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興抗糧是清光緒六年(1880年)發生在浙江長興縣的一起官民衝突,因長興縣官紳協定增收田賦引發。 光緒六年(1880),浙江巡撫譚種麟通令各府縣勘查熟荒徵收錢糧,長興縣官紳協定將田賦一律增二成五徵收,全縣農民大嘩。二月十二日,數千農民赴縣請願,知縣開槍傷人,群情更加激憤,將知縣衣箱焚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