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民政局

長治市民政局,是長治市人民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主管救災救濟、雙擁優撫安置、民間組織管理、基層政權建設、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區劃地名等工作。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長治市民政局
  • 所在地:長治市
  • 辦理對象:民政工作
  • 主要負責人:吳凌,王秀蘭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事指南,領導信息,工作動態,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擬定全市民政事業發展的政策、規劃。
(二)擬訂全市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三)宣傳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推動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項決策部署在社會組織的貫徹落實。
(四)組織擬訂促進全市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五)擬訂全市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六)擬訂全市社會救助政策、標準,建立、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七)擬訂全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全市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全市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八)擬訂全市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標準,承辦鄉(鎮、街道辦事處)級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工作,負責本市各縣(區)及其與相鄰市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辦全市地名標誌和門牌的設定與管理工作,負責重要自然地理實體的命名、更名審核工作。
(九)擬訂全市婚姻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婚俗改革,承辦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華僑婚姻登記管理。
(十)擬訂全市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十一)擬訂全市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
(十二)擬訂全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三)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踐行“民政為民、民政愛民”工作理念,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和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辦公自動化等工作。負責起草全市民政工作的政策,承擔全市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及其他法律事務等工作。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民政基礎設施建設標準,指導和監督市財政撥付的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擬訂民政部門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辦法,管理本級彩票公益金。承擔民政統計管理和機關及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與內部審計工作。
社會組織管理和黨建工作科(行政審批科)
主要職責:擬訂全市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的政策和辦法,按照管理許可權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指導縣(區)對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工作。宣傳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推動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項決策部署在社會組織的貫徹落實。具體指導和協調全市社會組織的黨建工作。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信託、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擬訂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監督福利彩票的開獎和銷毀,管理監督福利彩票代銷行為。擬訂全市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政策,組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社會救助科
主要職責:擬訂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承辦中央、省及市財政困難民眾救助補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
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科
主要職責:擬訂全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擬訂全市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限、地名管理辦法,審核報批縣(區)、鄉(鎮、街道辦事處)等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工作,組織、指導縣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負責全市地名的命名、更名和標準化管理,審核重要自然地理實體的命名、更名。
社會事務和兒童福利科
主要職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擬訂婚姻、殯葬、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殘疾人社會福利、殯葬服務、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協調縣際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事務,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擬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
養老服務科
主要職責:承擔老年人福利工作,擬訂全市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
編制人事科(機關黨辦)
主要職責: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及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辦事指南

民政信訪辦理
  
事項名稱:民政信訪辦理指南
1、辦理對象:民政工作對象。
2、辦理程式:
(1)依法受理屬於民政工作範圍內的人民來信來訪。
(2)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原則,將信訪事項轉至有關區市民政部門或市局有關科室辦理,及時對立案的信訪案件進行督查催辦,並將辦理結果向信訪人反饋。
(3)徵集人民民眾對民政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3、辦理要求:
(1)對直接辦理的信訪事項,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辦理完畢;情況複雜的,可適當延長,但一般不超過60日。
(2)對上級交辦的信訪事項,除有特殊要求的外,自收到之日起90日內辦結,並將辦理結果報交辦機關;不能按期辦結的,要向交辦機關說明情況。
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辦理

辦理機構:各、縣、市、區民政局地名科
辦理依據:
1.國務院《地名管理條例》
2.國務院《關於行政區劃管理的規定》
3.民政部《地名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辦理對象:本市轄區內鄉鎮以上行政區劃變更和地名命名、更名及標誌設定。
辦理內容:地名命名、更名程式
承辦本市山、河、海、島、灘、岬角、海灣、水道、地形區等自然地理實體名稱;市、區、縣級市、街道辦事處、鎮等行政區劃名稱;城鎮、居民區、自然村等居民地名稱;工業園區、開發區等名稱;城市道路、人行和車行立交工程、隧道、廣場等市政設施名稱;公園、風景旅遊區、自然保護區、名勝古蹟、紀念地等名稱;各專業部門使用的具有地名意義的台、站、港、場等名稱。
1.自然地理實體的命名、更名。跨市境的,由市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協商並徵求所鄰市、地意見後提出方案,經市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後,按有關規定報批;跨區、縣級市境的,由市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協商並徵求所跨區、縣級市人民政府意見後提出方案,報市人民政府審批;區境內的,由當地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方案,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市人民政府審批;縣級市境內的,由當地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方案,經縣級市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後,報市民政部門審批。
2.鎮、街道辦事處命名、更名,由區、市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方案,經區、市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後,報長治市人民政府。市民政部門考察論證後,經長治市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報省人民政府審批。
3.市內四區街道辦事處的命名、更名,由區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方案,經區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後,報市人民政府。市民政部門考察論證後,報市人民政府審批。
4.自然村、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的命名、更名,由鎮、街道辦事處提出意見,經區、市民政部門審核後,報區、市人民政府審批。
5.城鎮路、街、巷的命名、更名。屬七區的,由區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方案,報區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後,報市人民政府。市民政部門考察論證後,報市人民政府審批;屬各縣級市的,由縣級市民政部門提出方案,報縣級市人民政府審批;屬鎮的,由鎮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經縣級市民政部門審核後,報縣級市人民政府審批;各級人民政府審批後,均發布道路命名、更名的通告。
6.各專業部門使用的台、站、港、場名稱,人工建築、名勝古蹟、紀念地及起地名作用的古舊地名等名稱的命名、更名。由該單位或管理部門提出意見,經當地民政部門審核同意後,按隸屬關係,報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報批件和批覆件要抄送當地民政部門。
7.地名命名、更名要填寫“地名命名、更名申報表”。對命名、更名的理由,新舊名稱的涵義、來歷及民眾意見等項目要充分闡述清楚。
8.市、區(市)審批的地名,分別報上一級民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備案。
9.延長、註銷地名,按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批許可權和程式辦理。
辦理要求:
凡申報手續完備、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的行政區劃、地名命名更名事項,15日內辦結;
門樓牌編設事項,30日內設牌。

領導信息

宋書林
黨組書記 、局長
工作分工:主持全面工作。
高路平
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編制人事科(機關黨委)。
秦國孝
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科、社會組織管理和黨建工作科。
劉天平
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養老服務科、社會事務和兒童福利科、社會救助科,負責民政局扶貧工作。
李 健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工作分工:負責市紀委監委駐民政局紀檢監察組工作。
彭慶剛
黨組成員、副調研員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負責殯儀館新建、搬遷工作。

工作動態

市局召開全市民政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
2012年3月13日,市局召開2012年全市民政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市局機關全體人員、各縣(市、區)紀檢組長、局屬各單位負責人、專職支部書記參加了會議。會議由王秀蘭調研員主持。
會上,還印發了《2012年廉政工作要點》、《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分解》、《長治市民政局機關黨委關於深入開展學雷鋒活動的通知》、《長治市民政局關於開展保持黨的純潔性學習教育活動的實施方案》和《長治市民政局關於積極開展基層組織建設年活動實施方案》。

地理位置

地理位置示意圖
長治市民政局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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