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鷹穩健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金鷹基金髮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金鷹穩健成長混合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金鷹基金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6.49億
- 託管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210004
- 成立日期:20100414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以追求長期資本可持續增值為目的,以深入的基本面分析為基礎,通過投資於穩健性、成長性或兩者兼備的股票,在充分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分享中國經濟快速發展的成果,進而謀求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和上市交易的股票、債券、權證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1、投資策略依據
本基金堅持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的投資視角,在實際投資過程中充分體現“穩健”與“成長”這兩個核心理念。
(1)“穩健”與“成長”的權衡
本基金根據國內外政治經濟環境、政策形勢、金融市場走勢等因素,審慎採取成長優先、穩健優先或兩者並重的投資策略——在巨觀經濟與資本市場下行周期的末段與上行周期的前半段,採取成長優先的策略,強調進取;在巨觀經濟與資本市場上行周期的後段,採取穩健與成長並重的策略;而在巨觀經濟與資本市場的上行周期的末段與下行周期初始階段與中間階段,則堅持穩健優先、兼顧成長的策略,強調防禦。
(2)為貫徹穩健性原則,在大類資產配置層面,適當提高債券與貨幣資產的配置比例;在股票資產行業配置層面,提高弱周期行業的配置比例;在個股選擇層面,增大價值型品種的配置比例,以提升投資組合的穩健性。
(3)為貫徹成長性原則,在大類資產配置層面,適當降低債券與貨幣資產的配置比例,增大股票資產的配置比例;在股票資產行業配置層面,提高強周期行業的配置比例;在個股選擇層面,增大成長型品種的配置比例,以提升投資組合的成長性。
(4)“穩健”與“成長”的綜合評價
本基金採用 “金鷹行業穩健成長模型”與“金鷹企業穩健成長模型”,並據此篩選出具有穩健成長特質的行業與個股。
2、大類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採用“自上而下”的投資方法,定性與定量分析相結合,重點考察巨觀經濟、資本市場、名義利率所處的不同周期階段,分析判斷市場時機,合理確定基金在股票、債券、現金等資產類別上的投資比例,並隨著各類資產風險收益特徵的相對變化,適時動態地調整股票、債券和貨幣市場工具的投資比例。
3、股票投資策略
(1)行業配置策略
本基金建立了“金鷹行業穩健成長評估模型”,該模型依據若干定性與定量指標,得到“金鷹行業穩健成長指數”,以期預判與尋找那些具備穩健成長特質、符合本基金配置策略的行業,力圖使得這些穩健成長行業的投資收益超越市場當中各行業收益率的平均值。
(2)個股精選策略
根據“穩健性”原則,本基金將審慎甄別公司的核心價值,從公司治理、公司戰略、行業地位等方面來把握公司核心競爭力,通過自下而上的研究,以基本面分析為核心,力求挖掘出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穩健經營、價值低估型公司。
根據“成長性”原則,本基金將努力發掘那些可持續、可預見的成長型公司,重點在於對公司成長性的客觀評價和比較上,不僅僅需要關注增長率之類的數量指標,同時還要關注成長的質量以及成長的可持續性。
本基金建立了“金鷹企業穩健成長評估模型”,該模型通過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結合的方式來考察和篩選具有穩健成長特質的品種。定量方面,主要依據盈利能力、成長性、現金流狀況、償債能力、營運能力、估值等等;定性方面主要考慮:公司具有核心競爭力,在行業內處於領先地位;公司所處的行業發展前景良好,主營業務具有持續成長的能力;公司具有良好的治理結構和財務健康度等。最後結合定量和定性研究以及實地調研篩選出基本面健康、最具投資價值的穩健成長個股作為本基金的核心投資標的,進行重點投資。
4、債券投資策略
在資本市場日益國際化的背景下,通過研判債券市場風險收益特徵的國際化趨勢和國內巨觀經濟景氣周期引發的債券收益率的變化趨勢,採取自上而下的策略構造組合。
本基金採用目標久期管理法作為債券投資的核心策略。通過巨觀經濟分析平台把握市場利率水平的運行態勢,作為組合久期選擇的主要依據;採取期限結構配置策略,通過分析和情景測試,確定長、中、短期債券的投資比例;採取收益率利差策略以確定債券資產在類屬間的配置與最佳化。
5、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因為上市公司進行增發、配售以及投資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等原因被動獲得權證,或者在進行套利交易、避險交易以及權證價值嚴重低估等情形下將投資權證。
本基金進行權證投資時,將在對權證標的證券進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礎上,結合股價波動率等參數,運用數量化期權定價模型,確定其合理內在價值,從而構建套利交易或避險交易組合以及在契約許可投資比例範圍內的投資於價值出現較為顯著的低估的權證品種。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2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如投資者在不同銷售機構選擇的分紅方式不同,基金註冊登記機構將以投資者最後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