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盛全債指數增強型債券投資基金是長盛基金髮行的一個債券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長盛全債指數增強債券
- 基金類型:債券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長盛基金
- 基金管理費:0.75%
- 首募規模:9.25億
- 託管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510080
- 成立日期:20031025
- 基金託管費:0.20%
投資目標
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1、在對巨觀經濟形勢和證券市場走勢進行科學分析的基礎上,自上而下進行資產配置。本基金將重點關注經濟成長率、工業總產值增長率、產品產銷率、外貿進出口額、物價指數等巨觀經濟指標,通過對巨觀經濟形勢、財政政策及貨幣政策的深入分析,對未來經濟走勢、投資環境變化及利率走勢做出科學、合理地判斷,並在此基礎上採用“自上而下”的資產配置策略,首先確定基金資產在債券、股票和現金資產之間的配置,再確定債券資產中戰略性與戰術性債券資產間的配置比例,最後按照不同方法具體構建債券、股票投資組合。
2、運用指數化的增強性投資策略,獲得超過目標指數的收益水平。在指數化投資的基礎上,針對債券市場當前存在的結構性失衡,通過控制債券投資組合久期與指數久期有限度偏離,運用收益率差異策略、資產選擇策略等積極資產組合管理策略,依據總收益分析實現對各類屬資產的合理配置。同時,遵循穩健投資原則,積極參與股票增發,並運用投資組合保險策略適當進行股票投資,提高組合的整體收益。
3、充分利用市場無風險套利機會,適當運用槓桿原理,有效提高投資組合的收益水平。
收益分配原則
2、每一基金單位享有同等分配權;
3、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有關規定製定;
4、基金投資當年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5、基金當年收益應先彌補上一年度虧損後,才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6、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滿3個月則不進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 在基金會計年度結束後的4個月內完成;
7、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單位資產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8、法律法規以及中國證監會的其它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