鑄良法促發展市人大常委會依法履職回眸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過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會緊緊圍繞全市大局和民生重點,切實提高立法質量,共制定、修訂8部地方性法規,充分發揮立法的引領、推動和保障作用。
突出重點領域立法,把有限的立法資源用在“刀刃”上
77歲的張國玉家住西家大塘,喜歡晨練的他,過去從台城解放門進玄武湖慢走幾公里,然後回家吃早飯。自打明城牆連起來後,他的晨練線路改了,從台城下休閒觀光步道,經市委市政府大院後牆、九華山、市水上運動學校,一直走到太平門再原路返回。
2014年8月8日,藉助青奧會的東風,南京23公里明城牆對公眾全面開放。市人大代表陳定榮說,具有600年歷史的明城牆重新串起來、保起來、活起來、亮起來、用起來,老城牆成為展示古都魅力的一張新名片。
如何擦亮這張城市文化名片?2014年12月30日,市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南京城牆保護條例》,待報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批准後施行。
“一審時,常委會組成人員指出,保護城牆不僅要保護城牆本體,還要保護整體歷史風貌,對城牆周邊建設要作出限制,彰顯城牆古韻。”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夏公喜說,為此,《條例》對建設控制地帶內建設建(構)築物的高度,明確規定不得超過城牆高度,遺址、遺蹟段不超過12米;對建設控制地帶以外至100米的範圍內,規定建設建(構)築物的高度不得超過18米,為南京城牆及周邊地區保護、整治和開放提供了法律依據。
在全國率先制定《南京市紫金科技人才創業特別社區條例》,為落實創新驅動戰略,最佳化科技創業創新環境,加快建設中國人才與創業創新名城提供有力支撐;
南京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條例》首次提出對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的全覆蓋,強化了人大對政府投資項目監督的力度;
《南京市人大常委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把政府投資的重大建設項目納入應當向人大常委會報告的範圍,明確具體數額標準,增強了法規的操作性;
……
為從源頭上把好質量關,市人大常委會加強重點領域立法,突出深化改革、改善民生、保護環境等內容,把有限的立法資源用在刀刃上。
推進科學民主立法,尋求“最大公約數”
元旦三天小長假,南京城內幾乎聽不到往年接連不斷的煙花爆竹聲,空氣品質的壓力也小了不少。
從2015年1月1日起,根據市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南京市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的決定,南京主城區常年禁放煙花爆竹。
這一決定於市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省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
審議中,有些委員認為,規定修正案草案劃定的“繞越高速公路以內的區域”,包括了大量農村地區,這些地區有燃放傳統,燃放對環境和安全的影響較小,在這些地區禁放既沒有必要也不可行。
為此,規定提出將常年禁放、禁售煙花爆竹的範圍修改為“本市玄武區、秦淮區、建鄴區、鼓樓區、雨花台區,棲霞區堯化、邁皋橋、馬群、燕子磯、仙林街道,江寧區東山街道、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江寧高新技術產業園,浦口區江浦、泰山、頂山、沿江街道,以及六合區長蘆、大廠街道範圍內。”
“這一範圍既涵蓋傳統禁放的主城區,又充分考慮其他人口和工業集中地區的禁放需求。”市人大法制委員會相關負責人說,經過意見徵集和論證,最終實事求是地確定禁放範圍、細化禁放區域,在保護空氣環境和尊重傳統習俗之間取得“最大公約數”。
2015年1月5日,《南京市地方性法規起草招標公告》首次在媒體發布。採用公開招標的方式委託第三方起草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這是市人大常委會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又一創新舉措。
制定立法項目庫管理辦法,適時調整、動態管理立法項目,增強立法的主動性和預見性;
通過報紙、網站向社會公布法規草案,廣泛徵求意見,力求兼顧各方利益;
……
聽民聲、納民言、集民智。
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已成為人大立法的“主題詞”。
堅持立法與執法並重,力求法規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服刑強戒人員未成年人子女、流動留守兒童、流浪乞討未成年人等特殊群體,既容易滑入違法犯罪深淵,自身權益也最容易受到侵害。
2014年4月底,市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市政府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情況專項報告。此前,市人大常委會組織部分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市人大代表,對全市未成年人保護情況進行專題視察。
市人大代表、江寧區司法局江寧街道司法所所長柳莉,講述了發生在身邊的一個案例:小宇出生即患有嚴重的腦癱疾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從2008年出生開始便由外婆、外公照顧。自從小宇的母親去世後,父親沒有承擔對他的撫養義務,也沒有承擔任何醫療費用,而且父親一直有吸毒史,已將家裡房產賣掉。現在小宇的外公、外婆年事已高,外公又患病,再加上小宇需要長期的康復治療,讓老人無力承擔。小宇的外公外婆遂訴至法院要求處理,審理中法官一直未找到小宇的父親。
“儘管我國《民法通則》、《未成年人保護法》,《江蘇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均對監護制度加以規定,但原則性大於操作性,政策性大於實用性。”柳莉建議,制定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明確監護人的變更條件及程式,對於未成年人的前序列監護人不能履行監護職責時,確定監護人的變更程式。在法律規定的潛在監護人無法履行監護職責時,依法確定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民有所呼,法有所應。目前,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已經納入立法項目庫。
成立執法檢查組,對《南京市水庫保護條例》的實施情況開展執法檢查,督促政府建立起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水庫安全管理責任制,強化執法剛性,依法加強水庫保護和利用;
落實《南京市法規實施情況報告規定》,對我市現行有效的80多部地方性法規的年度執行情況進行類別化、全方位的監督;
委託第三方機構開展立法後評估,對《南京市船舶修造業管理條例》執行情況和法規本身作出科學評價;
……
法規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規的權威也在於實施。
堅持立法與執法並重,力求每一部法規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更好地為南京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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