鉤至鉤

根據海牙規則,承運人從裝船開始到卸船為止的期間對貨物負責,也即通常所稱的“鉤至鉤”(tackle to tackle)責任,具體指貨物從掛上船上吊機的吊鉤到卸貨時下吊鉤為止。在1978年3月制定的《漢堡規則》中也叫做"港至港"原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鉤至鉤
  • 外文名:tackle to tackle
  • 釋義:貨物上吊機的吊鉤到卸貨時下吊鉤
  • 領域:裝船到卸船
但這種規定與普通班輪運輸現行的“倉庫收貨、集中裝船”和“集中卸貨、倉庫交付”的貨物交接做法不相適應,一些船公司為了爭攬貨載,也常將責任期間向兩端延伸,並將延伸了的責任期間列記於提單條款之中。因此,針對這種情況以及貨櫃運輸出現之後的實際情況,漢堡規則將承運人的責任期間擴大至“包括在裝貨港、在運輸途中以及在卸貨港、貨物在承運人掌管下的全部時間”。這與海牙規則比較起來,無疑是延長了承運人的責任期間,加重了承運人的責任。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