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經濟承包責任制

鐵路經濟承包責任制全稱是“投入產出、以路建路經濟承包責任制”,簡稱“大包乾”。它規定國家、企業和職工各自應負的經濟責任,並把履行職責的情況同經濟利益聯繫起來,以促進人們關心生產,積極改善經營管理。是鐵路企業經濟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成果。這裡的“投入”,是鐵路運輸生產和建設的全部投入。

“產出”,是鐵路為社會提供運輸量。運輸量按運價換算成貨幣則為鐵路的運輸收入。“以路建路”,是以鐵路自身的收益來發展和建設鐵路,即鐵路的建設資金由鐵路自身收益解決。鐵路經濟承包責任制首要的就是突出經濟效益,把鐵路的經濟效益和鐵路的自我積累、自我改造、自我發展聯繫在一起,把投入產出和以路建路聯繫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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