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州區財政局

耀州區財政局

銅川市耀州區財政局,下屬二級單位有12個局屬單位,旨在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稅收和國有資產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耀州區財政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稅收和國有資產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擬定財政中長期發展計畫;草擬全區財政、預算、財務、會計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方面的辦法和制度,並按規定報請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承擔區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編制並組織執行全區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區本級和全區年度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批區級部門年度預決算;負責政府預決算信息及“三公”經費公開工作;指導鎮、街道財政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區地方各項政府非稅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管理財政票據;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四)貫徹執行中省市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稅收調整政策;負責全區綜合治稅相關事項;負責地方稅政管理,按照規定許可權,提出並上報地方稅收減免事項。
(五)組織制定全區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區國庫業務。負責財政存量資金管理,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
(六)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組織制定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制度,監督管理政府採購活動;負責制定全區國有資產管理及政府採購制度辦法,負責全區國有資產的配備、調撥、清查登記、監督檢查。核定全區行政事業單位車輛編制。
(七)負責辦理和監督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支出、中央和省市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等財政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全區公務支出及專項支出等支出管理辦法;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因公出國(境)經費、會議費等專項支出管理;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區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組織實施和資金管理工作。
(九)貫徹執行中省市關於政府性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全區政府性債務管理辦法;負責全區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
(十)按規定管理財政政策性金融業務;統籌協調和指導落實全區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PP)投資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領域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全區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範和會計信息化工作;負責管理全區會計人員。
(十二)擬訂財政監督制度辦法;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承擔財政預算資金績效評價和重點項目建設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十三)根據區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代表區人民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區屬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定考核標準,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
(十五)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健全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推動區屬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十六)根據有關規定和程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十七)根據有關規定,代表區人民政府向所監管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八)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員工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相關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收入收繳和資金統籌分配等工作;負責對所監管企業經營性國有資產進行財務監督、經濟責任審計和風險控制。
(十九)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工作。
(二十)負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工作,負責監管國有資產產權交易,培育和發展國有資產產權交易市場。
(二十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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