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屯留區財政局

長治市屯留區財政局

長治市屯留區財政局是長治市屯留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治市屯留區財政局
  • 隸屬:長治市屯留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班子,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巨觀經濟等各項方針政策,參與擬定全區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擬定和執行全區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定和執行財政分配政策。
(二)貫徹執行國家財政、財務、會計管理及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及各項方針政策,擬定全區財政、財務、會計管理及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等基礎管理的規章制度。
(三)編制年度全區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預算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管理各項財政收入,管理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深化部門預算改革,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的年度預決算,全面推進績效預算改革,開展績效評價工作。
(四)確定全區財政稅收收入計畫。
(五)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及預算編制,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
(六)貫徹執行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推行區級財政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並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全區推行財政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工作。負責審核和編制匯總全區財政總決算和部門決算,負責管理財政銀行賬戶和全區預算單位銀行賬戶。
(七)管理區級財政公共支出;根據國家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制定需要全區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八)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及其收益管理規章制度,建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整合、調劑、共享、共用機制,負責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及其收益,審核批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處置、產權界定等事項。
(九)辦理和監督全區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定全區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擬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十)擬定全區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區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國內債務和政府外債管理的各項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
(十二)負責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和各項會計資格考試。
(十三)制定全區財政科學研究和財政教育規劃;組織全區財政人才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政策宣傳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調整。
區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監督檢查職責劃入區審計局。
(十六)職能轉變。
1、強化巨觀調控職能,分析預測全區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全區巨觀經濟政策,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綜合平衡社會財力、改進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的建議。
2、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增強財政資金的事中、事後監管。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
3、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嚴控政府債務風險,著力防控隱性債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處理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全區財政工作及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開展調查研究,提供決策參考;研究財政政策,起草有關重要報告和檔案;負責政務公開、財政信息、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文電、機要、檔案、督查、保密、網路、信訪及值班工作;負責機關行政管理、財務、財產、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老幹部服務、職工醫療保險、人事和機構編制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負責制定全局政治、業務學習計畫,組織學習活動,落實局領導交辦的各項學習任務,檢查、督促學習計畫的落實情況。
(二)預算股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預算管理制度,起草制定全區預算績效管理制度和辦法,並對有關制度和辦法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擬定全區年度預算管理的指導思想、原則和工作重點;負責全區收支預測,編制年度區級財政預算草案,組織、指導全區預算部門編制績效目標,負責績效目標的審核及批覆,會同業務股室組織預算執行,並對其進行績效運行跟蹤監控管理;參與編制區級財政總決算;負責區級政府債務預算管理工作。組織、指導預算部門開展績效評價工作,審核預算部門績效報告(自評)和績效評價報告;負責全區年度財政供給單位人員信息、存量資金、穩增長資金的匯總、審核、分析工作;負責組織預算支出重點績效評價、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並提出整改意見;負責區級預算公開並指導區級預算信息公開、績效評價結果的反饋和套用,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在規定範圍內逐步公開重大項目的預算績效管理信息,負責與區人大有關預算事項的聯絡事宜等;負責預算績效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為全方位、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提供信息技術支撐;負責依法籌集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受理、審核墊付申請並依法墊付、依法追償墊付款。
(三)國庫股
負責貫徹國家金庫管理制度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負責財政總預算會計工作,辦理預算內會計事項的處理,合理調度全區財政資金;負責匯總編報財政收支旬報、月報,編報預算內財政收支決算,負責編制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負責跟蹤分析全區預算執行情況,管理區本級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加強地方庫款和財政專戶管理;負責會計代理記賬機構的審核、依照規定頒發證件、督查管理工作;負責政府內債有關管理工作;負責推行區本級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確保財政資金收支安全運行;組織執行《政府採購法》及其有關行政法規,擬定政府採購監督管理的具體辦法、程式,管理、監督和指導全區政府採購工作。
(四)綜合股
負責全區財政法律法規宣傳教育,開展稅收資源調查分析;負責全面貫徹執行非稅收入管理法律、法規,制定全區非稅收入管理實施辦法,明確非稅收入範圍、項目和標準,合理安排預算外專戶管理資金,做到應收盡收,確保非稅收入及時足額入庫;負責財政票據監管工作,統一領購發放和管理財政票據;承擔區級發展改革、建設、城市管理、工業和信息化、應急管理、商務、糧食等部門的經費管理,協調相關項目資金的申報,指導對口部門預決算的編制審核,負責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進行項目績效考評。
(五)行財股
承擔區級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預算有關工作,編制下達相關單位的經費支出年度預算,審核、匯總、上報對口部門和單位的新增經費支出預算;負責全區對口單位的經費撥付、追加或核減工作;負責審核編報對口單位的經費支出財務月報、季報、年報部門決算和與國庫股的日常對賬工作;負責加強中央、省、市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制定專項資金的管理辦法,嚴格撥付程式,並實行追蹤問效制、績效考評制。
(六)農財股
協助有關部門制定全區支持“三農”工作的有關計畫和政策,負責測算、分配、落實各項支農支出年度預算指標;審查核定農口各單位財務收支計畫;審批匯總支農支出年度決算;參與區政府研究制定資金投入政策以及全區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的編制、實施;管理各項支農資金和各項事業費,健全完善農業資金支出效益反饋制度和效益檔案制度;負責支農資金整合工作;加強對農口專項資金的管理,並實行追蹤問效制、績效考評制;負責測算、分配、落實各鄉(鎮)、開發區的收入、支出指標;辦理鄉(鎮)、開發區經費撥付的申請、鄉級財政的報表匯總工作以及財政的年度決算,以及鄉(鎮)人民政府、開發區資產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協調鄉級財源建設的選項、立項工作;負責協調幫助做好鄉(鎮)、開發區一級財務管理工作;監督檢查農村轉移支付、農業支持保護補貼、退耕還林等資金的發放工作;負責鄉(鎮)、開發區財政收入的全年匯總考核、排隊工作。
(七)社保股
承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和計生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負責專項資金(基金)預算建議的審核和年度預算執行、分析、監督;負責歸口管理部門決算草案的審核、批覆;會同有關方面管理區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方面擬定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編制區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審核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八)資產股
負責制定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及其收益管理和規章制度;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及其收益的監督管理,承擔全區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資產使用、資產處置、資產評估、產權界定、產權糾紛調處、產權登記、資產清查、資產管理信息化建設、資產統計報告和監督管理等基礎性工作;制定全區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標準和有關費用標準,建立資產管理和預算管理、財務管理相結合的有效機制;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的績效評價工作;負責開展財會人員培訓工作,做好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會計代理記賬機構的審核、依照規定頒發證件、督查管理工作;配合上級部門開展我區行政事業單位內控建設工作,督促各行政事業單位加強內控建設;負責按照上級財政部門申報指南及要求申報企業項目資金,撥付本區域內涉及企業的項目資金;負責全區國有工業企業、城市公用企業、地方金融企業的月報、季報及年度決算工作;負責全區的農業、林業、養殖業的保險保費補貼申請及撥付工作;負責辦理範圍內金融企業的產權登記工作。

領導班子

黨組書記、局長 李俊清
黨支部書記、副局長 魏成崗
黨組成員、副局長 徐慶傑
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衛
黨組成員、總會計師 趙巧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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