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金融工作辦公室

長春市金融工作辦公室

長春市金融工作辦公室,是長春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局級。

長春市金融工作辦公室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春市金融工作辦公室
  • 辦公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華新街700號 
  • 行政級別:正局級
  • 所屬部門:長春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研究分析全市金融運行情況,擬訂全市金融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制定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推動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務體系,最佳化金融環境,吸引聚集金融資源,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金融發展戰略和金融改革創新政策,指導各類金融功能區建設,推進全市金融機構的設立和引進,引導各類金融機構更好服務全市實體經濟發展。
(三)承擔與國家和省金融管理部門、各類金融機構的溝通協調、信息交流和服務工作。牽頭組織全市地方金融基礎數據和信息系統建設及管理,協調最佳化地方金融營商環境。
(四)擬訂全市地方金融機構發展規劃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金融改革創新,協調指導全市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加快發展及深化改革等工作。
(五)負責指導、協調全市擬上市企業的培育、推薦和申報工作,協調企業上市掛牌、上市公司債券融資服務、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和再融資工作。
(六)牽頭負責對全市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商業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企業實施監管,依法依規牽頭強化對全市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各類交易場所的指導和規範。
(七)負責所監管機構的風險監測、評估、預警和處置,推動建立市場化風險補償機制;依法依規指導縣(市)、區(開發區)政府(管委會)開展金融監管相關工作,落實屬地風險處置責任,監督縣(市)、區(開發區)政府(管委會)金融工作有關部門相關工作。
(八)負責牽頭開展非法集資的防範和處置工作。承擔市防範和打擊金融詐欺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處。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資產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綜合、安全保密、機關信訪、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政務協調、建議提案、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分辦和送達工作;規範行政審批視窗服務行為並受理投訴;最佳化相關金融企業年審業務方式。牽頭匯總全市金融業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匯總編制全市金融運行情況分析和發展報告;牽頭組織全市地方金融基礎數據信息系統建設及管理;承擔重要文稿起草,組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全市金融工作系統人才教育培訓和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銀行保險處。牽頭擬訂全市金融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與政策措施;研究擬訂銀行、保險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與人民銀行、中國銀保監會派出機構,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的溝通協調、信息交流和服務工作;負責銀行、保險機構的引進及設立的綜合協調工作,推動相關中介機構服務體系建設;研究擬訂普惠金融扶持政策,參與普惠金融工作;組織指導農村金融改革工作及農村金融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實施金融精準扶貧。
(三)資本市場處。研究擬訂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與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多層次資本市場相關金融機構、中介機構的溝通協調、信息交流和服務工作;負責資本市場各類金融機構的引進及設立的綜合協調工作,推動相關中介機構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全市擬上市、擬掛牌企業的培育、推薦和申報工作;協調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和再融資工作;協調上市公司債券融資服務工作;牽頭強化對社會眾籌機構、各類交易場所的指導和規範。
(四)融資服務合作處。研究擬訂改善全市融資環境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編制金融支持全市重大戰略、重大項目和重點產業建設,扶持小微企業、“三農”發展的融資方案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各類金融機構有序對接融資主體的融資安排;指導各類金融功能區建設;負責開展對各類鼓勵金融業發展專項資金的使用審核;負責組織全市金融機構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協調組織金融招商活動,跟蹤協調全市重大招商引資活動中的金融服務工作。
(五)金融穩定處。研究擬訂維護地方金融穩定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防控系統建設;牽頭開展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活動;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打擊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承擔市防範和打擊金融詐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依法依規指導縣(市)、區(開發區)政府(管委會)開展金融監管相關工作,落實屬地風險處置責任,監督縣(市)、區(開發區)政府(管委會)金融工作有關部門相關工作;配合開展全市法人金融機構風險防範處置工作。
(六)地方金融監管一處。落實國家和省關於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的業務發展政策措施、監督管理辦法;牽頭負責全市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的準入和公司內部治理、風險管理、資本充足狀況、償付能力、經營行為和信息披露等監督管理;負責相關方面金融風險的防範和處置工作;牽頭強化對投資公司的指導和規範。
(七)地方金融監管二處。落實國家和省關於融資擔保公司、商業保理公司的業務發展政策措施、監督管理辦法;牽頭負責全市融資擔保公司、商業保理公司業務的準入和公司內部治理、風險管理、資本充足狀況、償付能力、經營行為和信息披露等監督管理;負責相關方面金融風險的防範和處置工作;牽頭強化對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指導和規範。
(八)機關黨總支。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長春市金融信息服務中心。負責金融信息的收集、整理、匯總、利用工作;負責金融信息系統建設維護工作。

現任領導

長春市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劉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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