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局內部單位經濟承包責任制的模式

鐵路局內部單位經濟承包責任制的模式 鐵路分局對鐵路局的承包雖然分別採取不同的承包模式,但原則還是“包死基數,確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補”,把路局承包的運輸任務,基建投資與新增運輸能力、安全、質量、經濟效益和路風建設等任務分解承包給各分局,同時核定清算單價、利潤上交提留比例和工資含量包乾基數,考核承包經營結果。基層站段一般都採取分類承包的方式:運輸生產單位(包括車站、機務、工務、電務、車輛、房產部門),採用清算單價辦法,按實際完成的工作量清算,多超多得;為運輸生產提供服務的單位(包括生活服務、文教、衛生單位)、採取費用包乾、節約分成的清算辦法;工附業生產單位,採取“利潤包乾,超利分成”的清算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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