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運輸收入審計

鐵路運輸收入審計亦稱“鐵路運輸進款審計”或“鐵路運輸進款收入審計”。對車站、列車段等向旅客和貨主核收的客票票價,行李、包裹、郵件、貨物運費及雜項收入的審計。

其主要內容:(1)運輸收入的組織工作,有運輸進款業務的各級單位是否建立和配備了專業機構和專職人員,是否履行了應盡的職責; (2)客貨票據的填制和運費的計算是否正確,有無錯收和漏收,如錯認運輸和貨物種類,錯用運價號,錯計重量和運輸里程,溢收或少收款項等; (3)運輸進款的管理是否完善,是否按規定辦法將運輸進款及時存入銀行專戶並及時上交,動用運輸進款是否辦理規定的手續; (4)已使用的客貨票據是否按規定辦法整理和上報,專業人員是否進行覆核和抽查,票據整理報告內容是否正確; (5)未使用單據的請領、保管和核銷情況,有無脫銷、積壓、丟失、損毀和其他不正常事項,有無私印票據情況; (6)檢查運輸收入的會計核算是否正確; (7)檢查增加運輸收入的條件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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