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中省有關財政稅收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財政發展、財源建設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制定市對區縣的財政政策、財政體制和轉移支付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市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市本級和全市年度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障預算草案等並組織執行;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市本級和全市年度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批市級部門年度預決算;負責全市政府預決算信息及"三公"經費公開工作;指導區縣、鄉鎮財政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市地方各項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稅收入。管理財政票據。
四、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稅收調整政策;負責全市綜合治稅相關事項;負責地方稅政管理,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核申報地方稅收減免事項。
五、組織制定全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市國庫業務。負責財政存量資金管理,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
六、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監督管理政府採購活動;負責制定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及相關標準,管理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
七、負責擬定市級公務支出相關管理辦法;負責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因公出國(境)經費、會議費等專項支出管理。組織制定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制度,監督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活動。
八、負責辦理和監督市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中央和省政府性專項資金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定全市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全市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管理工作,指導全市農村綜合改革工作,監督管理市本級農村綜合改革資金支出。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全市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管理市財政社會保障、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
十、負責制定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負責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入和支出管理;擬訂並執行企業財務管理法規和相關制度。
十一、貫徹執行中省關於政府內外債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全市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統一管理政府內外債務,負責存量債務清理工作;負責地方債券發行管理工作;按規定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
十二、研究擬訂支持金融業改革和發展的財政政策;按規定管理財政政策性金融業務;統籌協調和指導落實全市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PP)投資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領域工作。根據市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市屬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
十三、負責全市會計管理有關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內部控制規範、會計信息化;負責管理全市會計人員;指導和監督全市會計社會中介機構業務。負責會計代理記賬機構執業資格認定工作。
十四、擬訂財政監督制度辦法;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承擔財政預算資金績效評價和會計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開展財政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負責財政內部風險控制工作。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督促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秘、機要、宣傳、保密、檔案、信訪和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機關財務、政府採購、資產管理等事務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等管理工作;負責擬定年度目標考核指標,並組織實施考核和獎懲;擬訂全市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負責機關和局屬單位意識形態和精神文明建設。
三、綜合科
研究有關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和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改革具體工作;擬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政策和制度,編制並組織實施市本級非稅收入計畫;負責制定政府購買服務相關政策;負責住房資金、物價、國有土地收入、水利基金徵收等的監督管理及政策指導,參與擬訂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政策;承擔彩票有關資金管理工作;負責管理財政票據。
四、稅政法規科(會計科)
貫徹落實財稅法規政策。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有關行政複議及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審核稅收減免和稅率調整及有關企業稅收先征後返事項;負責機關調查研究和財政資料統計編撰分析工作。承擔《銅川財政》雜誌編輯工作。負責全市會計管理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擬訂地方性會計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國家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負責內部控制規範貫徹實施及監督檢查。
五、預算科
分析預測全市財政經濟形勢並提出建議;研究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編制全市和市級政府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承擔市級部門預算編審管理工作,指導市以下財政預算管理工作;負責市對區縣的財政轉移支付工作,擬訂全市政府性債務管理政策,制定全市財政資金績效管理政策和評價體系;承擔市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負責政府預算和部門預算信息公開工作。
六、國庫科(金融科)
織預算執行及分析預測;組織實施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及政府會計制度;擬訂全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財政決算及總會計核算;負責全市及市級部門財政決算編審、批覆及信息公開工作,承擔"三公"經費公開相關工作;承擔國庫現金、財政專戶資金管理有關工作。
承擔金融業改革和發展相關財政政策研究工作;參與擬訂全市金融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承擔地方金融業發展的財政相關資金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小額擔保貸款貼息、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性農業和扶貧專項貸款貼息等政策性金融業務;負責管理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負責地方國有金融機構資產和財務監管;參與制定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相關政策。
七、經濟建設科
承擔發改、交通、城市建設等方面部門預算及專項資金管理工作;負責市級投資項目財政資金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巨觀經濟調控、基本建設投資等有關政策;承擔分管部門預決算編審工作;承擔市級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PP)投資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領域相關工作;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物資儲備資金管理工作。
八、行政科
承擔行政、黨派、群團等方面部門預算及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擬訂行政事業性經費財政政策和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市級會議費、培訓費、因公出國經費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分管部門預決算編審工作;承擔統一著裝管理工作。
九、政法科
負責公安、檢察、法院、司法等方面部門預算及專項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武警及駐銅預備役部隊專項經費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承擔分管部門預決算編審工作。
十、教科文科
承擔教育、科技、文化、體育等方面部門預算及專項資金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承擔分管部門預決算編審工作;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承擔市級國有文化企業資產和財務管理有關工作。
十一、社會保障科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健康等方面部門預算及專項資金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承擔分管部門預決算編審工作;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編制審核全市社會保障專項資金和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十二、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科
承擔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林業草原等方面部門預算及專項資金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促進資源節約、土地整治、生態保護修復、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財政政策建議。承擔分管部門預決算編審工作;承擔節能減排、山水林田湖項目實施相關工作;參與擬定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發展規劃、政策等。
十三、農業農村科(農村綜合改革科)
承擔農業、水利、扶貧、氣象等方面部門預算及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承擔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管理和農村綜合改革項目、資金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承擔分管部門預決算編審工作;參與編制全市扶貧發展規劃,負責財政扶貧資金監管和涉農資金整合等財政脫貧攻堅資金保障工作;組織落實鄉村振興戰略相關財政政策。
十四、企業科(依法治稅辦)
承擔國有資產、商務、工業和信息化管理等方面部門預算及專項資金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本市支持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財政政策;承擔分管部門預決算編審工作;承擔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有關工作,負責監督國有資產收益的收繳和使用情況;負責破產資金的審核、使用和管理,參與市屬政策性破產企業的清算;貫徹落實企業財務制度及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編制辦法並組織實施。擬定全市財源建設規劃及工作意見,指導區縣財源建設工作;負責落實綜合治稅有關工作,管理綜合治稅信息平台。
十五、政府採購與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科
擬訂市級政府採購有關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編制市級政府採購預算草案,負責市級政府採購預算資金的管理。擬訂全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制度、辦法、實物資產配置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更新、報廢、處置、有償使用收入收益的收繳管理;指導區縣政府採購和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按照有關規定設定,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直屬機構
縣級單位
一、銅川市非稅收入管理局
負責市本級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不含礦產資源專項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入(不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彩票公益金、罰沒收入、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主管部門集中收入以及政府非稅收入產生的利息收入等非稅收入徵收、稽查的協調服務工作;承擔市本級非稅收入票據領購、發放、核銷的管理工作。參與市本級執收單位非稅收入納入財政綜合預算編制工作;指導區縣政府非稅收入工作。
二、銅川市農村財務管理指導中心
負責全市鄉鎮財政管理工作、農村財務管理業務指導,承擔涉農補貼資金髮放和農村綜合改革相關工作;負責全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會計繼續教育和會計電算化服務保障工作,承擔全市會計核算主體內部控制工作業務指導。
三、銅川市財政監督檢查支隊
負責市級財政內部監督及風險控制工作;監督檢查市級財政政策執行情況和財政績效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市級各部門、各行業貫徹執行財經紀律情況。依法查處市級財經違法違紀行為。
四、銅川市國庫支付中心
承擔國庫集中支付代理機構業務辦理、代管資金指標及用款計畫辦理、財政資金支付和會計核算等業務的協調保障工作;承擔市級預算執行動態監控具體工作;承擔市級財政工資統發信息基礎工作;承擔國庫集中支付系統及其關聯繫統運行、維護等相關技術保障工作;承擔相關法人機構核算賬戶的設立、變更等業務指導工作;承擔國庫集中支付相關資料收集、檔案保管等工作。
五、銅川市預算評審中心
承擔市級預算項目評審,對市級部門預算項目的真實性、合理性、準確性進行評估,提出審核意見;參與制定預算績效管理和項目支出預算評審規章制度,參與確定預算項目支出標準;承擔市級預算績效工作,研究制定預算績效評審操作規程,參與完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開展專項轉移支付定期評估,為專項轉移支付的完善和退出提供決策依據;承擔市本級財政投資項目工程的概預算、竣工財務決算的評審具體工作;對市本級重大項目預算執行情況、預期效果進行全程跟蹤問效。
六、銅川市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範城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管理辦公室、市山水林田湖生態保護修複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全面負責全市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範城市工作日常管理、總體協調、組織實施、統計、考核評比、檢查驗收,與國家部委、省級部門溝通協調有關考核評比、檢查驗收工作;負責全市綜合獎勵示範項目組織實施、協調;配合各工作小組、區縣、市級部門對現有政策和納入現行政策試點示範的節能減排項目的申報和組織實施。負責PPP項目申報、綜合協調、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市山水林田湖生態保護修複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及項目管理工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科級單位
一、銅川市會議管理中心
負責全市一二類會議接待選址工作,審核辦會單位的會議費預算和決算工作;駐會監督辦會單位嚴格執行各類會議定額標準,及時辦理會議費的結算工作,定期結清定點接待單位的各項費用;指導各區縣財政部門會議管理工作;承辦市財政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銅川市債務管理中心
貫徹落實中省政府債務管理有關政策法規,參與制定全市政府債務管理規章制度,配合做好政府債務餘額限額管理和存量債務納入預算管理相關工作;負責監控地方政府債務借貸、使用及償還情況,承擔地方政府債務的統計分析,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負責市級部門政府債務管理,承擔市級融資平台和土地儲備融資的監督管理;承擔地方政府債券發行、還本付息相關工作,參與地方政府債券額度管理;負責政府外債管理,承擔利用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相關工作;指導區縣財政部門政府債務管理工作。
三、銅川市財政幹部教育培訓中心
負負責組織實施市級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區縣財政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四、銅川市財政局後勤服務中心
負責財政大廈辦公區建築物、構築物等公共財產的管理、維護和修繕;負責管理、維護財政大廈辦公區水、電、氣、中央空調、消防、電梯、通訊等公共設備、設施;負責財政大廈辦公區國有資產的管理、清查、登記、維護工作;負責機關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工作,承擔財政大廈辦公區水、電、氣及車輛油耗、維修費的統計工作;負責辦公區門衛管理及安全工作,承擔報刊、郵件等分發工作;負責機關餐廳和文印中心,保證工作需要;負責全局離退休人員管理;承辦市財政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銅川市財政局信息技術中心
負責制定全市財政系統網路建設及網路發展規劃,構建網路安全方案及資源共享;負責我局網站的信息蒐集,內容的更新及網路設備、軟體的日常維護和管理;負責全局網路故障的技術支持與維修,以及計算機網路資源的整理歸集;承擔省財政廳和市政府安排布置的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任務、計算機技術普及及登記達標考試工作;指導各區縣財政部門計算機網路業務及全市財政系統計算機及網路知識培訓;承辦市財政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姓名:楊磊
職務:黨組書記、局長
姓名:高曉戰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姓名:孟雅莉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姓名:王勝利
職務: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姓名:卜志偉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姓名:袁濤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姓名:郭寶信
職務:紀檢監察專員
姓名:閆宏斌
職務:總會計師
所獲榮譽
2011年1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三批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2020年3月,被銅川市人民政府評為“銅川市2019年度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