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機關事業單位網站安全管理辦法

長沙市機關事業單位網站安全管理辦法,屬於管理辦法,適用於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的網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沙市機關事業單位網站安全管理辦法
  • 實質:管理辦法
  • 所屬:長沙市
  • 適用於: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的網站
長沙市機關事業單位網站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長沙市機關事業單位網站安全管理,確保機關事業單位網站的整體安全,提升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網站的建設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147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網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辦函〔2011〕40號)、《公安部國家保密局國家密碼管理局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關於印發〈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的通知》(公通字〔2007〕43號)等有關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的網站。
第二章綜合管理
第三條 市政府辦公廳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網站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市人民政府電子政務管理辦公室(以下稱市電子政務辦)具體負責協調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網站安全的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公安、國安和保密等職能部門依據各自職能,協助市政府辦公廳對機關事業單位網站安全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條網站建設單位必須確定管理本單位網站的分管領導和責任人,具體負責網站安全的各項工作。
第五條 網站備案登記。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網站必須按照相關網站備案制度進行備案登記。
第六條 網站建設單位必須按照按信息安全等級保護要求,開展網站定級、備案、安全建設整改、等級測評、安全自查工作。市公安局會同市電子政務辦定期對網站建設單位等級保護工作開展和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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