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銀海區人民政府土地房屋徵收管理辦公室原名北海市銀海區人民政府征地拆遷管理辦公室,成立於2009年4月,於2012年2月更名為北海市銀海區人民政府土地房屋徵收管理辦公室。
機構概況:
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在市人民政府土地房屋徵收管理辦公室的監督指導下,行使城市房屋徵收職責。
職責:
1.負責本轄區內房屋徵收宣傳動員,並協調本轄區相關單位開展城市房屋徵收工作。
2.負責本轄區內工程建設項目的房屋徵收計畫和徵收方案的初審,並組織前期調查,提出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初步意見。
3.負責本轄區內拆遷項目被委託人的資格審查,委託契約等基礎資料的收集和備案工作,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報市土地房屋徵收辦。
4.負責本轄區拆遷範圍內暫停辦理有關手續通知書的發放,協助市土地房屋徵收辦受理拆遷延期申請。
5.負責本轄區內產權不明確房屋的拆遷補償安置方案的初步審核。
6.負責本轄區內房屋拆遷活動的跟蹤管理和檢查,配合有關部門對本轄區內房屋拆遷安全工作進行管理。
7.負責組織本轄區內城市房屋拆遷違法違規行為的調查,並提出初步的處理意見。
8.負責本轄區內行政強制拆遷的基礎材料的準備和報送。
9.負責本轄區內房屋拆遷引起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應訴準備工作。
10、負責本轄區內拆遷信訪接待工作,健全信訪檔案,對重大信訪案件及時向轄區人民政府報告並負責調查處理。
11、負責收集、整理本轄區內房屋拆遷資料,建立本轄區內房屋拆遷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