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市紀檢監察機關規範性檔案審查備案規定

《鎮江市紀檢監察機關規範性檔案審查備案規定》是鎮江市監察委員會發布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鎮江市紀檢監察機關規範性檔案審查備案規定
  • 發布單位:鎮江市監察委員會
檔案全文
鎮江市紀檢監察機關規範性檔案審查備案規定
第一條 為規範紀檢監察規範性檔案審查備案工作,加強我市反腐倡廉制度體系統一性和規範性建設,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檔案備案規定》、《江蘇省紀檢監察機關規範性檔案備案規定》、《市委檔案擬制分發辦法(試行)》,結合我市紀檢監察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紀檢監察規範性檔案審查備案,應當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市紀委監察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工作,以及各轄市區紀委監察局、鎮江新區紀工委監察局、“三山”景區紀工委所制定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工作。
第四條 本規定所稱規範性檔案,是指第三條所列主體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形成的具有普遍約束力、可以反覆適用的決定、規定、辦法、細則、意見、通知等檔案。
下列檔案不屬於審查備案範圍:
(一)人事調整、內部機構設定、表彰決定方面的檔案;
(二)請示、報告、會議活動通知、會議紀要、領導講話、情況通報、工作要點、工作總結;
(三)機關內部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
(四)其他不具有普遍約束力、不可反覆適用的檔案。
第五條 市紀委監察局法規工作機構具體負責規範性檔案審查備案工作。主要審查以下內容:
(一)是否同黨章和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相牴觸;
(二)是否同憲法和法律法規不一致;
(三)是否同上位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相牴觸;
(四)是否與其他同位規範性檔案對同一事項的規定相衝突;
(五)規定的內容是否明顯不當;
(六)是否符合制定許可權和程式;
(七)其他應當予以審查的事項。
第六條 市紀委監察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各起草工作機構應當在檔案簽發前,提交法規工作機構審查。聯合發布的規範性檔案,主辦機關為市紀委監察局的,也應提交審查。審查工作按照以下程式進行:
(一)起草工作機構應當提交審查報告、正式文本和制定說明,同時通過區域網路報送電子文本;
(二)起草工作機構提交審查的規範性檔案,法規工作機構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並簽署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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