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坪縣經濟貿易局

根據中共安康市委辦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鎮坪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安辦字〔2010〕66號),設立鎮坪縣經濟貿易局(中小企業促進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鎮坪縣經濟貿易局
  • 其他名稱:鎮坪縣中小企業促進局
機構介紹,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它事項,

機構介紹

根據中共安康市委辦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鎮坪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安辦字〔2010〕66號),設立鎮坪縣經濟貿易局(中小企業促進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的職責
1.將原縣鄉鎮企業局(縣中小企業促進局、縣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局)的職責整合劃入縣經濟貿易局。在縣經濟貿易局加掛縣中小企業促進局牌子。
2.將縣發展和改革局的工業行業管理有關職責劃入縣經濟貿易局。具體包括:研究提出工業發展戰略,擬訂全縣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的實施;按省、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貫徹國家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領導和協調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編制全縣重大技術裝備規劃,協調相關政策;工業日常運行監測;工業的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工作;稀土行業發展的職責。
(三)劃出的職責
1.將原縣經濟貿易局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等職責劃給縣發展和改革局。
2.將原縣經濟貿易局負責的煤礦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劃給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四)強化的職責
1.強化工業項目建設職責。
2.強化促進全縣工業化的工作職責。
3.強化協調和推進全縣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職責。
4.強化牲畜屠宰和特殊行業監督管理職責,維護市場經營秩序。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業和商務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縣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及中長期規劃、年度發展目標任務;制定全縣工業和中小企業(非公經濟)發展規劃、計畫,提出產業布局、結構最佳化調整意見並組織實施。
(二)提出全縣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編制實施工業行業、中小企業技術規範和標準,負責除能源外的行業落後產能淘汰和質量管理工作。監測分析全縣工業和中小企業(非公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中小企業(非公經濟)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三)研究提出深化流通體制改革意見,負責推進全縣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擬訂全縣內貿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縣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四)負責提出全縣工業和和中小企業(非公經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意見;按照省、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中小企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和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和管理創新,指導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和稀土行業發展工作。
(五)貫徹實施國家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行業(中小企業)技術進步和技術創新,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國家、省、市重大科技項目,推進科研成果轉化,推動裝備製造業、軟體業、信息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等新興產業發展工作。貫徹執行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爭取和落實中、省、市對困難企業和關閉破產企業的各項扶持政策;依法加強產權交易市場的培育,規範產權交易行為,搭建企業重組“平台”。
(六)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全縣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七)承擔全縣煤炭、黃金、機械、化工、有色、冶金、輕工、紡織、建材、室內裝飾等工業行業管理,負責工業行業中、長期規劃和產業規劃的編制銜接,協調行業之間的關係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八)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服務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組織落實國家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負責進出口配額計畫的編制、申報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推進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工作。
(九)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規,指導企業深化改革和實施重組,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強化企業管理,提升經營水平,提高經濟效益;指導企業股份制改造和公司上市的輔導、審核和推薦工作;負責省、市國資委與鎮坪政府戰略合作和項目的推進工作。
(十)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中小企業(非公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並組織實施中小企業發展規劃和工業園區建設規劃,研究並提出扶持中小企業(非公經濟)發展的政策和措施,促進全縣非公經濟發展工作。負責中小企業(非公經濟)各項扶持資金的申報審核、批准上報和使用監管工作;指導企業經濟技術協作,開展招商引資,協調推動企業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健全企業維權工作機制,維護企業和企業家的合法權益,開展企業減負工作。實施產業引導、創業輔導和政策扶持,培植經濟主體;加快中小企業(非公經濟)生產要素市場化建設,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的發展和融資擔保機制的建立,指導協調中小企業融資工作。
(十一)承擔組織實施全縣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全縣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十二)承擔組織協調我縣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國外對我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十三)指導全縣外商投資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依法核准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分析研究全縣外商投資情況,定期向縣政府報送有關動態和建議。
(十四)負責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全縣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我縣境(國)外承包工程、境(國)外勞務合作等,擬訂本縣人員出境就業管理政策,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負責縣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的初審工作;管理外國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駐縣商務代表機構的設立業務。
(十五)負責對外援助工作,管理多、雙邊對我縣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中國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監督檢查援外項目實施情況。 (十六)負責全縣有關出國經貿展覽和國外來鎮展覽業務及相關事宜的組織、協調、監督和管理工作;進行經貿信息的收集、整理、傳遞和發布工作;聯絡組織國內外經貿洽談和技術交流活動;向國內外有關企業和機構提供經貿信息、諮詢及資信調查等各類服務。
(十七)負責制定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規劃,擬訂政策,落實中、省、市有關再生資源回收政策。對經營者實行備案、行業準入工作。引導、規範和扶持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的發展,指導行業自律組織的建立和發展。
(十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按照上述職責,縣經濟貿易局內設5個股室。即:政辦股、商務股、工業經濟運行監測協調股、項目建設股、產業規劃與企業發展股。

人員編制

縣經濟貿易局行政編制1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委書記1名。科級領導職數5名(1正4副)。 工勤人員(司機)1名。

其它事項

管理煤炭行業管理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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