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規劃》《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浙江省實施方案》,共抓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高水平呈現美麗溫州形象,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溫州市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溫州市生態環境局、溫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溫州市水利局
- 發布時間:2020年4月14日
一、主要目標
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確保生態功能不退化、水土資源不超載、排放總量不突破、準入門檻不降低、環境安全不失控,爭取率先建成長江經濟帶水清地綠天藍的綠色生態區。到2020年,全市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生態系統更加穩定,河湖濕地生態功能恢復提升,生態環境保護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主要指標見附表)。展望到2030年,全市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服務功能顯著增強。
二、合理利用水資源
嚴格總量指標管理。建立市、縣二級行政區域取用水總量控制指標體系,年度用水依法實行總量控制。以縣域為單元開展水資源承載能力評價,構建水資源承載能力預警平台。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產業發展規劃、區域發展規劃以及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規劃等開展水資源論證,從嚴核定建設項目許可水量。推進農業取水許可管理,2020年底前完成供水水源相對集中的重點中型以上灌區取水許可證發放。全市用水總量2020年控制在23.9億立方米,2030年爭取控制在26.9億立方米。(市水利局、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規劃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工作均需屬地政府落實,不再列出;多個牽頭部門的,依職責分工落實。)
嚴格強度指標管理。科學制定用水強度控制指標。將公共供水管網取水的大耗水工業、服務業用水單位納入計畫用水管理範圍,建立城鎮非居民計畫用水單位名錄,建立健全用水統計台賬。到2020年,全市萬元GDP用水量和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分別比2015年下降23%和18%以上。(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經信局牽頭,市水利局參與)
推進重點領域節水。推進農業節水,實施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集中連片推進“四小”田間工程建設,推進“四個百萬”高效節水灌溉工程,到2020年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係數提高到0.60。強化工業節水,淘汰倒逼造紙、紡織、火電等高耗水行業落後產能,嚴格控制高耗水項目建設,電力、紡織印染、造紙、化工、食品發酵等高耗水行業達到先進定額標準。加快節水型服務業建設,開展節水型城市創建。(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牽頭)
最佳化城鎮開發建設。科學劃定城市開發邊界,引導控制城市規模,最佳化城市空間形態,城鎮建設和承接產業轉移區域不得突破水資源承載能力。全面構建“一環聯三楔,一江匯四水,四片涵三庫”的海綿城市自然生態格局,到2020年,溫州市建成區25%以上的面積、縣級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市住建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參與)
統籌流域水資源開發利用。實施“開源”“引調”“提升”工程建設,合理調配水資源,全面提升城鄉居民生活和工農業生產用水保障能力。在洞頭等缺水地區逐步加大非常規水資源開發利用力度。加快縣級以上城市建立“一源一備”供水安全保障體系,著力提升應對突發性供水安全事件能力。發揮好控制型水利工程改善水質的作用,科學確定生態流量,充分考慮基本生態用水需求,實行建設項目占補平衡,維持一定的水面率、河流合理流量和水庫、地下水的合理水位,維護河湖生態健康。(市水利局牽頭,市住建局參與)
加大再生水開發利用力度。完善再生水利用設施,工業生產、城市綠化、道路清掃、車輛沖洗、建築施工、生態景觀以及農業灌溉等用水,要優先使用再生水。到2020年,再生水利用率達到15%。(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住建局牽頭)
三、保育恢復生態系統
強化生態保護紅線剛性約束。加快推進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工作,建立完善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等生態環境“三線一單”空間管控體系。將生態保護紅線作為各類空間規劃編制的重要基礎,構建區域生態安全底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加強重點生態功能區保護。加強文成、泰順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保護,制定實施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嚴控各類開發活動。到2020年,以文成、泰順為引領,全市生態環境狀況指數(EI)保持優等。強化生態公益林建設和管護,加快推進森林撫育,最佳化森林結構,提高森林質量,以沿海平原、沿路繞城、農田林網為重點區域不斷完善護林體系。增加森林防火經費投入,提高森林火災綜合防控能力。控制水土流失,山地低丘緩坡開發嚴控在海拔300米以下。(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參與)
加大河湖、濕地生態保護與修復。加強濕地自然保護區(小區)、濕地公園等建設,修復提升全市濕地生態系統功能。加強樂清灣等灘涂濕地的保護和修復,全面評估樂清灣填海的生態後果,制定生態修複方案。開展河湖源頭地區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實施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增強水源涵養和水土保持能力。開展河湖庫塘清淤,保持水系連通,合理處置利用淤泥,探索建立清淤輪疏長效機制,到2020年全市範圍內河湖庫塘完成清淤3000萬方。(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利局牽頭)
加強珍稀特有水生生物保護。開展珍稀水生生物保護宣傳和救助,建立野(水)生動植物及自然資源資料庫。嚴格執行禁漁區、禁漁期和休漁制度,嚴格控制漁業捕撈強度,嚴厲打擊電毒炸等行為。嚴厲打擊河湖管理範圍內涉水違法行為,清理整治非法采砂、侵占水域岸線等活動。(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利局牽頭)
加大物種生境的保護力度。以西門島、甌江口、龍港、蒼南沿浦等4個區域為重點,做好海灣河口紅樹林資源的保護與發展。以溫州灣、樂清灣為重點,保護好黑嘴鷗、勺嘴鷸等珍稀水禽棲息地,為候鳥遷徙提供良好的生存、棲息環境。規範生物資源的引進與開發利用管理,提升外來入侵物種防範能力。(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
四、維護清潔水環境
實施水環境質量底線管理。按國家要求制定實施水環境質量底線管理清單。加強水功能區監督管理,到2020年,列入省考核的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穩定達80%以上,水生態系統穩定性和生態服務功能逐步提升。規範入河排污口設定審查、標識設定和日常監管,按規定完成長江經濟帶入河排污口整治。(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水利局參與)
優先保護良好水體。推進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範化管理,確保水質100%達標。加強以珊溪水庫(飛雲湖)為重點的江河源頭水源地良好水體的綜合保護和治理。推進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庫截污工程和重要連線水體風險防範工程建設。推進《全面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三年行動計畫(2018-2020)》,著力打造安全、標準的現代化農村供水網路,城鄉飲水安全得到鞏固提升。(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水利局參與)
加強治理污染嚴重水體。高標準打好“五水共治”翻身仗。全面排查水質易反彈河道周邊污染和污水收集設施現狀,針對易反彈河道、問題排放口,制定“一河一策”“一口一策”,健全沿岸環境長效管理機制。到2020年全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全面消除,剿劣成果得到鞏固,省控以上斷面Ⅰ-Ⅲ類水質比例達79%,全市河網水質不斷向好。(市治水辦牽頭)
加強船舶污染監管。控制船舶污染排放,提高含油污水、化學品洗艙水等船舶污染物接收處置能力,禁止內河和江海直達船舶使用渣油、重油。在重點港口建設船舶污染物接收設施,實現集中處理,達標排放。按照標準要求安裝配備船舶的生活污水和垃圾收集儲存設施。組建溫州市溢油應急中心,提升油品泄漏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溫州海事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參與)
五、全面改善城鄉環境
推進空氣品質限期達標。以改善環境空氣品質為核心,突出細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到2020年各縣(市、區)六項主要大氣污染物濃度達國家二級標準。2020年全市全面淘汰10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及一段式固定煤氣發生爐,城市建成區基本淘汰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按國家及省定時限完成35蒸噸/小時及以上燃煤鍋爐高效脫硫脫硝除塵改造、平板玻璃天然氣燃料替代及脫硝改造。重點推進制鞋、工業塗裝和包裝印刷行業的VOCs污染治理。(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參與)
強化城市揚塵治理。加強施工場地揚塵管理,加強土地開發、城市改造、房屋拆除、道路施工等的揚塵控制,落實建築工地施工現場100%圍擋、工地砂土100%覆蓋、工地路面和管理場100%硬化、拆除工程100%灑水、出工地運輸車輛100%沖淨和密閉、外腳手架密目式安全網100%安裝、對暫不開發的土地100%採取綠化等防治措施。強化道路揚塵治理,加大城市道路日常養護力度,加強道路文明施工管理,加大道路清掃保潔沖洗、灑水抑塵力度。加強堆場揚塵治理,露天堆場應採取有效封閉措施,建築工地沙石、建築垃圾等堆場必須採取灑水、覆蓋、綠化等防塵措施。(市住建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牽頭)
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控。加強制革、電鍍等行業重金屬污染治理,推動電鍍、製革等園區化發展,逐步將涉重金屬行業的重金屬排放納入排污許可證管理。到2020年,全市重點行業的重點重金屬污染物鎘、鉻、砷、鉛、汞的排放量較2013年下降30%以上,鹿城區力爭退出國家重點防控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經信局參與)
嚴控建設用地開發利用環境風險。完成8個重點行業中關停、搬遷和淘汰企業原址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確定污染地塊環境風險等級,形成動態更新的污染地塊名錄。依法開展土壤環境調查評估,加強城鄉規劃、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土地收儲和供應、項目選址等環節審查把關,防止未按要求調查評估、環境風險管控不到位、治理修復不符合要求的污染地塊被開發利用。(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參與)
推進農用地土壤環境保護與安全利用。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掌握重點行業在產企業用地和關停企業原址中污染地塊的分布及其環境風險情況。2020年底前劃定全市優先保護、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等3類耕地範圍。根據環境質量類別制訂實施全市受污染耕地利用和管制方案。完成省下達的輕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復、重度污染耕地用途管控任務。(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牽頭)
加強農村農業環境整治。全面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到2020年,50%以上的日處理能力30噸以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實現標準化運維管理。以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置為突破口,實現農村生活垃圾戶集、村收、鎮運、縣處理體系全覆蓋,2020年全市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覆蓋面達80%以上。加快建立秸稈資源化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燒的長效機制,力爭2020年秸稈綜合利用率達95%以上。組織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行動,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實現零增長,化肥利用率達40%以上,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力爭達92%以上,農藥廢棄包裝物實現基本回收和處置,廢棄農膜回收處理率達90%以上。加強畜禽養殖業污染控制和水產養殖綠色發展,加快推進規模以上設施化養殖場的尾水治理。(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農業農村局牽頭)
開展生態文明示範和美麗鄉村創建。推進西部生態休閒產業帶和溫州大花園建設。積極開展“兩山”理論實踐示範區和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創建,深化美麗鄉村建設,全面打造美麗鄉村升級版,推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連線成片。(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牽頭)
六、嚴格管控環境風險
強化環境風險評估與管控。完成石化、化工、醫藥、紡織、印染、化纖、危化品和石油類倉儲、涉重金屬和危險廢物等重點企業突發環境風險評估,督促企業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加快布局分散的企業向園區集中,按要求設定生態隔離帶,建設相應的防護工程。有序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工作。建立工業園區及周邊土壤污染的防控體系,對工業園區涉重金屬和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排放實施跟蹤監測和風險管控。(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發改委牽頭)
加強應急預案編制與管理。開展應急預案評估試點、修編和備案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涉危涉重企業應急預案修編和電子化備案(錄入環境應急指揮管理系統)工作。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和化工園區預案備案工作。完善市、縣兩級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完善各級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健全核與輻射事故應急回響體系,並實施動態管理。完善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健全區域、市、縣聯動一體的應急回響體系。(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加強應急協調聯動機制建設。加強危化品和危險廢物運輸環境安全管理,加強公安、消防、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生態環境等部門間的應急聯動,提高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和協同處置能力。在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區域實施危化品禁運,同步加快制定實施區域繞行運輸方案。強化水上危化品運輸安全監管和船舶溢油風險防範,強化船舶環境風險跟蹤監管,嚴厲打擊未經許可擅自經營危化品水上運輸等違法違規行為。參與跨行政區域、跨流域上下游環境應急聯動機制建設,建立共同防範、互通信息、聯合監測、協同處置的應急指揮體系。(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溫州海事局牽頭)
提升突發環境事件預警應急能力。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必須建立環境風險預警體系,加強信息公開。全面推進全市環境應急機構標準化建設,依託社會專業化機構,推行環境應急救援隊伍專業化建設,健全完善應急救援工作機制,提升應對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救援能力。(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應急管理局參與)
實施有毒有害物質全過程監管。全面調查危險廢物產生、貯存、利用和處置情況,嚴厲打擊非法轉運。加快推進危險廢物無害化利用和處置工程的設施建設,儘快補齊危廢處置能力缺口。嚴格控制環境激素類化學品污染,按要求完成環境激素類化學品生產使用情況調查,落實淘汰、限制、替代等管控要求。實施加強放射源安全行動計畫,強化地方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能力。(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參與)
七、參與區域環境協同保護
參與區域聯防聯控。根據長江經濟帶統一制定出台的限制、禁止、淘汰類產業目錄,加強對高耗水、高污染、高排放工業項目新增產能的協同控制。落實上級部署要求,積極參與國家級重大規劃以及重大項目環評的會商機制,參與區域聯防聯控。推進水權、碳排放權、排污權交易,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進市際間環境信息共享。(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參與)
完善環境監測網路。根據省定布局規劃,建設覆蓋環境質量、重點污染源、生態狀況的生態環境監測網路。按照上級部署配合建立長江經濟帶區域空氣品質預警預報系統,健全大氣複合污染立體監測網路。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成陸海統籌、天地一體、上下協同、信息共享的生態環境監測網路。(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氣象局參與)
健全生態補償機制。加大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紅線、森林、濕地等生態保護補償力度,按“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在流域上下游縣(市、區)探索開展自主協商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參與)
八、落實保障措施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是本方案的實施主體,要將相關目標、任務和措施納入本地區相關規劃和實施方案中,狠抓落實。加大資金投入,創新投融資機制,鼓勵、引導和吸引社會資金參與生態環境保護保護與修復,推動重點任務落實。強化執法監管和責任追究,抓好環境信息公開。嚴格評估考核,加強督促檢查和跟蹤分析,配合上級做好《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評估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