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目標
本基金以信用債券為主要投資對象,在控制信用風險的前提下,力求為基金持有人提供穩健的當期收益和總投資回報。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對象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債券以及
法律法規或
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包括國債、
中央銀行票據、中期票據、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可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債券的純債部分、
短期融資券、回購、次級債、
資產支持證券、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
銀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本基金不投資股票(含一級市場新股申購)、權證和
可轉換公司債券(不含可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純債部分)。
本基金所指信用債券包括中期票據、金融債(不包括政策性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可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債券的純債部分、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等除國債、央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和中央政府代為發行的地方債券之外的、非國家信用的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本基金通過"自上而下"的
戰略性資產配置和"自下而上"的個券精選策略相結合的固定收益類資產投資策略。"自上而下"的策略主要確定組合久期並進行資產配置,"自下而上"的策略重點對信用債品種的利率風險和信用風險進行度量和定價,同時結合市場的流動性狀況,利用市場對信用利差定價的相對失衡,對溢價率較高的品種進行投資。
此外,基金管理人在嚴格遵守公司的信用債券庫制度的前提下,利用內部信用評級分析系統進行獨立的信用債發行主體和信用債項目的信用分析和評估,並根據不同的信用風險等級,採取
分散化投資策略,按照相應的投資管理規定進行投資。同時對入庫債券進行定期的跟蹤分析,嚴格控制組合整體的信用風險。
1、久期調整策略
本基金將通過對巨觀經濟走勢、經濟周期波動以及國家財政貨幣政策等因素的深入研究分析,判斷未來市場利率變化的方向和時間,確定債券組合的目標久期,並進行動態調整。主要研究範圍包括國內外巨觀經濟形勢、國家政策、通貨膨脹趨勢、市場利率走勢等,重點巨觀指標包括GDP、
工業增加值、投資、進出口、消費、CPI、國際收支等國民經濟運行指標,同時結合國家採取的財政貨幣政策的政策取向進行深入研究。
2、類屬資產配置策略
由於本基金不進行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等具有
權益投資特徵資產的投資,因此本基金將在信用類品種和非信用類品種進行類屬資產配置策略選擇。具體而言,本基金將主要通過利差分析等方法,在國債、金融債、央行票據、公司債、企業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資產類別之間進行類屬配置,同時輔以定性和定量結合的方法,在充分考慮債券市場流動性、利息處理方式等因素的基礎上,選擇風險收益特徵最優的資產類別。
在根據巨觀環境確定了組合久期和類屬資產配置之後,本基金還將根據具體收益率曲線特徵確定合理的期限結構特徵,分析和預測收益率曲線可能發生的形狀變化,具體包括子彈型、啞鈴型和梯型策略,在長期、中期、短期債券間進行動態調整,從曲線的形變中獲利;其次,本基金還通過不同期限間債券當前利差與歷史利差的比較,進行增陡、減斜和凸度變化的交易,從而進一步最佳化債券組合的期限結構。
4、信用債券投資策略
信用債策略是本基金債券投資的核心策略。本基金將通過分析巨觀經濟、信用利差的歷史水平和市場資金結構及流向等因素,評估當前信用債市場信用利差是否存在相對失衡以及信用利差曲線的未來走勢,確定具體信用債券的配置。除此以外,考慮到信用債在存續期間內,可能會受到企業盈利水平、產業政策等多種因素或事件的影響,導致其信用狀況發生變化,本基金將定期跟蹤債券發行人的信用狀況,並及時對信用債等進行重新定價,儘可能挖掘和把握投資機會和規避信用風險。
5、槓桿操作策略
在綜合考慮債券品種的票息收入和融資成本後,在控制組合整體風險的基礎上,當回購利率低於
債券收益率時,買入收益率高於回購成本的債券,通過回購融資操作來博取超額收益,從而獲得槓桿放大收益。
6、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深入分析資產支持證券的市場利率、發行條款、支持資產的構成及質量、提前償還率、風險補償收益和市場流動性等基本面因素,估計資產違約風險和提前償付風險,並根據
資產證券化的收益結構安排,模擬資產支持證券的本金償還和利息收益的現金流過程,輔助採用數量化定價模型,評估資產支持證券的內在投資價值並做出相應的投資決策。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額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當本基金每季度末最後一個工作日每份基金份額
可供分配利潤超過0.01元時,本基金將至少進行收益分配1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的5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
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紅利再投日的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後
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