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郵政史

金門在清代隸屬福建同安縣,是孤懸海上的島嶼,沒有交通碼頭,郵件稀少。只有鋪遞傳達官方文書和民信局為百姓傳信。同安縣鋪遞設一個總鋪,大路鋪12個,小路鋪8個。大路有司兵5名,小路司兵3名。其中設在金門的大路鋪3個:兌山、平林、金門三鋪,後另添渡口鋪1個,海外僑胞瞻家匯款,多賴民信局。 1949年,金門尚有民信局5家。1964年9月3日台灣當局為適應金門地區特殊環境,頒布《金門地區民信局管理辦法》,使一些兼僑匯業務的商店,取得合法性。但至1966年2月12日廢止,另公布施行《金門地區兼營僑匯商店管理辦法》,民信局遂遭取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門郵政史
  • 清代:隸屬福建同安縣
  • 大路鋪:12個
  • 小路鋪:8個
歷史發展,兩岸對峙時期,地址變遷,歷任局長,

歷史發展

光緒庚子辛丑年間;金門開始設郵政代辦處於後浦街,由商號兼理。民國初年,增設沙美街及烈嶼西方鄉代辦處2所。1910年,後浦街代辦處改設三等郵政局,派郵政人員專司其職。並管沙美、烈嶼代辦處。
1937年金門被日本占領,郵務一度停頓,至1943年後浦局降為代辦所,復辦通郵。1945年抗日勝利,仍恢復為三等郵局。1953年作為二等甲級局,由台灣郵政總局管轄。所屬有沙美支局。1955年有代辦所12個,郵票代售處16個,郵務人員30餘人。
1956年12月25日,台“國防部”在金城成立第一軍郵局。第二年1月21日,設烈嶼第一軍郵派出所;10月25日設沙美第二軍郵派出所;1959年5月21日設料羅第八軍郵派出所、小徑第九軍郵派出所;1960年9月15日設頂堡第十二軍郵派出所;1961年1月22日設大膽(大擔島)第十四軍郵派出所。以上各軍郵機構除專遞送軍隊郵件外,也接收民眾郵政信函包裹匯兌,與金門郵局配合作業。
這種軍郵局兼收寄民間信件,只有金門、馬祖、澎湖等台灣的離島所獨有的業務,後續。

兩岸對峙時期

1949年以後,有大批台灣軍人駐守金門。軍人寄信回台灣家中,有一種專用的現值加蓋的郵資封。郵票上加蓋“軍郵”兩字,面值從貳元改為一元,並加蓋“(限金與地區交寄)”(見圖),此封是金門軍人寄台南的家書,值得注意的是此信並不在軍郵局交寄,而在後山郵局代辦所投寄,說明軍人也可在就近的郵所寄信。
1985年2月20日(乙丑正月初一),福建龍海縣郵電局郭玉濱曾給金門縣郵局局長寄賀年封片,這些封片,到過台北、基隆高雄(見戳),但未投遞金門,就被退回,理由是“拒收”。
1991年5月1日,台灣當局宣告“動員戡亂時期終止”,使兩岸解除敵對狀態。1992年11月7日,台灣當局宣布“金門地區戰地政務終止”,金門的“戰地政務條例”是從1956年6月23日開始(見金門郵友莊明賢自製紀念片),金門軍郵局就是1956年12月25日為實施“戰地政務”而設立的。但是一直到2003年,金門的軍郵局並未撤消,而仍然在從事軍民兩用郵政業務(見圖:金門軍郵局各類郵戳)。
1993年5月29日,根據“汪辜協定”中兩岸互寄掛號信函生效.

地址變遷

金門縣郵局的地址,初設於頂街,1937年2月與電訊局合租北門舊禮拜堂辦公,1943年設於大街福建省銀行原址,1945年後移設模範街。1966年配合建設模範縣,在民生路興建郵政新廈。

歷任局長

金門縣郵局歷任局長及上任日期:林大廈(1945年10月)、陳彝(1953年11月)、李應麟(1955年9月)、唐植坤(1956年)、鄒承璞(1958年5月)、丁瓊(1959年7月)、文大暉(1950年11月)、彭國藩(1961年8月)、張浩堂(1962年8月)、阮齊國(1967年4月)、周平春(1969年4月)、賴德業(1969年9月)、郝必齡(1970年7月)、關福民(1972年9月)、黃漢林(1974年9月)、宋瑞璽(1976年3月)、牟庚承(1977年9月)、顏達理(1979年3月)、姚昭賢(1986 年2月)。金門郵政局長是由台灣郵政總局委派的,不由金門縣政府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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