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銀川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銀川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是銀川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銀川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 行政級別:正處級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銀川市機構改革方案》(寧黨辦〔2019〕17號),制定本規定。銀川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關於糧食和物資儲備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糧食和物資儲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一)在立法許可權內,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全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提出全市糧食、重要物資和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儲備品種目錄的建議,組織實施糧食、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
(三)負責全市糧食、重要物資和應急物資儲備的行政管理。監測全市糧食、重要物資和應急物資供求變化並預測預警。承擔全市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工作,承擔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日常工作。
(四)組織實施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負責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承擔全市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
(五)研究制訂全市儲備發展規劃,負責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管理有關儲備基礎設施和糧食流通設施銀川市投資項目。
(六)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市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七)負責全市糧食流通行業管理,擬訂行業發展規劃政策,監督執行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糧食質量標準和有關技術規範。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
(八)完成市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職能轉變。
1.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進一步精簡行政審批,減少環節、簡化程式、提高效率,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2.改革完善儲備體系和運營方式,進一步發揮政府儲備引導作用,鼓勵企業商業儲備,推動形成政府儲備與企業儲備互為補充的協同發展格局。
3.加強市場分析預測和監測預警,充分運用大數據等科技手段,強化動態監控,提高儲備防風險能力,增強儲備在保障國家安全、穩定社會預期、引導市場方面的作用。
4.加強監督管理,創新監管方式,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著力加強安全生產,根據全市儲備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及動用指令,監督儲備主體做好收儲、輪換,確保全市儲備物資收得進、儲得好、調得動、用得上。
(十)職責分工。與市應急管理局的職責分工。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全市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全市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等,會同糧食和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糧食和儲備局根據全市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全市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市應急管理局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領導分工

王繼良(局長)
主持銀川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全面工作。
李建成(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機關行政事務、政策法規、幹部人事、機關黨建、效能建設、精神文明建設、信息化建設、信息宣傳、政務公開、保密、機關財務、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扶貧、檔案、信訪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辦公室,聯繫指導局機關黨支部。
趙 晨(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倉儲管理、糧食流通行業發展、糧食科技和糧食產業經濟發展、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綜合業務科,聯繫指導局退休黨支部。
馬三洋(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糧食和物資儲備,糧食和物資應急儲備體系建設、軍糧供應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儲備管理科、市軍糧供應有限公司,聯繫指導市軍供公司黨支部。
李國庭(調研員)
協助局長分管糧食流通監督管理、質量監督管理、糧食市場監督檢查和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執法督查科,聯繫銀川市糧食行業協會。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機關黨建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要、保密、檔案、信訪、組織人事、政務公開、政策宣傳、信息安全、資產管理、效能建設、財務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組織研究全市糧食、重要物資和應急物資儲備的重大問題,負責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在立法許可權內,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二)儲備管理科。擬訂全市糧食購銷、重要物資和應急物資儲備有關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地方儲備糧管理,研究制訂健全糧食和物資儲備體系的相關規劃、計畫,組織實施糧食、重要物資、應急物資儲備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指導協調政策性糧食購銷和各縣(市)區儲備糧管理,承擔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的有關工作。管理糧食流通統計工作,承擔糧食和相關物資市場的監測預警、統計工作。
(三)綜合業務科。擬訂糧食、重要物資和應急物資的倉儲管理政策和制度並組織實施。執行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糧食質量標準和有關技術規範,指導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的科技創新、技術改造,研究提出全市儲備發展規劃和儲備品種目錄的建議,擬訂糧食流通、加工和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提出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銀川市投資和財政性資金投資方向、規模以及安排的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組織有關項目的資金申請、項目審核並指導實施,承擔糧食和物資儲備信息化建設。承擔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的具體工作。
(四)執法督查科。擬訂糧食和物資儲備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糧食和物資儲備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和政策執行情況。落實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指導標準,對市事權糧食物資政策執行和全市儲備糧食物資管理情況實施依法監管和年度考核,建立健全儲備責任追究機制,依法組織對重大案件查處和督查督辦,組織指導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承擔所屬糧食和物資儲備單位安全儲存和安全生產的監管,承擔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

人員編制

糧食和儲備局行政編制17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4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

其他事項

糧食和儲備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解釋工作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2019年3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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