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公司債

長期公司債是短期公司債的對稱。公司發行在1年以上的債券。其特徵除使用期限的約定外,還有兩個:第一是按期支付利息,第二是債務到期要歸還本金。一般債券支付利息必須在支付股票紅利之前,只有收益債券例外。收益債券的利息是否支付及支付多少,應視公司利潤情況而定。長期公司債中,有兩種特殊的債券。

其一是可轉換債券,其二是可贖回債券。前者是指可以在債券到期前轉換為普通股的債券。因為該種債券有此特權,故而利息要較不可轉換的債券稍低。後者是指在債券到期前公司可以提前買回或用利率不同的另一種債券換回的債券。為了投資者的利益,債券發行時還可設立償債基金。另外,投資者還可要求對發行公司的財產享有質押權或要求發行公司提供擔保。長期公司債的發行通常要經過第三者作為中間商或專門機構辦理,公司很少直接發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