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長治市委、長治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長治市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方案〉的通知》(長發〔2009〕20號)和《關於市縣事業單位清理規範和分類改革的意見》(長辦發〔2009〕50號)要求,設定長治市農業技術推廣站,正科級建制,為長治市農業委員會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二)對全市農業技術推廣機構進行執法監督和查檢。
(三)開展農業技術質量監測與農情收集。
(四)引進、試驗、示範、推廣農業新技術、新品種,以及相應的開發性研究。
(五)指導下級農技推廣機構,民眾性科技組織和農民技術人員的農技推廣活動,溝通“三農”關係。
(六)組織對農民農業技術的專業培訓。
(七)為農民提供農業產前、產中、產後的農業技術和信息服。
(八)指導和參與全市農業技術推廣機構與隊伍的建設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