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為繁體豎排,選題為“錢臨江斷鵝”。本文版本字句摘自江蘇廣陵古籍刻印社《筆記小說大觀》(七)所收錄的《堅瓠集》,第三九〇頁。版本可能與其他不同,僅供參考。
基本介紹
原文,譯文,注釋,故事,閱讀分析,啟發,作者,小說的創造,
原文
明萬曆中,錢若賡守臨江,有異政。有鄉人持一鵝入市,寄店中後他往。還,索鵝,店主賴之,云:“群鵝我鵝也。”鄉人不平,訟於官。公令人取店中鵝,計四隻,各以一紙,給筆硯,分四處,令其供狀。人莫不驚訝之。食頃,使人問鵝供狀不?答曰:“未。”又頃,下堂視之,曰:“狀已供矣。”守指一鵝曰:“此鄉人鵝。”眾人怪之,守曰:“鄉人鵝食草,糞色青;店鵝食粟,糞色黃。”店主服罪。
譯文
明朝萬曆年間,錢若賡在臨江當太守,有許多突出的政績。有個鄉下人拿著一隻鵝到集市上,把鵝暫存在一家店裡後去別的地方。回來後,他要自己的鵝,店主耍賴,說:“這群鵝都是我的鵝。”鄉下人覺得不公平,到官府告狀。錢若賡命人取來店裡的鵝,共四隻,各給它們一張紙,又給鵝筆、硯,分在四個地方,讓鵝寫供狀。人們沒有一個不感到驚訝。吃完飯,錢若賡派人問鵝寫完供狀沒有?差人回答說:“沒有。”不一會兒,錢若賡走下公堂看鵝,說:“鵝已經招供了。”用手指著一隻鵝說:“這是鄉下人的鵝。”人們對此覺得很奇怪,錢太守說:“鄉下人的鵝吃草,鵝糞的顏色是青的;店裡的鵝吃穀物糧食,鵝糞的顏色是黃的。”於是店主認罪了。
注釋
1)萬曆:明神宗的年號。
2)守:做太守。
3)異:與眾不同的判斷。
4)政:政績。
5)持:拿著。
6)索:索要。
8)訟:訴訟,告狀。
9)於:向。
10)公:指錢若賡(gēng)。
11)計:一共。
12)狀:舊時敘述事件的文辭。
13)少頃:一會兒。
故事
一天,一個鄉下人拎了一隻鵝到城裡,為了辦事方便,便將鵝暫存在一家旅店裡。可是,當他辦完事回來取鵝時,那店主竟耍賴說:“那群鵝是我養的,沒你的鵝!”鄉下人氣憤與店主評理。但由於他沒有文化,笨嘴拙舌的,辯不過伶牙俐齒的店主,只好跑到衙門去擊鼓告狀。
知府錢若賡細心聽了鄉下人的申述,立即命令手下人將店裡的4隻鵝全部取來,分關四處,每處配給一張紙、一支毛筆、一方硯台,說是讓這些鵝招供各自屬於誰。
鵝又怎么能自己招供?真是天大的笑話。城裡的老百姓聽到這個訊息,都十分好奇地前來觀看,連府中差役對錢若賡這種獨特的審案方式也感到驚異和納悶,無不替他捏了一把汗。
錢若賡似乎對案子漫不經心,剛布置完畢,就若無其事地用餐去了。過了一會兒,他派人出來探問;“鵝招供了沒有?”
不久,錢若賡步出內室,親自下堂巡視分關著的鵝,他看過以後,微笑著頷首捋須,自言自語:“嗯,好,好,它們已經招供啦。”差役們望過去,只見4隻鵝除各自拉了些屎外,紙筆硯台絲毫未動。他們真的不知道錢知府賣的什麼“關子”。突然,錢知府伸手指向其中的一隻鵝,語氣肯定地說道:“這隻就是那鄉下人的!”
錢若賡確實說對了。
錢若賡並不認識鄉下人的鵝,他的判斷是如何作出來的呢?原來,他是位富有生活經驗的官吏。他知道,鄉下的鵝吃的是野草,糞便是清淡的;城裡的鵝吃的是穀子,糞便呈現黃色。要確定鵝的主人是鄉下的還是城裡的,只要查看一下鵝糞便一清二楚。
錢若賡把自己斷案的依據講出後,那個貪婪而又狡猾的店主頓時臉色煞白,連忙磕頭謝罪。
閱讀分析
店主敢於賴賬而占有鄉下人的鵝,原因是:
1)鵝的外表長得差不多,鄉下人無法辨認
2)沒人可以證明鄉下人把鵝寄在他店裡
3)鄉下人好欺負
4)鄉下人一沒證據,二沒膽量 ,三沒證人
重點:從中可以看出錢若賡是個生活經驗豐富,斷案方法巧妙的人。
啟發
智慧源於生活。對於正處於求學階段的學子而言,除了課本上的知識,更重要的是培養一個善於思維的腦、善於發現的眼和一顆熱愛學習的心。注重細節,把握事物的發展規律。
作者
褚人獲生於崇禎八年乙亥(1635年),卒年不詳,大約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前後在世。終身不仕,文名甚高,能詩善文,交遊皆吳中名士,尤侗《堅瓠廣集》序說他:“少而好學,至老彌篤,搜群書窮秘籍,取經史所未及載者,條列枚舉,其事小可悟乎大,其文奇而不離乎正”。尤喜涉獵歷代稗史軼聞,著作頗多,著有《堅瓠廣集》《讀史隨筆》《退佳瑣錄》《鼎甲考》《聖賢群輔錄》《續蟹譜》等。其文學代表作《隋唐演義》是根據明代的《隋唐志傳》《隋煬帝艷史》和《隋史遺文》等書及民間傳說改寫而成,是一部兼有英雄傳奇和歷史演義雙重性質的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