表彰和記功。獎勵資金由市財政從專項獎勵資金中列支。
對沒有完成招商引資目標任務和全市招商引資服務考評位居後2名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嚴肅處理並追究當事人和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的責任。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市委、市政府及主管部門原制定的有關辦法,凡與本辦法不相符的,以本辦法為準。
開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9月11日
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新常態,調動全市圍繞重點領域、重點項目和經濟領域新興業態方面開展招商工作的積極性,促進全市經濟建設發展,依據《河南省對外開放工作綜合考核評價暫行辦法》和《中共開封市委、開封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招商引資工作的意見(試行)》(汴發〔2008〕3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對象
(一)招商引資目標任務考核對象:承擔市政府下達招商引資目標任務的縣、區政府;引進項目或爭取上級計畫外專項資金的市直單位。
(二)招商引資服務工作考核對象:參與招商引資工作,為招商引資工作、招商項目落地建設提供服務的市直單位。
二、考核內容
(一)招商引資目標任務考核:考核縣區政府完成市政府下達的全年利用外資和引進市外內資目標任務的情況。
(二)招才引智與招商引資工作實績考核:考核各牽頭單位組織責任縣區和相關部門開展小分隊招商、駐地招商、項目洽談、跟蹤服務等工作實績情況。
(三)招商引資服務工作考核:考核市直部門為外來(商)投資企業及招商引資項目的服務等情況,包括依法辦事、公正廉潔、服務質量、辦事效率、工作成效五項具體指標,結合組織參與招商引資活動、積極營造良好的招商引資氛圍、認真做好對外服務協調工作等綜合因素進行考核。
三、考核重點
明確招商引資導向,突出圍繞“4+3+3”產業體系和比較優勢產業集聚發展,圍繞城鎮化建設和生產生活服務業,瞄準世界1000強、中國企業500強、央企、民營企業500強、行業龍頭等大企業投資的項目和知名品牌,著力引進先進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節能環保產業、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等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的新興戰略產業,著力引進對區域經濟發展關聯度高的產業鏈項目。突出考核重大項目、龍頭項目、高科技、高附加值、高帶動性項目和產業集群項目。
四、獎項設定
(一)特殊貢獻獎
獎勵當年為開封市招商引資工作做出特殊貢獻的外來投資企業法人代表或高管人員。每年獎勵10人左右,市委、市政府贈送價值20萬元金鑰匙一把,授予“開封市榮譽市民”稱號。
(二)引進大項目和集群項目獎
獎勵引進市外資金投資並在本年度建成投產,對開封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帶動性的大項目引資人,或為項目建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引進境外資金投資,且完成註冊、按照法定期限出資並開工建設,對開封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帶動性的大項目引資人,或為項目建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圍繞我市重點發展產業、生產生活服務業和知名品牌等集群招商做出突出貢獻的有功人員(集群引進企業數量6家以上,總投資10億元以上)。每年獎勵10個左右項目,按照項目規模和貢獻等,分別給予每個項目有功人員50萬元以下的獎勵。
(三)對外開放優秀單位獎
設優秀獎1個,對超額完成市政府當年下達的招商引資、利用外資、外貿、外經等目標任務、成績特別突出的縣區,市委、市政府頒發“對外開放優秀單位”獎牌,獎勵現金200萬元,對縣區有功人員(不超過2人)各記二等功一次。
(四)招商引資目標獎
設優秀獎4個,對超額完成市政府當年下達的招商引資目標任務、成績特別突出的縣區,市委、市政府頒發“招商引資優秀單位”獎牌,各獎勵現金100萬元,對引進項目有功人員(不超過2人)各記二等功一次。
對在招才引智與招商引資專業招商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專業招商組牽頭單位,市委、市政府頒發“招商引資優秀單位”獎牌,獎勵現金20萬元,對引進項目有功人員(不超過2人)各記二等功一次。
經考核,對成績特別突出的單位,按照《關於實施“五個一批”服務市委中心工作的若干措施》規定,優先提拔重用在招商引資工作一線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幹部(具體辦法由市委組織部另行制定)。
(五)招商引資先進單位獎
設先進獎3個,對引進項目或爭取上級計畫外專項資金成績突出的市直單位,市委、市政府頒發“招商引資先進單位”獎牌,各獎勵現金10萬元。
(六)利用外資目標獎
對超額完成當年市政府下達的利用外資目標任務,引進註冊資本達到1000萬美元以上實體外資項目的引資單位,獎勵50萬元人民幣,每增加1000萬美元,獎勵資金增加50萬元。市委、市政府頒發“利用外資優秀單位”獎牌。
(七)優質服務獎
獎勵為招商引資和項目落地提供優質服務的市直有關單位。根據依法辦事、公正廉潔、服務質量、辦事效率、工作成效五項測評結果,每年評選出10個左右單位,市委、市政府頒發“招商引資服務工作先進單位”獎牌。
以上獎項根據當年考核實際情況確定,可以空缺或減少名額。
五、考核評分
考核採取計分辦法,以“基礎分”與“附加分”之和確定最終得分,按照最終得分多少確定排名和獎勵單位。具體計分方法如下:
(一)基礎分
以200分為基數,其中:完成引進資金、引進項目工作目標各100分(考核項目為5000萬元以上項目);未完成工作目標,每差1%,扣1分。
(二)附加分
1.領導重視。主要領導長期重視招商引資工作,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招商引資工作,有完善的招商引資工作和目標考核機制,落實招商引資工作目標責任制,親自參與重大招商引資活動,積極推動重大項目引進和建設等,加5分。由縣、區主要領導帶隊外出開展招商活動,每開展一次加2分。
2.積極參加市級組織的招商引資重點活動,縣級領導帶隊,每參加一次加1分,由縣區主要領導帶隊的另加1分。最高加10分。
3.為境內外投資者提供良好服務。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幫助落地企業及時解決困難與問題,無投訴案件或投訴結案率達100%,加5分。
4.研究制定擴大招商引資促進政策,縣、區設立招商引資專項促進資金,對上一年度招商引資工作進行表彰獎勵的(以政府和財政部門有關檔案為準),50萬元以上加5分,每增加50萬元加1分。
5.提高招商引資簽約項目落地開工率,縣、區在考核年度中市級以上招商活動簽約的項目,每終止一個減2分,從基礎分中扣除。
6.以當年市政府招商引資工作目標為基數,當年引進市外資金超過當年目標每增加5000萬,加0.5分。
7.鼓勵引進世界1000強、中國企業500強、民營企業500強、央企等大企業投資的工商文旅項目和知名品牌(地區總部或獨立經營的法人實體,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店、分廠不獎勵分值),其中投資1億元以上項目從5分記起,到位資金每增加1億元加1分,最高加30分;投資1億元以下項目每個加3分,最高加15分;以上項目申報後續資金時,到位資金每增加5000萬元加1分。
8.鼓勵引進高新技術項目,被省級以上主管單位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按確認時間計入當年考核,每個加5分。鼓勵招才引智,對推進“1851”工程成效顯著,完成當年創新平台建設任務,每引進1個帶產業帶項目高端人才加10分。
9.鼓勵開展重點產業招商,圍繞本地重點發展產業引進的、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的產業鏈項目,單個項目當年到位資金在1億元以上,在完成任務的基礎上,每增加1個加2分,1億元以下,每增加1個加1分,不重複計分。
10.鼓勵引進出口型項目。當年實現出口的(以海關統計為準),每個項目加2分,最高加10分。
11.鼓勵引進文化旅遊、商貿物流、電子商務、服務外包、研發設計、文化創意、健康養老等服務業新型業態項目,每引進一個項目加1分,最高加30分。
六、考核的組織實施
按照“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工作原則,採取“月通報、雙月考核、半年年終兩次綜合考核認定”的辦法,對各目標單位進行考核認定。
(一)月通報考核
對各單位每月招商引資工作情況、“謀談簽”項目情況、新開工項目情況(新開工5億元、10億元、15億元及以上項目,房地產項目、政府投融資平台建設項目除外)進行考核通報。
(二)雙月考核
對各單位承擔市政府下達的全年利用外資和引進市外境內資金、項目任務和市級以上招商引資活動簽約項目的進展情況進行考核,重點考核簽約項目“三率”情況。
(三)半年、年終兩次綜合考核認定
由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協領導帶隊,市委組織部、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商務局等部門參加,採取“一聽、二查、三看、四評、五票”的方式,每年進行兩次認定考核,表彰獎勵每年進行一次。
特殊貢獻獎、引進大項目獎和產業集群招商獎採取單位推薦、考核組綜合評議、市對外開放和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的方法確定;利用外資目標獎按省商務廳或商務部登記備案數字確定;優質服務獎結合網上評議,採取組織外來投資企業投票測評的方法確定。
市商務局對表彰單位及人員進行初審後,會同市委組織部、市紀委監察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部門對符合條件的單位和人員進行審核,報市政府批准予以表彰和記功。獎勵資金由市財政從專項獎勵資金中列支。
對沒有完成招商引資目標任務和全市招商引資服務考評位居後2名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嚴肅處理並追究當事人和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的責任。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市委、市政府及主管部門原制定的有關辦法,凡與本辦法不相符的,以本辦法為準。
開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