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鄉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金鄉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金鄉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以下簡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金鄉縣林業局(以下簡稱縣林業局)牌子。

根據省委省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印發的《金鄉縣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金鄉縣委、金鄉縣人民政府關於金鄉縣縣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貫徹黨中央關於自然資源、林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縣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林業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金鄉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紀擁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鄉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外文名:Jinxiang natural resources and Planning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紀擁軍 
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信訪工作辦公室牌子)。負責文電、會務、接待、信息、機要、保密、檔案、督查、值班、安全、後勤等局機關日常運轉保障工作,承擔建議提案辦理、政務網管理、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處理民眾來信來訪來電、協調處理全縣自然資源重要信訪事項和群體性突發事件,督查落實重要信訪事項處理。開展全縣自然資源形勢分析,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牽頭編制全縣自然資源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推進全縣自然資源領域各項改革工作。負責開展自然資源領域課題調查研究。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重要會議材料起草和政策調研等工作。負責與各級新聞媒體的溝通聯絡和網路輿情處置工作,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宣傳工作。承擔全縣自然資源領域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相關工作。承擔綜合統計和系統內專業統計監測管理工作。擬訂有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辦法。承擔全縣自然資源專項收入征管相關工作。承擔有關專項資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門預決算、績效評價管理等工作。承擔局機關財務、招標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並負責有關監督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二)黨建科(掛人事科牌子)。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指導全縣自然資源領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擬訂全縣自然資源科技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重大科技項目和科技成果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全縣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負責自然資源領域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負責全局機關工會工作。動員組織職工圍繞機關中心工作,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做好先進工作者的評選、表彰、培養、管理和服務。開展民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推動機關文化建設。協助黨政機關解決涉及職工切身利益,做好幫扶,促進和諧機關建設。推進機關廉政建設。加強組織建設,健全工會民主制度,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負責離退休幹部。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政策法規監察科。組織起草全縣自然資源領域相關政策、政府規章草案。牽頭擬訂自然資源管理、林業管理、測繪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組織開展全縣依法行政、普法宣傳教育,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清理等相關工作。
負責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職能轉變相關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根據縣政府授權,對鎮(街)政府落實國家關於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省、市、縣有關工作要求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督察。指導監督全縣自然資源領域執法監察工作。指導衛片執法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協調全縣自然資源領域重大違法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工作。
(四)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科。落實自然資源定期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定期組織實施全縣自然資源基礎調查、變更調查、動態監測和分析評價工作。開展全縣自然資源和地理國情等專項調查監測評價工作,承擔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匯交、管理、維護、發布、共享和利用監督及綜合監管平台建設管理相關工作。負責自然資源信息化建設工作。
(五)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測繪科。擬訂全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有關政策、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工作。負責全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建設管理工作。協調處理重大權屬糾紛。指導監督鎮(街)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負責自然資源領域的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工作。負責編制全縣基礎測繪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測繪信用體系建設與管理。
擬訂全縣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成果管理、地圖管理和測量標誌保護的政策並監督實施,審核全縣重要地理信息數據。建立和管理全縣測繪基準、測繪系統。負責全縣測繪地理信息成果匯交和測繪項目登記。組織管理縣級基礎測繪和其他重大測繪項目。擬訂全縣測繪地理信息行業管理政策,統籌全縣遙感影像獲取和利用,監督管理民用測繪航拍攝影、衛星遙感、測繪信息標準化和全縣測繪活動、質量。組織指導全縣基礎信息公共服務、產業發展和應急測繪保障工作,協調地理信息資源共享。開展國家版圖意識宣傳教育。承擔地圖審核、測繪資質和資格管理、國家永久性測量標誌拆遷或者使永久性測量標誌喪失效能審批方面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
(六)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科(掛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組織編制全縣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擬訂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相關重點工程。承擔全縣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採煤塌陷地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等工作。
組織指導全縣植樹造林、封山育林、退耕還林還草、城鄉綠化、森林城市建設等工作。承擔全縣造林、營林質量監督管理。指導各類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發展。指導監督全縣古樹名木、珍稀樹木保護和管理工作。牽頭自然資源領域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落實工作。承擔全縣生態保護補償和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承擔全縣壓煤村莊搬遷職能。
(七)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和開發利用科。開展全縣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工作,編制全縣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按照省、市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開展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等政策,合理配置自然資源資產。擬訂全縣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自然資源市場監督管理和動態監測,建立自然資源市場信用體系。
建立自然資源市場交易規則和交易平台及全縣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市場調控。管理、監督全縣建設用地供應、政府土地儲備和開發,負責全縣各類開發區用地管理。承擔報縣政府審批的改制企事業單位的國有土地資產處置。負責未劃轉至行政審批部門的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辦理和組織協調工作。
(八)國土空間規劃科。組織擬訂全縣國土空間規劃相關政策,承擔建立全縣空間規劃體系工作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全縣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承擔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和審核涉及國土空間開發利用的縣級重大專項規劃。指導鎮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工作。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全縣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
(九) 城市規劃科。組織擬訂全縣城市規劃管理方面的相關政策、制度、標準。負責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審查報批和維護工作,負責修建性詳細規劃審查報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建設用地規劃、建設工程規劃、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核實工作。參與重大建設項目的選址布局、前期論證和大型工程的規劃審核、評審工作。負責建築施工圖政策性審查工作。
(十)村鎮規劃科。負責城區特定範圍城市規劃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全縣村鎮規劃政策、制度、標準。負責全縣村鎮規劃與管理體系建設。指導村鎮規劃的評估、編制、備案和實施管理工作。負責村鎮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的選址布局、用地規劃、建設工程的規劃、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管理等工作。
(十一)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科。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科。組織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政策、制度規範和技術標準。擬訂全縣土地年度利用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耕地、林地、草原(地)、濕地等國土空間轉用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城鄉規劃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各類土地用途轉用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全縣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方面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
擬訂縣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暫行辦法。承擔農村建設用地增減掛鈎項目的篩選、立項、規劃設計及項目的報批評審工作。指導農村建設用地增減掛鈎項目實施。組織實施農村建設用地增減掛鈎項目自查,提請省、市驗收。建立農村建設用地整治挖潛項目庫和指標台賬。對已批覆農村建設用地增減掛鈎項目實施進度的線上監管及更新省部級增減掛鈎項目線上監管系統內容。擬訂全縣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負責全縣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占用和補劃的監督管理。承擔全縣耕地占補平衡工作。承擔全縣土地徵收徵用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耕地保護政策與林地、草原(地)、濕地等土地資源保護政策的銜接。
(十二)礦產資源管理科。組織擬訂全縣礦產資源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管理全縣礦業權市場,調處重大探礦權和採礦權權屬糾紛。負責全縣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的監督管理和礦產資源儲量評審等工作,組織實施全縣礦山儲量動態監督管理,建立礦產資源安全監測預警體系。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開採總量控制及相關管理工作和礦產地戰略儲備工作。
承擔礦產資源開採、建設項目壓覆礦產資源、礦山閉坑地質報告審批方面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負責全縣地質勘查行業管理和地質工作。組織開展全縣礦產資源形勢分析和戰略研究,組織協調、督促檢查找礦突破戰略行動的實施工作。擬訂全縣地質勘查規劃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全縣礦泉水、地熱水資源勘查工作。管理縣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地質礦產勘查專項工作。
負責全縣地質材料匯交、保管、利用。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承擔全縣地質災害預防、治理相關工作,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古生物化石、礦業遺蹟等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監測地下水過量開採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承擔礦產資源勘查審批方面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
(十三)林草資源和自然保護地監督管理科。(掛野生動植物保護科牌子)承擔全縣森林、草原(地)資源保護髮展和管理工作,擬定相關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制全縣森林採伐限額、林地定額,監督管理林木憑證採伐與運輸。負責全縣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草原(地)改革等工作。負責林木種苗、花卉、草種的監督管理等工作。承擔良種選育、審定、示範、推廣等工作。
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承擔全縣森林、草原(地)防火相關工作,組織編制森林、草原(地)火災防治專項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開展防火宣傳教育、防火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承擔全縣林產品質量監督、建設項目使用林地方面的事中事後監管和草原(地)開發利用的監管工作。承擔全縣濕地保護工作,擬訂全縣濕地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林業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指導監督全縣集體林地、林木承包經營和流轉工作。指導全縣國有林場、國家良種基地、國有苗圃、森林公園建設工作。
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地)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牽頭自然資源系統安全生產監管相關工作。負責全縣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新建、調整各類縣級以上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報批。組織實施全縣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修復工作。承擔世界自然遺產和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申報有關工作。承擔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組織指導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經營利用和疫源疫病監測以及疫病防控。承擔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進出口方面相關事中事後監管工作。

現任領導

金鄉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紀擁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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