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鴿志願者服務團是一支主要由貴州大學學生自發組織起來,以“鍛鍊自我,服務新農村建設”為宗旨的志願者隊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銀鴿志願者服務團
- 成立時間:2006年5月1日
團隊簡介,歷任負責人,創始人,歷任負責人,管理章程,分團建設,北校區分團,南校區分團,蔡家關校區分團,
團隊簡介
"銀鴿"志願者服務團是一支主要由貴州大學學生自發組織起來,以“鍛鍊自我,服務新農村建設”為宗旨的志願者隊伍。團隊成立於2006年5月1日,至2013年初有來自各地高校的大學生志願者1000多人參加。團隊以服務貴州省少數民族地區農村和學校的教育和文化為主題,利用寒、暑假以及節假日開展支教、調研、鄉村文藝聯歡等活動。
團隊成立以來,已在貴州省內包括遵義地區、畢節地區、安順地區、六盤水市、黔南州、黔西南州、黔東南州等地區開展了例如鄉村支教、鄉村文藝匯演、大學生村官行動等80餘次大型三下鄉活動,以及愛心助學活動、愛心進社區、關注弱勢群體等500餘次日常社會公益活動。現累計,已有來自全國各地的志願者3000餘人次參加到團隊所組織的志願者活動中,其中包括外國友人10餘人。其中包括國際友人沙白女士,日本留學生中尾洋等。
歷任負責人
創始人
劉錦鴻,網上暱稱開心果,貴州都勻人,就讀於貴州大學生命科學學院生態學專業。2005年創建“心火燎海”草海支教團隊,2006年5月創建“銀鴿”志願者服務團。
個人特長:書法繪畫、團隊組織、網頁設計等。
花 鑫,貴州惠水人,就讀於貴州大學生命科學學院生物科學專業。2006年5月創建“銀鴿”志願者服務團。曾任貴州大學生命科學學院團委生會團委副書記。
個人特長:體育運動、團隊組織、社會交際等。
周寶麗,貴州遵義人,就讀於貴州廣播電視大學。2005年寒假參加“心火燎海”草海支教活動,2006年5月創建“銀鴿”志願者服務團。
個人特長:辦事認真、團隊組織、社會交際等。
舒 潔 ,貴州遵義人,就讀於貴州財經學院物流管理專業。2006年5月創建“銀鴿”志願者服務團。參加過多次下鄉活動。
個人特長:足球運動、團隊組織、賬目管理等。
歷任負責人
第一任總負責人:
李六朋,貴州遵義人,曾任“銀鴿”志願者服務團第一任總負責人、理事長,任期:2006年至今2008年12月,曾就讀貴州大學生命科學學院,組織和參與多次公益活動。“做一名志願者,做一名倡導者”是他本人的心得。
個人特長:網頁製作、團隊管理等。
任期:2006年5月至2008年12月
第二任總負責人:
朱懷信,貴州六盤水人,曾任“銀鴿”志願者服務團第二任總負責人,任期:2008年12月至2011年3月。曾就讀於貴州大學蔡家關校區電氣工程學院測控技術與儀器專業,2011年7月畢業,任職期間組織和參加團隊對此活動。
個人特長:pop、社會公益、團隊管理等。
任期:2008年12月至2011年3月
第三任總負責人:
胡順榮(暫時代理),貴州安龍人,曾任“銀鴿”志願者服務團第三任代理總負責人,任期:2011年3月至2011年10月。曾就讀於貴州大學化學與化工學院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2012年7月畢業。任職期間多次組織和參加多項團隊大型活動,於2011年10月提出組建“銀鴿”志願者服務團團理事會,並主持第一次團理事會會議,正式確立團理事會為團的最高管理和組織機構。
個人特長:鋼琴、笛子、社會公益等。
譚達坤,貴州遵義人,曾任“銀鴿”志願者服務團第三任總負責人,團理事會第一屆理事長,任期:2011年10月至2012年9月。就讀於貴州大學礦業學院2009級礦物加工工程專業。任職期間多次組織團隊主要活動,全程策劃了團隊五周年慶晚會。通過團理事會選舉推薦擔任團理事會第一屆理事長。
個人特長:社會公益與志願服務活動。
石乾新,曾任“銀鴿”志願者服務團第三任副總負責人,團理事會第一屆副理事長,任期:2011年10月至2012年9月。就讀於貴州大學管理學院2009級,任職期間多次組織團隊主要活動,通過團理事會選舉推薦擔任團理事會第一屆副理事長。
任期:2011年10月至2012年9月
第四任總負責人:
周開珍,2012年9月至今擔任“銀鴿”志願者服務團第四任總負責人,團理事會第二屆理事長;
李矣軍,2012年9月至今擔任“銀鴿”志願者服務團第四任副總負責人,團理事會第二屆副理事長;
牟啟芬,2012年9月至今擔任“銀鴿”志願者服務團第四任副總負責人,團理事會第二屆副理事長。
第五屆負責人
陸 震,2013年9月至今擔任“銀鴿”志願者服務團第五任總負責人,團理事會第三屆理事長;
張 躍,2013年9月至今擔任“銀鴿”志願者服務團第五任副總負責人,團理事會第三屆副理事長,《銀鴿―小公益 大夢想》公益雜誌創始人,第一屆雜誌主編;
楊潛海,2013年9月至今擔任“銀鴿”志願者服務團第五任副總負責人,團理事會第三屆副理事長
管理章程
第一章:總則
(—)為了保證團隊的工作能夠順利開展和完成,特別制定本章程。
(二)團隊宗旨:鍛鍊自我,服務新農村建設
(三)長期目標:建設一個學習型、實踐型、專業型的志願者隊伍,積極配合政府的各項政策,為建設新農村作貢獻。 (四)工作準則:團結、務實、創新、和諧,強化協作,提高效績。
(五)銀鴿志願者服務團保留對此章程的解釋權。
第二章:機構建設
(一)、團隊以理事會統籌領導,下設總負責人、顧問、常務理事長、理事、秘書處、外聯、文藝、宣傳、網路、後勤、調研、學習等小組部門,另外在個高校設聯絡點負責人。
(二)、各機構職責:
(三)、各機構負責人由民主選舉產生,各機構負責人每年5月份選舉一次,如有特殊情況經理事會批准可以暫定人員。
第三章:會議制度
(一)、全體成員大會的通知,通過網站公告等形式進行公布。
(二)、任何會議除緊急情況外,應提前三天以上通知理事會,由理事會通知各負責人。
(三)、任何會議如有關檔案需要討論的,需由檔案持有人提前發到公開信箱和論壇上,並通知各負責人提前參閱。
(四)、如無特殊情況,會議應在不影響大家學習、休息的時間召開。
(五)、各大小會議應有相應記錄並交於秘書處保存。
第四章:各機構下鄉的工作準則
(一)、下鄉的同學必須遵守組織紀律,沒有組織同意不得隨意亂走動,以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二)、愛崗敬業,無私奉獻。
(三)、不矯揉造作,做事要塌實。學會自理,不給當地的農民添麻煩
(四)、儘快適應環境,時刻記得我們去那裡的任務和目的。時間有限,一切從速。
(五)、為了你的安全,請帶上你所有的“心”:細心、小心、寬容心、耐心、愛心。
(六)、團結互助,同心協力,有組織有紀律地走過每一天。
(七)、當天按時完成當天的任務,按時提交各科教案、日誌、家訪記錄等。
(八)、盡職盡責。上課時,請心、耳、口、眼一併用上,盡我們最大的努力讓學生受益,同時我們也得以鍛鍊。
(九)、與農民同吃同住同勞動,深入體驗農民生活,更有利於師生間的溝通。
(十)、在與農民的交流過程中,虛心聽取他們的意見,請記住:三人行,必有我師焉。
(十一),不得擅自接受農民們的饋贈,不得留宿村民家中,不能隨便在村民家吃飯喝酒。
(十一)、寬以待人,互相包容,求同存異。
(十二)、按時完成組織交辦的工作。按時上課,不早退,不曠課,不遲到。
(十三)、熱愛集體,熱愛公益,關愛他人,扶貧幫困,團結一致,尊重人,理解人,信任人,關心人。
第五章:成員
(一)各高校大學生志願者以及社會各界愛心人士,承認團隊的章程,願意參加團隊活動的,可以申請加入本組織;
(二)加入團隊要本人申請,組織批准,並登記備案,即確認其成員資格。
(三)成員享有的權利:
(1)在全體表決時,享有本組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團隊組織的各項活動。參加網上的各項培訓,聽講座,進行學術交流,心靈溝通,到地方實踐等;
(3)對組織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4)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四)成員應履行的義務:
(1)執行團隊決議,遵守團隊章程;
(2)積極完成團隊交辦的工作;
(3)向本團隊反映情況,提供相關資料;
(4)按規定交納支教費用(限參加下鄉活動的志願者)。
(5)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本組織的利益,不得妨礙他人行使正當權利。
第六章:紀律
(一)、團隊成員(除特殊情況外)無故不參加團隊活動一次,給予個人警告處分,兩次給予會內通報批評處分,三次以上按自動退出團隊處理,並上報理事會。
(二)、各機構負責人如有不盡職盡責,延誤團隊工作的,給予會內通報批評處分,經批評指導,工作無起色者,給予撤銷職務處分,並上報理事會。
(三)、團隊成員如有在工作和生活上出現違法亂紀等有損志願者形象的行為,給予開除團隊處分,並上報理事會。
第七章:附則
(一)、本章程於2006年5月1日起開始實施。
(二)、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和修改權屬於銀鴿志願者服務團。
第八章:章程的修改程式 本章程的修改必須先經理事會會議審議,再提交全體成員代表大會表決。
第二版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社團組織的工作能夠順利開展和完成,特別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團隊宗旨:鍛鍊自我,服務新農村建設。
第三條 長期目標:建設一個學習型、實踐型、專業型的社會公益類志願者隊伍,積極配合各項政策,為建設新農村作貢獻。
第四條 志願準則:奉獻、友愛、互助、進步;
第五條 工作準則:團結、務實、創新、和諧,強化協作,提高效績。
第六條 社團掛靠單位為貴州大學生命科學學院,服從共青團貴州大學委員會、共青團貴州大學生命科學學院委員會、貴州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的指導和決議。
第七條 貴州大學“銀鴿”志願者服務團保留對此章程的解釋權。
第二章:機構設定
第一條 社團由團理事會統籌領導,下設三個分團理事會,以貴大蔡家關分團作為主會,各分團設共青團支部、秘書部、宣傳部、外聯部,部門下設組,具體設定由分團理事會自行確定,另外在個高校設聯絡點負責人。
第二條 團理事會設理事長(總負責人)、副理事長、理事;各分團設分團長、分團副團長,分團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理事;共青團支部設團支部書記、組織委員、宣傳委員;各職能部門設部長、副部長;部門設組的,組長設定由分團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第三條 團理事會理事由總負責人、分團負責人(分團團長、副團長、分團理事會理事長、團支部書記)組成,由團總負責人任理事長;分團理事會由各級幹部組成,由分團長兼任理事長。
第四條 各機構負責人由民主選舉產生,各機構負責人每年5月份或10月份選舉一次,如有特殊情況經團理事會、分團理事會批准可以暫定人員。
第三章:會議制度
第一條 會議設團理事會會議、分團理事會會議、會員大會、職能部門會議。
第二條 團理事會及分團理事會會議的召開實施參見附錄一。
第三條 全體會員大會的通知,通過網站、QQ群、海報、飛信等形式公布。
第四條 任何會議除緊急情況外,應提前兩天以上通知理事會,由理事會通知各負責人。
第五條 任何會議如有關檔案需要討論的,需由檔案持有人提前發到公共信箱上,並通知各負責人提前參閱。
第六條 如無特殊情況,會議應在不影響大家學習、工作的時間召開。
第四章: 會員
第一條 各高校大學生以及社會各界愛心人士,承認團隊的章程,願意參加團隊活動,可以申請加入本組織。
第二條 加入團隊須本人提交報名表,經面試,理事會批准,並登記,即確認其會員資格。
第三條 成為會員的由貴州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頒發會員證。
第四條 會員享有的權利
1、享有本組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團隊組織的各項活動。參加網上的各項培訓,聽講座,進行學術交流,心靈溝通,到地方實踐等;
3、對職能部門、分團理事會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4、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五條 成員應履行的義務
1、執行團隊決議,遵守團隊章程,自覺維護志願者的形象;
2、積極完成團隊交辦的工作;
3、向本團隊反映情況,提供相關資料;
4、按規定交納相關費用(限參加下鄉活動的志願者)。
5、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本組織的利益,不得妨礙他人行使正當權利,不得以志願者身份從事任何以贏利為目的或違背社會公德的活動;
6、相關法律法規及團組織、志願者組織規定的其它義務。
第五章:紀律
第一條 團隊成員(除特殊情況外)無故不參加團隊活動一次,給予個人警告處分,兩次給予會內通報批評處分,三次以上按自動退出團隊處理,並上報理事會。
第二條 各機構負責人如有不盡職盡責,延誤團隊工作的,給予會內通報批評處分,經團理事會或分團理事會批評指導,工作無起色者,給予撤銷職務處分。
第三條 團隊成員如有在工作和生活上出現違法亂紀等有損志願者形象的行為,給予開除團隊處分。
1、每次全體會議各部長應做好點名、簽到等工作。
2、每學期每個會員會議及活動請假不宜超過6次,缺曠不宜超過3次,若超過本規定次數,將不再通過電話或簡訊等直接方式進行相關活動通知,但社團活動亦可參加。
第六章:理事會成員產生辦法(幹部任命和選舉)
第一條 團總負責人(理事長)、分團負責人(含分團團長、副團長、團支部書記)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如有特殊原因可團理事會會議決議任命。
第二條 負責人以下、組長級以上幹部由每年10月份召開的分團理事會會議及會員大會,從會員中選舉產生;特殊情況除外,如在前期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會員,可由理事會會議自行任命。
第三條 幹部選舉本著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進行。
第七章:獎懲制度
第一條 理事會元老產生辦法
1、成為理事會成員滿一年者,社團應評其為理事會元老。
2、連續兩年在社團內工作,且各大型活動都有參與者,社團應評其為理事會元老。
3、在前期一次或多次社團活動中有突出貢獻者,社團應評其為理事會元老。
第二條 評優評獎
1、在前期工作中有突出貢獻者,可參與社團年度末評選“社團優秀幹部”、“活動積極分子”、“優秀學生幹部”、“先進個人”、“優秀志願者”等榮譽稱號,並在社團網站上公布。
2、評優事宜由會員大會和理事會會議決定產生,任何人無自主決定權。
第三條 聘書頒發
1、在社團工作達一年及一年以上的幹部,社團頒發相應聘書,並在社團網站上公布。
2、證書資料經費等由本人提供,社團或相關指導單位加蓋公章後方可生效。
第四條 違反相關制度的按第六章相關條例給予處理。
第八章:財務管理
第一條 為加強團隊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志願者工作隊的發展,提高志願者的積極性,結合志願者工作隊的實際情況,對財務管理制定此方案。
第二條 團隊經費收入與支出內容
1、收入來源於內部成員自願所交、企業贊助、獲得獎勵及部分活動的剩餘費用等。
2、支出主要用於活動的宣傳、組織、開展等及其它不可預計費用。
第三條 財務管理任務和方法
1、團隊組織開展活動前須向活動策劃人提交活動預算,如下鄉經費預算需包括車費、生活費、保險費、具體活動內容費、不可預計費用等;
2、金額在50元以下者由秘書部審批,50元以上者需經過分團團長審批;
3、活動結束後,憑有效發票或收據到秘書部核算;
4、發票背面須註明活動時間、活動內容或事由,並有經辦人簽字;
5、如果因各方面原因沒有發票或收據的,需及時由負責人加蓋社團公章認證。
第四條 財務記錄情況
1、團隊資金的每筆收入與支出都需寫明日期、金額及經手人,如是收入需寫明來源,支出需寫明去路。
2、要去賬目清晰、實事求是。
3、學期末應製作詳細的財務總結,整理、裝訂好各類票據存檔,並接受相應的督察。
第九章:附則
第一條 本章程於2010年9月1日起開始實施。
第二條 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和修改權屬於“銀鴿”志願者服務團。
第十章:章程的修改程式
本章程的修改必須先經團理事會會議審議,再提交全體成員代表大會表決。
貴州大學“銀鴿”志願者服務團
2010年9月1日
分團建設
"銀鴿"志願者服務團目前擁有三個分團,貴州大學北校區分團、南校區分團、新校區分團、原貴州大學蔡家關校區分團(正在籌建貴州理工學院分團)等四個分團。
北校區分團
貴州大學"銀鴿"志願者服務團北校區分團,簡稱北區分團。
歷任負責人:
2008至2009屆:
負責人:楊傑,協調人:鄭林娟,負責人助理:鄧晶;
部門設定情況:理事會、秘書部、宣傳部、愛心服務部;
南校區分團
貴州大學"銀鴿"志願者服務團南校區分團,簡稱南區分團。
蔡家關校區分團
"銀鴿"志願者服務團貴州大學蔡家關校區分團,因為學校校區變遷,蔡家關校區將作為貴州理工學院辦學使用,蔡家關分團與2011年9月停止招募新團員,部分社團幹部在蔡家關校區籌建貴州理工學院分團。
歷任負責人:
2008至2009屆:
負責人、理事會會長:周雲艷,副會長:朱懷信、陳冬林,理事會元老:楊輝、張文波、黎博翼、王帥。
部門設定情況:理事會、信息部、策劃部、文藝部、外聯部、財務部;
主要活動:“變廢為寶”環保大賽,下鄉支教等;
2009至2010屆:
團長、理事會會長:胡順榮,副團長:蔣華統,支部書記:陳金宏。
部門設定情況:理事會、團支部、秘書部、外聯部、宣傳部;
主要活動:四周年慶典系列活動、“希望之旅”下鄉支教活動等;
2010至2011屆:
團長、理事會會長:徐乾(2010年9月至2011年1月)、譚達坤(2011年1月至2011年9月),副團長:胡順榮、李佳林、黃冰凌(2011年1月至2011年9月),支部書記:黃鑫(2010年9月至2011年1月)、趙遠霞(2011年1月至2011年9月);
部門設定情況:理事會、團支部、秘書部、外聯部、宣傳部;
主要活動:貴陽市“兩湖一庫”環保系列活動、山寨文化節等系列活動;
2011至2012屆:
團長、理事會會長:毛名康,團支部書記:趙遠霞。
部門設定情況:理事會、團支部、秘書部、外聯部、宣傳部;
新校區分團
貴州大學"銀鴿"志願者服務團新校區分團,簡稱新區分團或西區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