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谿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金谿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根據《中共金谿縣委、金谿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金谿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金髮〔2014〕21 號﹚精神,組建金谿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為縣政府工作部門。不再保留金谿縣衛生局、金谿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谿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下屬單位,人員安排,其他事項,附則,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國家和省、市檔案明確取消的衛生、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面的有關職責。
(二)整合的職責
1、將縣衛生局的職責、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的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職責整合,劃入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2、將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的研究擬訂全縣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職責劃入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將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劃給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三)承接的職責
省、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下放和委託授權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行使的行政審批項目。
(四)加強的職責
1、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協調推進醫療保障、醫療服務、公共衛生、藥品供應和監管體制綜合改革,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運行新機制,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2、堅持計畫生育基本國策,完善生育政策措施,加強計畫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考核,加強對基層計畫生育工作的指導,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和優生優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3、推進醫療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在政策法規、資源配置、服務體系、信息化建設、宣傳教育、健康促進方面的融合。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地方標準制定。
4、鼓勵社會力量提供醫療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加強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和高層次人才培養。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衛生和計畫生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協調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醫療保障,統籌規劃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資源配置。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協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縣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具體管理辦法,並協調、指導、監督其實施,蒐集、統計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有關資料,協同有關部門對人口計畫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
2、貫徹執行國家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國家免疫規劃,制定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落實,制定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畫,組織和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盒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承擔縣人民政府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開展地方病的綜合防治和科研監測工作。
3、貫徹落實職責範圍內的醫療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管理規範、標準和政策措施,取締並打擊不法醫療行為,組織開展相關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參與制定地方食品安全標準。取締並打擊不法醫療行為。
4、負責組織實施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縣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全縣婦女、兒童衛生保健工作和優生優育工作,防治危害婦女、兒童健康的常見病、多發病。
5、擬定、組織實施全縣基層衛生政策、規劃、規範、標準並監督基層衛生政策的落實,指導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鞏固完善基本運行新機制,公共完善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管理。
6、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綜合管理,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協助完善全市統一的新農合補償方案,推進新農合市級統籌;組織實施新農合精細化管理,完善對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
7、負責制定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制定和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組織擬定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科技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和計畫生育相關科研項目。制定全縣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將其納入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 8、負責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建立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建設和諧醫患關係,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9、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建立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建設和諧醫患關係,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10、負責完善生育政策措施,組織實施促進出生人員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組織監測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建議。制定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制定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組織實施對計畫生育科學成果和避孕節育新技術的推廣和套用。
11、指導各地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完善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範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指導全縣各鄉、鎮(場)衛生院(計生服務站)的工作,指導、監督各鄉、鎮(場)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優質服務工作。參與協調有關部門對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進行綜合治理,指導計畫生育社會團體的工作。
12、負責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救災防疫防病工作,實施“人人享有初級衛生保健”的工作目標。
13、組織擬訂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隊伍建設。加強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建立完善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並指導實施。負責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系統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業務考核、協助辦理衛生專業技術職務晉升和專業技術資格認定工作。
14、負責全縣醫療衛生和計畫生育單位的人事管理。負責全縣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全縣農村醫療保障工作。
15、負責全縣計畫生育經費管理,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和使用及鄉鎮衛生院財務核算、監督工作。
16、組織建立計畫生育利益導向、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提出長穩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制定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建立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17、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縣人民政府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18、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內設9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宣傳教育股)
負責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文秘、信訪工作,負責全系統人事、編制、專業技術職務晉升、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和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負責基層衛生(計生)部門規範管理工作,負責總結推廣衛生(計生)工作的典型經驗,及時宣傳衛生(計生)中的先進人物、典型事例。研究、制定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根據上級和縣衛計委的中心工作和任務,制定全縣宣傳教育計畫大綱,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對外宣傳,指導推廣衛生和計畫生育基層知識教育,並對其效果進行評估,編制全縣衛計系統幹部培訓規劃並組織指導實施。
(二)規劃財務股(鄉鎮衛生院會計核算管理中心)
擬訂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統籌規劃與協調最佳化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資源配置工作,指導各地區域衛生和計畫生育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管理全系統工作人員的工資調整,各項衛生和計畫生育事業費及專項經費的使用;監督、審查、指導下屬醫療衛生單位的財務管理;負責全縣衛生統計和醫療衛生單位資產管理和財會人員的培訓等工作;檢查監督農村醫療保障基金安全規範使用。負責記錄、核算和報告鄉鎮衛生院的各種獎金增減變動及其結果;適時向鄉鎮衛生院提供會計信息;及時向鄉鎮衛生院報告會計月報、季報、年度報表、做好財務分析;依法監督鄉鎮衛生院各項資金的使用情況,並對會計檔案進行整理、規檔工作;負責社會撫養費票據管理。
(三)政策法規和綜合監督股(行政審批服務股)
指導基層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參與制定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政策,依法管理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制定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落實職責範圍內的醫療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管理規範、標準和政策措施,取締並打擊不法醫療行為,組織開展相關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參與制定地方食品安全標準。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承擔規範性檔案審核、清理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賠償工作;承擔、指導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覆核和聽證工作;承擔法制宣傳、培訓工作。對新形勢下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行研究,提出對策;負責全縣《生育證》和《再生育一胎證》的發放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配合省、市衛計委,協同有關部門對人口問題進行綜合性、前瞻性研究,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規範化管理工作,調查了解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基本情況,分析研究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形勢,並提出意見、建議。負責本系統的行政審批服務工作。
(四)醫政醫管股(縣人民政府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擬訂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療服務管理等有關政策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擬訂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指導醫院藥事、臨床實驗室管理等工作,參與藥品、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管理工作,擬訂職責範圍內的大型醫用裝備配置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醫療器械採購相關規範,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建議,組織開展醫療機構評審評價,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監督指導醫療糾紛調處工作。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協助有關部門參與執行國家藥品法典,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組織擬訂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外我縣藥品增補目錄,擬訂我縣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我縣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的鼓勵扶持政策建議,提出我縣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 擬定中醫藥、中西醫結合工作發展規劃、管理辦法、規章和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及臨床用藥等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負責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的設定審批、執業登記及監督管理,負責全縣中醫、中西醫結合教育、科研工作。 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新技術評估管理、科研基地建設,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 承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工作。 組織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參與擬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協同指導醫學院校教育,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和專科醫師培訓制度,指導衛生人員教育培訓和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培訓。
(五)疾病預防控制和綜合監督股(衛生應急辦)
擬訂全縣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發生和疫情蔓延,承擔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工作,承辦縣人民政府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擬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政策、制度、規劃、預案和規範措施,指導和推進全縣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指導、協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總結評估等工作,協調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其他突發事件預防控制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的防控和應急措施,對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擬訂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政策、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 承辦縣人民政府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擬訂全縣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編制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開展地方病的綜合防治工作,督促指導全縣地方病、麻風病的綜合治理、科學防治工作。 負責縣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縣級部門有關幹部醫療管理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六)基層衛生股(掛縣愛衛辦、健教所牌子)
擬訂農村衛生衛生政策、規劃、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綜合管理,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制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相關政策,指導並推進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擬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有關政策措施並牽頭組織實施;負責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管理和基本衛生保健管理評估工作;監督指導基層衛生政策的落實。 貫徹國家愛國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擬訂全縣愛國衛生事業的發展規劃和目標,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市農村改水、改廁規劃,開展以改水改廁為重點,帶動環境衛生整治、預防和減少疾病發生的農村愛國衛生工作。負責組織全市城鄉除"四害"活動。組織協調開展創建“ 衛生縣城”活動。組織開展創建衛生鄉鎮、衛生村活動,促進農村兩個文明建設。開展愛國衛生宣傳和健康教育活動。 為政府擬訂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相關的規章、指導意見和技術規範等提供科學依據,並為衛生行政部門決策提供建議和諮詢意見。組織開展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制定規劃、計畫和考核評估標準,並進行質量和效果評估,促進社會健康環境的建立和人群健康行為的形成。對全縣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專業人員及有關衛生技術人員進行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知識和技能培訓。組織發布健康教育有關的核心信息,向社會提供預防保健的相關知識服務建立和發展健康教育信息網路,推廣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新成果。建立和發展與各媒體、各相關部門的工作聯繫,推動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的開展。
(七)計畫生育基層指導與考核股
會同縣發改委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和督促基層加強計畫生育基礎管理和服務工作,完善計畫生育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基層計畫生育工作網路建設,負責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工作,指導實施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負責對各鄉鎮(場)年度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責任制的制定、檢查和考核評估,負責衛生和與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和統計工作。
(八)計畫生育家庭發展股
研究提出我縣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的政策建議,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及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制度,擬訂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
(九)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股
擬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政策,指導各地建立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指導全縣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管理、發放、驗證工作;負責全國、全省流動人口平台信息的接收和反饋。 金谿縣計畫生育協會掛靠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協會辦公室協助政府做好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引導協會會員參與計畫生育工作,向民眾宣傳人口科學理論、人口與計畫生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傳播計畫生育生殖健康等科學技術知識,協調社會力量,為民眾提供生育、生產、生活服務,做好計畫生育二女結紮戶養老保險、中考加分、計生家庭參加“新農保”、村專乾教育管理培訓及績效考評工作,負責指導基層開展“誠信計生”,推進計畫生育村(居)民自治,實現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維護民眾的合法權益。

人員編制

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17名,工勤編制4名,其中,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3名;內設機構股級職數9名。

下屬單位

1、保留原縣衛生局13個鄉鎮的衛生院,整體劃入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管理,為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下屬正股級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數維持原定不變,將原鄉鎮計生服務機構和職能整合併入鄉鎮衛生院,在鄉鎮衛生院增掛“**鄉鎮計畫生育服務站”牌子。
2、保留原縣衛生局、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下屬機構,整體劃入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管理,其機構名稱、性質和人員編制等維持現狀不變。具體如下:
金谿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局,為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下屬副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編事業編制數6名,其中:設局長1名,副局長1名。
金谿縣婦幼保健站,為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下屬正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數13名,其中:設站長1名,副站長2名。
金谿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為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下屬正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數26名,其中: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金谿縣衛生監督所,為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下屬正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數10名,其中:設所長1名、副所長2名。
江西省金谿縣人民醫院,為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下屬副科級差額撥款事業單位,未定編制,其中:設院長1名、副院長3名。
江西省金谿縣中醫院,為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下屬副科級差額撥款事業單位,未定編制,其中:設院長1名、副院長3名。
金谿縣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中心,為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下屬副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編事業編制15名,其中: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金谿縣計畫生育稽查隊,為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下屬正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編事業編制8名,其中:設隊長1名,副隊長2名。

人員安排

原縣衛生局、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系統在職及離退休人員原則上一併移交給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管理,由組織人事部門根據其個人身份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予以安排具體工作崗位。

其他事項

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衛計委負責完成上級衛生行政部門下達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工作任務,並適時向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立即採取措施。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衛計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衛計委負責轄區內食品從業人員體檢單位的監督管理,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食品從業人員開展健康體檢和監督管理及相關法律知識培訓。

附則

本規定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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