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人民政府關於第四批取消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

《銀川市人民政府關於第四批取消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在2004.07.23由銀川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銀川市人民政府關於第四批取消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
  • 頒布單位:銀川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04.07.23
  • 實施時間:2004.07.23
《銀川市人民政府關於第四批取消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已經2004年7月20日銀川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以公布。
二OO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關於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結合我市實際,市人民政府決定取消92項行政許可事項。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和各部門要按照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切實做好有關行政許可項目取消的落實工作,加強後續監督和管理。嚴格依照《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定,規範行政許可行為,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不斷更新管理理念,努力提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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