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鐘小婧在2009年7月20日到2012年1月3日在擔任滙豐晉信平穩增利基金基金經理及備崗期間,獲得滙豐晉信管理的11隻股票型基金、混合基金投資品種信息的查詢權。鐘小婧使用自己證券賬戶以及具有部分控制權的張某證券賬戶,同步於或者略晚於滙豐晉信各基金買入同一公司股票,共交易股票12隻,累計買入成交金額324.8511萬元,虧損8.45萬元。
上述張某證券賬戶資金主要來源於鐘小婧及張某,部分資金劃轉由鐘小婧辦理,投資決策由鐘小婧和張某作出,該賬戶涉案股票交易通過鐘小婧手機下單。
上海證監局對鐘小婧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並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也未要求聽證。本案現已調查、審理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