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樂轉業幹部辦理準遷證依據關於印發福州市公安局辦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有關許可權時限和程式的規定修稿的通知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樂轉業幹部辦理準遷證
- 辦理時限:即辦
- 受理單位:長樂市公安局
- 許可單位:長樂市公安局
- 收費標準:無
- 聯繫電話:0591-22055626
- 聯繫地址:長樂市進城路政法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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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依據
關於印發福州市公安局辦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有關許可權時限和程式的規定修稿的通知。
申請材料
a)轉業幹部,憑省、市軍轉業安置辦簽章的《軍隊轉業幹部戶口遷入審批表》;
b)《轉業證》、《身份證》或部隊出具身份證號證明;
c)被投靠人《戶口簿》、《結婚證》。
審批程式
視窗對申請資料的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進行核對,並根據核對結果做出相應的決定:
a)對申請材料符合要求的,當場簽發準遷證。
b)對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出具符合《缺件告知單》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的申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