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銀收兌帳務處理

金銀收兌帳務處理是指我國對金銀實行“集中管理、統一經營”的方針。“集中管理”是指金銀的管理權集中於中央;“統一經營”是指國家授權中國人民銀行實行統一收購、統一配集、統一調撥。專業銀行接受人民銀行委託,在交售與收購金銀時,應說明當時的牌價,當面拆包清點,稱量,鑑定成色,按照國家規定的收購價格計算價款。

民銀行往來——本行存款戶貸:XX存款——XX單位存款戶“收兌金銀占款戶”的資金上劃,各省一級分行原則上按季上劃,或由分行根據庫存情況進行上售(每年至少要上售一次)。上劃(或上售)時,按規定填制有關憑證與價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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