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川市醫療保障局是銅川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銅川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銅川市醫療保障局
- 隸屬:銅川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省醫療保障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組織擬定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方面的有關計畫、標準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組織實施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制定和實施全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實施細則,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制定醫保醫師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制定全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制定完善門診慢性病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慢性病鑑定專家庫並進行管理。組織制定並實施全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組織制定全市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目錄和支付標準,根據國家和省醫保目錄準入談判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全市醫保目錄準入談判。
(五)組織制定全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制定全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開展全市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制定全市定點醫藥機構管理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市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合作交流。
(九)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市醫療保障局應完善全市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療保障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一)有關職責分工。市醫療保障局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要、保密、檔案、車輛、信訪、宣傳、政務公開、安全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重要檔案的起草和重要事項的督察督辦;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局機關作風建設,推進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脫貧攻堅等工作。承擔局黨組管理的領導班子考核和領導幹部的選拔任用等工作;組織協調目標責任的實施、考核和獎懲等工作。承擔單位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協調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業務和對外合作交流。承擔內部審計工作。
二、法規監督科
組織擬定全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擬定全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全市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監督經辦行為。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三、待遇保障科
制定和完善全市城鎮職工、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基本制度,擬定籌資和待遇政策、標準;統籌推進全市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醫療救助、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其他各項補充保險的管理工作。根據市委、市政府交辦,擬定並組織實施涉及軍隊退役人員、政策性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醫療保障的相關政策。擬定完善門診慢性病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慢性病鑑定專家庫並進行管理。組織制定全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制定全市生育保險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四、醫藥服務管理科
擬定全市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組織實施全市醫保目錄準入談判;擬定全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擬定全市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相關政策並組織推進,擬定醫保醫師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市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
五、醫藥價格和招標採購科
擬定全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擬定全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推進全市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現任領導
銅川市醫療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張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