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川市疫情防控期間服務保障重點項目建設的若干措施

《疫情防控期間服務保障重點項目建設的若干措施》已經銅川市政府同意,銅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2月12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銅川市疫情防控期間服務保障重點項目建設的若干措施
  • 頒布時間:2020年2月12日
  • 發布單位:銅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全文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強化服務保障,有序推進重點項目建設,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強化疫情防控。嚴格項目屬地管理和法人負責制度,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制度體系,壓實項目開復工疫情防控各方責任,確保重點項目有序開復工。
  (一)夯實疫情防控責任。疫情防控期間,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對轄區內項目開復工疫情防控負總責,督促項目法人堅決做到主體責任落實、防控方案制定、員工信息摸排、聯動防控機制、物資儲備、安全保障“六個到位”。各項目法人對項目開復工疫情防控負主體責任。(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
  (二)健全疫情防控制度體系。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要建立健全項目開復工清單制度和日常監管制度,切實加強疫情防控業務指導和監督落實,必要時可向項目工地派駐防疫監督員。項目法人要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安全生產、工作人員健康監測和健康檔案建立等工作。各參建單位要嚴格按照疫情防控總體工作部署和有關行業規定,為員工配備必要的防護物資,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
  (三)加強疫情防控日常管理。項目開復工後要嚴格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定時對辦公區、作業區、樓道、電梯間等重點區域消殺防疫,嚴格要求全體員工全程佩戴口罩、注意個人衛生、及時開窗通風,每日對員工至少進行兩次體溫檢測。實行網上辦公、食堂分餐、錯時用餐等措施,有效減少人員聚集。督促從業人員提高個人文明素養,戴口罩、勤洗手,提高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
  二、最佳化審批服務。在疫情防控期間,按照“特事特辦”原則,充分利用各類線上審批平台,積極推行“不見面”審批,最佳化項目審批服務程式,全面加快項目前期手續辦理。
  (四)進一步規範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對相關規劃中已經明確的項目,部分改擴建項目,建設內容單一、投資規模較小、技術方案簡單的項目,以及為應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需要緊急建設的項目,按照中省簡化報批檔案和審批程式要求,直接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實施方案。(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五)簡化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備案程式。核准類項目實行“綠色通道”,由企業直接通過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向審批機構報送申報資料,不再轉報。備案類項目做到即報即辦。企業投資項目審批前技術評估評審費用不得由企業承擔。(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六)積極推行“不見面”審批。充分利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系統,全流程開展項目立項、用地、規劃、消防、水土保持、文物勘探以及環評報告、施工許可證等手續辦理工作。明確專人為項目單位開展視頻和電話指導,協助完成有關申報工作。重點項目可組織專家提前開展線上技術介入,提高有關文本編制質量,壓縮評審修改周期。(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務局、市林業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等)
  (七)探索開展審批事項告知承諾制。對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為且不產生嚴重後果的審批事項,按照告知承諾制予以辦理。(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市場監管局)
  (八)積極推行審批事項下放合併。建設項目“一書三證”、建設工程設計方案、規劃竣工核實審查等事項,除跨區縣項目外,下放至市自然資源局各分局辦理。項目用地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實行同步審查、同步調整。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用地預審實行合併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和劃撥用地批准實行同步審查辦理。建設用地查驗和規劃條件核實實行合併辦理。(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三、強化要素保障。實行“要素跟著項目走”機制,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項目用地、資金、用工、環境等各項要素保障,確保項目合規開工、順利實施。
  (九)加強重點項目建設用地保障。在省上下達年度土地利用計畫指標前,預先安排使用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畫指標申報辦理和用地審批手續。對因疫情防控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先行使用土地;屬於永久性建築設施用地的,在6個月內完善相關手續。對急需以出讓方式供地的經營性用地,優先辦理、精準保障。對基礎設施、脫貧攻堅、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點項目用地開通審批綠色通道;對因疫情原因造成重大損失的重大產業項目,在繳納50%出讓金後可按程式實行分期付款,分期付款不超過一年。(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十)加強重點項目建設財政保障。緊盯中省應對疫情防控政策支持領域和資金投向,抓緊梳理一批在建和新建的重大項目,全力爭取各類資金支持。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的資金保障,加快中省投資項目資金撥付。(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十一)加強重點項目建設金融保障。用好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等五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提出的30條金融支持政策,儘快梳理項目清單,加強溝通銜接協調,積極爭取銀行業機構支持我市重點項目建設。充分發揮地方類金融機構作用,通過股權投資、民間借貸、應急轉貸等方式組合發力提供融資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500萬元以上額度擔保費率不高於1.5%,500萬元及以下額度擔保費率不高於1%。(責任單位:市金融辦)
  (十二)加強施工要素和環境保障。切實研究解決制約重點項目開復工的水電路氣訊等各項施工要素和施工環境制約問題,進一步簡化報裝審批流程,壓減報裝時限。屬於保障疫情防控的建築施工工地,暫不執行重污染天氣應急回響期間停止施工規定。(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執法局)
  (十三)加強重點項目建設用工保障。研究制定援企穩崗機制,結合開展疫情防控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節後返崗服務等工作,有序組織、靈活開展“春風行動”,創新開展線上技能培訓,優先聘用我市專業技術人才和員工,切實解決重點項目建設用工緊缺問題。(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四、創新項目招標。嚴格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積極應對疫情創新做好招投標工作保障經濟平穩運行的通知》(發改電〔2020〕170號)要求,加快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進度,充分發揮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軟硬體優勢,積極推行電子招投標等“不見面”交易方式,保障招投標等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正常開展。
  (十四)切實保障疫情防控項目順利推進。對疫情防控急需的應急醫療設施、隔離設施等建設項目,符合《招標投標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的,可以不進行招標。(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十五)著力加強項目招投標疫情防控。建立健全招投標疫情防控工作機制,開通招投標綠色通道,招標檔案購買實行郵寄方式。招標人及監督部門,原則上各派1名人員到場,切實降低現場投標、開標帶來的人員聚集風險。著力消除公共資源交易全流程電子化的盲點、斷點、堵點,儘快在全市各行業領域全面推廣電子招投標。(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五、有序開復工。統籌抓好重大項目管理和疫情防控,嚴格落實“一項目一方案”開復工機制,綜合研判、分類排序,確保項目有序開復工。
  (十六)細化重點項目開復工計畫。根據疫情變化和防控情況,細化重點項目開復工計畫,對不符合疫情防控、安全生產和生態環境要求的項目一律不得開復工。(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
  (十七)實行開復工聯審聯批制度。重點項目開復工需制定實施方案,並將電子版報送行業主管部門審批;實施方案包括項目開復工和疫情防控兩個子方案,疫情防控子方案由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對接衛健部門提出審批意見。市級重點項目開復工批准檔案應報市發展改革委備案。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做好對全市重點項目開復工指導工作,積極協調落實項目建設條件,爭取更多項目儘早開復工建設。(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市衛健委、市級行業主管部門)
  六、加強項目管理。深入貫徹落實《銅川市重點項目服務推進管理辦法》,依託全市重大項目綜合管理平台,積極創新管理方式,全面構建上下聯動、部門協同的項目管理新機制。
  (十八)健全要素保障領導小組制度。實行項目信息網上報送,積極推行市級領導包抓包聯、駐工地專員服務推進等措施,重點研究項目推進、要素保障等重大問題,強化問題分級分類匯總,及時通過市要素保障領導小組以及市政府穩投資工作專班協調解決,切實提升項目服務保障能力。〔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市級各園區景區管委會(管理處),市發展改革委、市級要素保障部門〕
  (十九)完善重點項目推進考核機制。將項目年度投資計畫完成、重點項目開復工、駐工地專員履職等情況納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對在項目建設,特別是疫情防控期間,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市級各園區景區管委會(管理處),市發展改革委、市級要素保障部門〕
  七、嚴格項目調度。自本檔案印發之日起,對市級重點項目開復工情況實行“日調度”制度,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市級各有關部門要在每日17︰00前報送項目開復工情況。
  (二十)建立重點項目開復工台賬制度。各區縣、市級各有關部門要對開復工項目實行台賬管理,加強分類指導,把項目開復工、疫情防控和要素保障各項措施落細落實。要加大協調力度,積極創造條件,推動項目有序開復工。對開復工遲緩的項目,要強化責任落實,及時進行指導和督促;對停工的項目,要及時報告停工原因、解決措施和復工時間。〔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市級各園區景區管委會(管理處),市級各有關部門〕
  (二十一)定期報送重點項目開復工情況。市發展改革委要做好全市重點項目開復工統計監測分析,每月15日向市政府報告工作開展情況,重大問題和事項應及時報告。〔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市級各園區景區管委會(管理處),市級各有關部門〕
  本措施執行期暫定為自發布之日起六個月內。中央、省出台相關支持政策遵照執行。各有關單位要根據本措施制定具體實施細則,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