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郊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綜合監督管理全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起草安全生產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指導單位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和規定,研究落實安全生產工作方針、政策、擬定發布地方工礦商貿企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制度、規定,研究擬定地方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並組織實施。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承擔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具體職責是:研究提出安全生產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辦(區)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區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參與研究有關部門的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全區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組織協調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承辦區安全生產委員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區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區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綜合協調監督指導鍋、溶、特、管、交通、防火、農機等職能部門負責的專項監察工作。
三、依法行使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區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定期分析和預測全區安全生產形勢,定期編報安全生產簡報;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四、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
五、負責非煤礦山企業、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申報和管理工作。對建築施工、民用爆破器材和煤礦生產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情況進行監督。
六、負責發布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區生產安全傷亡事故調度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依法組織、協調重大、特大和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組織、指導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七、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
八、組織、指導全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及安全管理技術人員資格培訓和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九、負責監督管理全區工礦商貿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並負責監督檢查。
十、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內設機構

機構名稱:辦公室
主要職責:一、負責全局各類檔案、資料等文書的管理工作。
二、負責檔案的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局信息收集及上報工作,並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報送有關信息。
四、負責局機關及單位綜合治理和局機關文明單位建設工作。
五、負責全局性檔案和報告的起草工作。
六、負責全局各項規章制度的建立和考核工作。
七、負責局機關機要檔案的管理及保密工作。
八、負責全局衛生、後勤等管理工作。
九、負責局機關車輛的管理工作。
十、負責對上、下級來訪人員的接待工作。
十一、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名稱: 法規培訓科
主要職責:一、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情況,指導、監督各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二、組織起草全區安全生產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和監督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
三、依法組織、指導、協調除煤礦以外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四、依法組織、協調全區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五、依法組織全局的行政複議工作。
六、負責指導全區安全生產系統的法制建設。
七、負責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涉及的行業有: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建築施工單位等。
八、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名稱:煤礦安全監察科
主要職責:一、負責全區煤炭工業的綜合安全監督管理。
二、監督煤炭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及實施有關安全生產的標準、規程。
三、監督、檢查煤礦企業安全投入和使用情況,檢查煤礦勞動防護用品和職業衛生保護防治工作。
四、參與煤礦災害預防應急救援和事故搶險救護工作,參與煤礦事故調查處理。
五、監督檢查煤礦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三同時”情況。
六、負責煤礦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審核評價。
七、對全區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八、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名稱:安全監督管理一科
主要職責:一、負責全區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的安全綜合監督管理工作。
二、負責全區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設立及改、擴建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和上報,參與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並對其與主體工程“三同時”進行監督管理。
三、負責市局委託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審核工作。
四、負責對全區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的監督、檢查管理工作。
五、負責對全區危險化學品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
六、負責全區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的審查備案工作。
七、參與全區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
八、負責市局委託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包括用於運輸工作的槽罐)專業生產企業的定點審核工作。
九、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名稱:安全監督管理二科
主要職責:一、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冶金、有色、建材等行業的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有關規程、標準的情況,監督、檢查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情況。
二、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及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投入、安全專項費用提取、設備設施安全及勞動防護用品情況。
三、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及相關行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四、負責對全區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初審,組織對非煤礦山開展安全評估和質量標準化工作。
五、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及相關行業新、改、擴建企業“三同時”執行情況,並對其安全設施設計進行審查及竣工驗收。
六、監督對全區非煤礦山及相關行業開展安全檢查工作。
七、參與非煤礦山及相關行業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參與非煤礦山及相關行業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八、負責本科室檔案起草、工作總結、檔案管理工作。
九、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下設機構

機構名稱: 應急救援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組織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
二、組織指揮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習。
三、負責全區安全生產監控和應急救援系統的運行、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四、分析預測重大事故風險,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五、組織檢查勞動防護用品配發工作及職業病的申報和建檔。
六、負責全區重大危險源的建檔工作。
機構名稱:郊區安全生產監察大隊
主要職責:一、負責對全區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執法監督,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二、負責對全區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進行監察執法;
三、負責對全區生產經營單位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煤礦除外)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三同時”情況進行監察執法;
四、負責對全區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監察執法;
五、負責對全區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安全生產監察指令情況進行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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