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轟動全國的鐵道部"天價宣傳片案",日前在鄭州鐵路運輸法院一審宣判,原鐵道部宣傳處處長陳誼菡因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
《法制晚報》從案卷中獲知:宣傳片總額1850萬的製作費用,流向了兩家毫無知名度的公司--北京新時刻影視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和北京金瑞豐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並匯到後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個人銀行卡284.15萬元,此人從卡內提現40萬元給了陳誼菡。
而據媒體報導,此片的導演張藝謀一共獲得報酬250萬元,"天價宣傳片"被曝光後他才知曉總投資是1850萬元,並向有關部門提供了證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鐵道部“天價宣傳片”案
- 涉案嫌疑人:原鐵道部宣傳處處長陳誼菡
天價宣傳片,製作“提成”,關聯公司,東窗事發,受賄罪宣判,
天價宣傳片
曾轟動全國的鐵道部"天價宣傳片案",日前在鄭州鐵路運輸法院一審宣判,原鐵道部宣傳處處長陳誼菡因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
《法制晚報》從案卷中獲知:宣傳片總額1850萬的製作費用,流向了兩家毫無知名度的公司--北京新時刻影視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和北京金瑞豐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並匯到後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個人銀行卡284.15萬元,此人從卡內提現40萬元給了陳誼菡。
而據媒體報導,此片的導演張藝謀一共獲得報酬250萬元,"天價宣傳片"被曝光後他才知曉總投資是1850萬元,並向有關部門提供了證據。
製作“提成”
製作“提成” 原鐵道部宣傳處長收40萬
法院審理查明,原鐵道部下屬事業單位鐵道影視音像中心按領導安排,經中間人王某介紹,與北京新時刻影視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簽訂了總價款人民幣1850萬元的宣傳片委託攝製協定與補充協定。
新時刻公司收款後,分批打入王某擔任法定代表人的金瑞豐公司賬戶654.2419萬元,金瑞豐公司將其中的517萬元轉入北京金鴻閣會計有限公司,而後金鴻閣會計有限公司向王某個人銀行卡賬戶轉款284.15萬元。
2011年1月26日,為感謝陳誼菡,王某從其個人銀行卡賬戶中提取40萬元現金,數日後在原鐵道部地下車庫交給陳誼菡。
為拍宣傳片 劉志軍提出請張藝謀製作
判決書顯示,2009年初,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提出要加大對中國鐵路的宣傳力度,要請到像張藝謀這樣的知名導演製作高水平的鐵路宣傳片,該項工作由原鐵道部政治部宣傳部組織落實。
原鐵道部政治部副主任兼宣傳部部長證實,"2009年上半年按照原鐵道部部長指示,宣傳部籌劃拍攝由張藝謀任導演的鐵路宣傳片。"
時任鐵道部宣傳處處長的陳誼菡,找到北京金瑞豐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希望能聯繫到張藝謀這樣的知名導演來拍攝鐵路宣傳片。
王某又通過北京新時刻影視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聯繫到張藝謀,張藝謀同意作為導演拍攝此片。
在宣傳片拍攝過程中,陳誼菡參與了該宣傳片的價格談判、拍攝契約審定、聯繫拍攝、創意文案的討論和修改、樣片審查等工作。
據媒體報導,北京新時刻影視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成立於2007年3月,法定代表人是張震燕。
要價1850萬 張藝謀提出增加費用
2009年4、5月份,張震燕、王某到原鐵道部與陳誼菡等人就拍攝鐵路宣傳片事宜進行商談後,確定以人民幣1550萬元的價格拍攝此片。
原鐵道部政治部副主任兼宣傳部部長證實,2009年9月8日,《(和諧鐵路)宣傳片委託攝製契約》的簽報獲得批准,協定由原鐵道部下屬事業單位鐵道部影視中心與張藝謀的委託代理公司北京新時刻公司簽訂。
張藝謀親筆簽名的《拍攝委託書》、鐵道部政法司出具的書證證實,協定總價款1550萬元,宣傳片時長10分鐘,有10、8、5、1分鐘,30、15秒6個版本膠片拍攝;乙方即新時刻公司委託張藝謀為導演,片中署名張藝謀,且張藝謀親自完成拍攝創意文案,指導拍攝製作,編輯剪輯。
書證顯示,經劉志軍批示同意,2009年10月12日,鐵道部財務司下撥影視中心《和諧鐵路》(後定名為《中國鐵路》)宣傳片製作經費1550萬元。
2010年12月23日,鐵道部宣傳部為提前在12月7日世界高鐵大會上使用宣傳片,請示向影視中心追加2010年經費預算300萬元,專款專用宣傳片拍攝;當月31日,鐵道部財務司批覆同意追加300萬製作經費。
對於追加300萬的原因,原鐵道部政治部副主任兼宣傳部部長證實,"因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遲遲沒有正式確定並回復對方的拍攝方案,以及未按協定規定的時間向對方撥出第一筆款項,拍攝工作被拖延。"
"2010年12月世界高鐵會議召開前,在劉志軍的催促下拍攝進度得以加快,但張藝謀方以時間緊需要增加人力、設備為由,提出增加費用。經協商簽訂補充協定增加費用300萬元。"至此,協定總價款定為人民幣1850萬元。
關聯公司
資金流向 1850萬流向關聯公司
陳誼菡供述,在草擬宣傳片協定過程中,其便調到中國鐵道企業管理協會任秘書長助理,但根據原鐵道部政治部副主任兼宣傳部部長指示,陳仍然負責該宣傳片工作。
在此後拍攝協定履行過程中,陳誼菡參與了聯繫拍攝、創意文案的討論和修改、樣片審查等工作。
書證顯示,2010年間,原鐵道部向其下屬事業單位影視中心撥付《和諧鐵路》拍攝經費人民幣1850萬元,影視中心收到該撥款後如數支付給新時刻公司。
而新時刻公司收到該款後,分7筆向北京金瑞豐公司轉款總計人民幣654.2419萬元。北京金瑞豐公司在收到新時刻公司轉來的款項後,陸續轉入北京金鴻閣會計有限公司517萬元,而後北京金鴻閣會計有限公司陸續向王某個人建設銀行卡賬戶轉款總計人民幣284.15萬元。2011年1月26日,王某從自己建設銀行卡賬戶提取現金40萬元。
東窗事發
妻子 事發家中查獲千萬牽出丈夫
2012年6月27日,審計署發布審計公告稱,"2009年至2010年,鐵道部在未按規定公開招標的情況下,投資1850萬元製作中國鐵路宣傳片,未達到預期效果。"
該公告一出,引發社會輿論關注,隨著事件不斷發酵,當年7月陳誼菡進入辦案人員視線。
據財新報導,陳誼菡因此事接受調查時,調查人員在其家中查獲超過1000萬元的巨額現金和至少九個北京市房產證。由於陳職務級別較低,不可能貪污這么多錢,隨即調查方向轉向其丈夫、鐵道部運輸局車輛部副主任劉瑞揚。
接著就在同一天,檢查人員在劉瑞揚辦公室發現大量存摺和購物卡,劉因此東窗事發。
犯受賄罪 陳誼菡從寬量刑判了8年
被告人陳誼菡在接受原鐵道部紀委調查時,如實供述了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受賄40萬元的犯罪事實。
據陳誼菡供述,2011年初的一天快下班時,王某在原鐵道部地下車庫,將一個方形紙盒放在其汽車後備箱中,後陳發現紙盒中有人民幣現金四捆,每捆10萬元,共40萬元。
鄭州鐵路運輸法院認為,陳誼菡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其擔任原鐵道部宣傳處處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款人民幣40萬元,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陳誼菡如實交代辦案機關未掌握的罪行,以自首論。
受賄罪宣判
2015年2月10日,鄭州鐵路運輸法院一審判陳誼菡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萬元;沒收的個人財產上繳國庫,對其受賄款人民幣40萬元予以追繳,由扣押機關上繳國庫。
新聞連結張藝謀曾稱:最多達到我構想的三分之一
《法制晚報》發現,該宣傳片至今仍在網上流傳。
曾有媒體引用相關專家說法,"這種水平的片子,就算是普通大學生都能拍得出來。節奏也沒什麼起伏。"有媒體估計,這部宣傳片最多花費55.53萬元。
據當時《經濟參考報》報導,新時刻公司共向張藝謀支付費用250萬元,陳誼菡受賄案發後,張藝謀接受採訪時表示,直到"天價宣傳片事件"被曝光後,他才驚悉該片總投資竟高達1850萬元。"2011年,審計署曾就該片進行調查,我提供了所有契約證據。現在回想,估計與該片投資額流向有關。"
張藝謀稱,鐵道部和他本人之間從未就該宣傳片簽訂任何協定,亦無任何資金往來,新時刻公司作為這個項目的"中介",分別與"鐵道影像中心"和他本人簽訂了契約。
在當時的採訪中張藝謀說,"我希望從人的角度貫穿、以藝術方式切入;畫面,除了唯美還要自然,不能總是火車跑來跑去……但最終的交付完成片未經我審改便在高鐵大會上播放,播放效果最多達到我最初構想的三分之一。"
(文/張衡 製圖/張藝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