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特點
外在感官特徵
鎮巴大黃質堅實、色黃褐、氣清香、味苦微澀。形狀卵圓形(形似馬蹄)、長條形或不規則形狀,殘留的外皮棕褐色,多具粗皺紋。有顆粒狀分布,有星點散亂分布,具放射狀紋理。
內在品質指標
鎮巴大黃
浸出物≥30%,
總蒽醌≥1.5%,游離蒽醌含量≥0.3%。
藥用特性
大黃是傳統的中藥材,具有瀉熱通便,解毒消痛等功效。中藥材大黃是幾十種中成藥的重要原料。
產地環境
地形地貌
鎮巴縣位於陝西省南端,處於大巴山腹地,西北高、東南低。
巴山主脊東西橫亘,構成南北兩個地理單元,分屬嘉陵江和漢江兩大水系。地形以山地為主,溝壑縱橫,谷壩鑲嵌。平均海拔1231米,最高箭桿山海拔2534米,最低處為巴廟鎮葫蘆村,海拔425米,森林覆蓋率達66.22%,鎮巴大黃栽培區海拔在1100-1800米。
土壤條件
鎮巴縣土壤以黃、紅壤和
石灰土為主,中性偏微酸性。大量枯枝落葉為土壤提供了豐富的有機質,土壤肥沃濕潤、富含腐殖質,土層深厚,土質為沙壤土,排水良好,適宜鎮巴大黃種植。
氣候特徵
鎮巴縣氣候屬北亞熱帶濕潤季風氣候,年平均溫度13.8℃,
無霜期236天。夏無酷暑,冬無嚴寒,可有效抑制害蟲生長。雨量充沛,年降水量約1296.4毫米,相對濕度73%-80%,為鎮巴大黃提供了適宜的生長環境。
歷史淵源
大黃,別名掌葉大黃、將軍、馬蹄大黃、唐古特大黃。中藥材大黃在中國已有兩千多年的藥用歷史,中國是大黃的原產地,由於各種原因野生資源日漸減少。秦巴山地區自古就有“秦巴無閒草”之說,鎮巴縣所產的大黃為中國國內道地大黃品種之一,是《中國藥典》所規定的三個主要品種之一。
清代至民國時,鎮巴縣高寒山區農戶在房前屋後零星栽培大黃。
新中國成立前,藥鋪和藥商涉足高山農戶,收買大黃高價銷往外地。
1949年,鎮巴縣開始引種栽培大黃,主要利用荒山、荒地進行種植。大黃逐漸由野生轉變成家種的常用藥材。
20世紀90年代,根據中國生物資源調查,鎮巴大黃被載入《中國藥典》,鎮巴縣有“天然藥庫”之稱。
2006年,鎮巴縣被確定為“陝西省中藥材規範化種植基地縣”。
2009年,鎮巴縣藉助生態優勢,將中藥材列為全縣農民增收的主導產業之一,建成大黃規範化中藥材科技示範基地。累計發展大黃4500畝,新建年設計加工能力2000噸的大黃初加工廠。
2010年,鎮巴縣以藥用大黃作為藥產業發展的重點品種,進行規範化種植,是陝西省大黃的主產區。經漢中市藥檢所等部門檢測結果表明,秦巴山區產的大黃品質都略高於其他產區。
2013年以來,鎮巴縣通過政府引導、大戶帶動、良種引進、種植補貼、技術指導,將鎮巴大黃向產業化、規模化、商品化方面發展,提升大黃初加工附加值。
2014年,鎮巴縣鎮巴大黃中藥材企業探索“公司+基地+農戶”的經營模式。
生產情況
2010年,鎮巴縣鎮巴大黃種植面積達333公頃。
2014年,鎮巴縣鎮巴大黃種植面達8000畝。
2018年,鎮巴縣鎮巴大黃產量10.08萬噸。
產品榮譽
2018年9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批准對“鎮巴大黃”實施國家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質量技術要求
質量控制技術規範編號:AGI2018-03-2511。
質量安全要求
鎮巴大黃產地環境和產品執行國家質量安全標準,質量安全指標參照《蓼用植物及製劑進出口綠色行業標準》規定執行。
特定生產方式
1、品種選擇:鎮巴大黃主栽品種為藥用大黃,生長期3年,採用人工仿野生栽培技術。其種質資源來源於該縣野生藥用大黃,經過幾百年栽培馴化而成,通過採用提純復壯技術保持鎮巴大黃特徵的持續穩定。
2、整地起壟:選擇耕層深厚,腐殖質豐富的沙土地塊。栽前半個月清除雜草和小灌叢,深耕暴曬,有效抑制蟲卵和病菌的滋生,熟化土壤。栽前一周內起壟,壟面寬90厘米,壟深15厘米,壟間溝寬20厘米,呈中脊高兩面略低的魚背形狀。施底肥,按行距90厘米,株距80厘米,沿壟面兩側挖30厘米的坑,每窩底施腐熟的農家肥2-3千克,並用細土覆蓋5厘米,增加土壤肥力。
3、選種育苗:在種源區採集種子,集中育苗,選擇土壤肥沃、土層深厚、利於排水的地塊作為育苗地,做成寬1.5米、高0.5米的畦,將選好的種子撒在備好的苗床上,上面覆蓋0.5厘米厚的細土,然後草屑覆蓋,噴灑適量水,及時除草,施人畜糞水,待種苗長到2厘米左右即可栽植。種苗選取芽完整、無殘缺、根莖最粗處直徑≥2厘米、長度≥10厘米的壯苗栽培。
4、冬春栽培:每年冬季10月下旬進行冬栽,翌年3月底進行春栽,將選好的種苗較長根和鬚根剪掉,並用草木灰處理。春栽時一手穩住種苗,一手覆土至頂芽,然後捏住芽頭稍稍提伸,再壓實土壤;冬栽與春栽方法一致,但要再覆土1-2厘米超過芽頭,防止凍害。
5、田間管理:排水防澇:夏秋季節保持壟間溝渠暢通,便於排水;追肥:栽後第2年4月份進行施肥,在植株根部約20公分處挖一小坑,施入熟化農家肥約1千克;掰側芽:栽後第2年4月份人工掰掉部分大黃植株的側芽,用細土覆蓋疤痕,利於根狀莖的生長;去花苔:栽後第3年4月份去頂芽,用鐮刀沿頂芽根部斜割側芽,用細土覆蓋疤痕,降低植株高度,防止倒伏,利於根狀莖的生長,增加產量。
6、採收加工:生長期3年以上即可收穫。每年12月初地上部分枯萎時至翌年2月未發芽前進行採收。採挖時先將地上部分割去,除去泥土、抖淨,用竹刀割下主根、側根和根狀莖,分別裝框運回。加工時用竹刀切去外皮及芽頭,根狀莖橫切成7-10厘米厚的塊,側根切成20-30厘米長的段,將切好的根狀莖及側根分別放在烘房內,保持45℃-50℃,烘乾24小時後取出,堆放厚度80厘米高,用乾淨的麻袋或草簾覆蓋5-7天,再送入烘房,保持45℃-50℃的溫度連續烘烤至乾燥。
專用標誌使用
1、鎮巴大黃的生產經營者在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前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交使用申請書、生產經營者資質證明、大黃檢測報告、生產經營計畫和相應質量控制措施、規範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書面承諾以及其他必要的證明檔案和材料。
2、經審核符合標誌使用條件的,鎮巴大黃農產品地理標誌證書持有人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標誌使用申請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定,在協定中載明標誌使用數量、範圍及相關責任義務。
3、鎮巴大黃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定生效後,標誌使用人方可在農產品或農產品包裝物上統一採用產品名稱和農產品地理標誌,並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活動。
4、鎮巴大黃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要建立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檔案,如實記載地理標誌使用情況,並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
5、鎮巴大黃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檔案需保存五年,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不得超範圍使用經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