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盛同豐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

長盛同豐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是長盛基金髮行的一個債券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長盛同豐債券LOF
  • 基金類型:債券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長盛基金
  • 基金管理費:0.70%
  • 首募規模:19.97億
  • 託管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160810
  • 成立日期:20121227
  • 基金託管費:0.20%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投資於債券市場,基金管理人通過分析影響債券市場的各類要素,進行積極主動的投資管理,追求基金資產的穩定增值,以最大程度上取得超越業績比較基準的收益。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國債、央行票據、地方政府債、金融債、公司債、企業債、可分離交易可轉債的純債部分、債券回購、次級債、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中期票據、銀行存款等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本基金不直接從二級市場買入股票、權證等權益類資產,也不參與一級市場新股申購和新股增發,可轉換債券僅投資二級市場可分離交易可轉債的純債部分。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其投資比例遵循屆時有效法律法規或相關規定。

本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契約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上述相關規定。

投資策略

本基金的債券投資理念是以利率風險管理為核心,以久期配置為關鍵技術,實現債券組合的保值增值,通過合理判斷未來利率期限結構的變化,並充分考慮組合流動性管理的實際情況,配置債券組合的久期和債券組合期限結構;結合不同類型債券流動性、稅收和信用風險等因素綜合確定債券組合的類屬配置;利用債券定價技術,進行個券選擇,選擇被低估的債券進行投資。在具體投資運作中,還將運用靈活多樣的操作策略,如:換券利差交易策略、凸性套利交易策略以及騎乘收益率曲線策略等,以儘可能地控制風險、獲取超額的投資收益。
1.利率策略
利率策略主要是從組合久期及組合期限結構兩個方向制定針對市場利率因素的投資策略。通過全面研究巨觀經濟變數(包括國內生產總值、工業增長、貨幣信貸、固定資產投資、消費、外貿差額、財政收支、價格指數和匯率等),分析巨觀經濟運行的可能情景,預測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產業政策、外貿和匯率政策等政府巨觀經濟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場資金供求狀況變化趨勢及結構,在此基礎上預測金融市場利率水平變動趨勢,以及金融市場收益率曲線斜度變化趨勢,據此對債券組合的平均久期進行調整,提高債券組合的總投資收益。
組合久期是反映利率風險最重要的指標,根據對市場利率水平的變化趨勢的預期,可以制定出組合的目標久期,預期市場利率水平將上升時,降低組合的久期;預期市場利率將下降時,提高組合的久期。
利用收益率曲線斜度變化可以制定相應的債券組合期限結構策略,例如:子彈型組合、啞鈴型組合或者階梯型組合等,通過配置各期限固定收益品種的比例,達到預期投資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2.類屬配置策略
債券類屬策略主要是通過研究國民經濟運行狀況,貨幣市場及資本市場資金供求關係,以及不同時期市場投資熱點,分析同期限的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企業債、交易所和銀行間市場投資品種的利差和變化趨勢,評定不同債券類屬的相對投資價值,確定組合資產在不同債券類屬之間配置比例。
另外,鑒於本基金特有的運作方式,在分級運作期內的同豐A的每個開放日前以及分級運作期到期轉換為LOF開放申贖前,本基金將適當提高流動性較好的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的配置比例,以應對可能發生的大額贖回情況。
3.信用策略
信用策略主要是根據國民經濟運行周期階段,確定各行業的優先配置順序;研究債券發行人的產業發展趨勢、行業政策、企業市場地位、財務狀況、管理水平、債務水平、特殊事件風險等基本面因素,評價債券發行人的信用風險;並根據特定債券的發行契約,評價債券的信用級別,確定企業債券的信用風險利差;利用歷史數據、市場價格以及資產質量等信息,估算債券發行人的違約率及違約損失率;綜合發行人各方面分析結果,確定信用利差的合理水平,利用市場的相對失衡,選擇溢價偏高的品種進行投資。
本基金從以下三個方面來進行信用風險管理:(1)進行獨立的發行主體信用分析,不斷在實踐中完善分析方法和積累分析經驗數據;(2)嚴格遵守信用類債券的備選庫制度,根據不同的信用風險等級,按照不同的投資管理流程和許可權管理制度,對入庫債券進行定期信用跟蹤分析;(3)採取分散化投資策略和集中度限制,嚴格控制組合整體違約風險水平。
4.期限管理策略
鑒於本基金特有的運作方式,本基金將結合每個開放日基金份額的申贖預估情況,在最大化收益的情況下,確定基金資產在不同剩餘期限(6個月以內、6個月-1年、1年-3年、3年-5年、5年以上)固定收益類資產上配置比例。
分級運作期內,為應對同豐A每6個月的申購、贖回開放,本基金在基金契約生效後的每6個月期限里,都將結合最新的同類基金產品的申贖情況,持有相應比例的剩餘期限在6個月以內的、且具有較好流動性的固定收益類資產,以鎖定基礎收益並在6個月到期基金份額開放申贖時保證流動性。同時,本基金還將結合前述利率、類屬配置和信用三種策略,在不同的市場利率走勢、信用環境下,動態調整投資組合的剩餘期限,進行波段操作,從而提高基金收益。
分級運作期到期轉換為LOF份額後,本基金將預估LOF份額的申贖情況,結合本基金的債券回購比例限制,保持適當比例的現金和流動性較高、風險較低的固定收益資產,以及時應對基金份額申贖帶來的流動性風險。
5.相對價值策略
本基金認為市場普遍存在著失效的現象,短期因素的影響被過分誇大。債券市場的參與者眾多,投資行為、風險偏好、財務與稅收處理等各不相同,發掘存在於這些不同因素之間的相對價值,也是本基金髮現投資機會的重要方面。本基金密切關注國家法律法規、制度的變動,通過深入分析市場參與者的立場和觀點,充分利用因市場分割、市場投資者不同風險偏好或者稅收待遇等因素導致的市場失衡機會,形成相對價值投資策略,為本基金的投資帶來增加價值。
6.個券選擇策略
根據單個債券到期收益率相對於市場收益率曲線的偏離程度,結合其信用等級、流動性、選擇權條款、稅賦特點等因素,確定其投資價值,選擇那些定價合理或價值被低估的債券進行投資。
7.資產支持證券等品種投資策略
包括資產抵押貸款支持證券(ABS)、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MBS)等在內的資產支持證券,其定價受多種因素影響,包括市場利率、發行條款、支持資產的構成及質量、提前償還率等。本基金將深入分析上述基本面因素,並輔助採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數量化定價模型,評估其內在價值。

收益分配原則

1.本基金在分級基金運作期內的收益分配原則
(1)本基金在分級運作期內不進行收益分配;
(2)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本基金轉換為上市開放式基金(LOF)後的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20%;基金的收益分配比例以期末可供分配利潤為基準計算,期末可供分配利潤以期末資產負債表中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潤中已實現收益的孰低數為準。基金轉型不滿三個月,收益可不分配;
(2)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方式與紅利再投資方式。
場外轉入或申購的基金份額,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日經除權後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投資者在不同銷售機構的不同交易賬戶可選擇不同的分紅方式,如投資者在某一銷售機構交易賬戶不選擇收益分配方式,則按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處理;
場內轉入、申購和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分紅,投資者不能選擇其他的分紅方式,具體收益分配程式等有關事項遵循深圳證券交易所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規定;
(3)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4)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止日;
(5)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的時間不超過15個工作日;
(6)投資者的現金紅利和分紅再投資形成的基金份額均保留到小數點後第2位,小數點後第3位開始捨去,捨去部分歸基金資產;
(7)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