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致癌辣椒

致癌辣椒,由工業硫磺熏制,操作人員帶防毒面具並從來不吃。長沙熊某將3.5萬斤毒辣椒銷給6家食品廠,食品廠用其加工滷味製品,銷往全國。二氧化硫是第二大致癌物,人體無法代謝,用來製作食品=間接殺人。顏色鮮艷,容易掉色的辣椒別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沙致癌辣椒事件
  • 事件地點:湖南長沙
  • 有毒物質:羅丹明B
  • 事故影響:3.5萬斤毒辣椒流入市場
事件背景,熊某簡介,

事件背景

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的熊某,用工業硫磺熏制乾辣椒,熏制過程中,要戴上防毒面具和手套,且熊某家人均不吃自己熏制的辣椒。經檢測,每千克辣椒的二氧化硫殘留量是國家標準的23倍。
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的熊某,因用工業硫黃熏制乾辣椒,被望城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據了解,此案線索來自望城區食品安全辦公室在執法檢查時收到的民眾舉報。

熊某簡介

熊某,2013年43歲,是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銅官鎮太豐村村民。
2008年,熊某在長沙市雨花區高橋市場商貿城開了家“熊記批發部”,經營辣椒生意。在經營中,熊某發現,高溫潮濕天氣極易使辣椒發熱腐爛,造成嚴重虧損。熊某聽說工業硫黃熏制乾辣椒不僅能延長乾辣椒保質期,還能使乾辣椒顏色亮澤、賣相好、不長蟲子,易於銷售。於是,熊某經過打探、尋找,不僅從一男子處購得“長征”牌工業硫黃,還經該男子教唆,學會使用工業硫黃熏制乾辣椒的全部操作流程。
為避人耳目,熊某租用了太豐村牡羊坡嶺上的一廢棄窯廠工棚,該工廠面積160平方米。熊某未辦理工商、稅務登記證等手續,聘請兩人分別負責熏制和搬運,就這樣開工“生產”。熊某與妻子在“熊記批發部”負責將用工業硫黃熏制好的乾辣椒向外銷售。
2013年6月1日,長沙市望城區食品安全辦公室在執法檢查時接到民眾舉報,獲悉該區銅官鎮有人用工業硫黃加工毒辣椒,每到天黑時分用卡車運出。
接到舉報後,望城區食品安全辦公室事先派人前往牡羊坡嶺“黑工廠”蹲守,得知2013年6月4日當晚可能有毒辣椒運出,他們聯合當地派出所民警,將入夜後裝貨準備運出的一卡車乾辣椒查獲。
辦案人員經訊問得知,熊某將加工制好的毒辣椒批發給6家食品廠,其批發價格為每公斤8.4元,而他的零售價格則為每公斤10元。
據熊某供述,用硫黃將辣椒熏制後,需要放置一兩天,等硫黃氣味散淡後再裝車出貨。熏制過程中,工人需要戴上防毒面具和手套,其操作人員及熊某家人均不吃自己熏制的辣椒。
致病致癌
2013年6月4日當晚,熊某裝車待運的一卡車乾辣椒被查獲,總計200袋。
辦案人員訊問犯罪嫌疑人熊某得知,他使用工業硫黃共熏制乾辣椒約3.5萬斤,銷往長沙、瀏陽和岳陽等地,獲利8000餘元。
引起辦案人員關注的是,“熊記批發部”批發的乾辣椒銷售給6家食品廠,而這些食品廠用熊某供貨的毒辣椒加工滷味魚、辣肉串、豆製品等,銷往湖南、湖北、江西等省市的超市或小吃店。
長沙市望城區食品安全辦公室將查獲的乾辣椒送去化驗,其結果令人驚訝,送檢樣品每千克辣椒的二氧化硫殘留量達到了4.66克,是國家標準含量“0.2克以下”的23倍。
據望城區食品安全辦公室負責人介紹,世界衛生組織曾發布公告,稱二氧化硫是第二大致癌物質,因為二氧化硫在人體內無法代謝,積留在體內過久會引起器官癌變。因此,工業硫黃嚴禁用於食品和藥品加工。
鑒於硫黃本是有毒物質,可引起眼結膜炎、皮膚濕疹等疾病,且對皮膚有弱刺激性。硫黃殘留於食品藥材中,會對人體健康產生影響,對兒童的危害尤為嚴重。工業硫黃中鉛、硫、砷等有毒物質含量更高,在熏制食品藥材過程中極容易附著其上,還會生成鉛蒸氣、氧化砷、氧化汞等揮發性有毒物質,容易對人體呼吸道產生危害,嚴重的會直接侵害肝臟、腎臟。此外,二氧化硫還原出的鉛一旦進入人體就很難排出,長期積累會危害人體造血功能,使胃腸道中毒,甚至還會毒害神經系統,損害心臟、腎臟功能。望城區食品安全辦公室負責人認為,不法商販為牟取暴利,用工業硫黃熏制食品,實際上等於間接殺人。
2013年7月8日,長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對熊某提請批准逮捕,望城區檢察院受理此案後依法作出批准逮捕以及對此案相關犯罪嫌疑人作出追捕決定。
二氧化硫超標23倍
根據化驗結果,在這批被查獲的“毒辣椒”中,每千克辣椒的二氧化硫殘留量達到了4.66克,高達國家標準的23倍。望城區食安辦指出,二氧化硫在人體內無法代謝,在體內積留過久會引起器官癌變,因此工業硫黃被嚴禁用於食品和藥品加工。
事件發展
截止到2013年8月6日,,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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