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茶

將茶葉做成理財產品,憑藉一張“提貨單”而非茶葉本身流轉盈利,在業內被稱之為“金融茶”。屢有媒體報導天價茶葉價格暴跌事件,背後都指向“金融茶”的炒作與崩盤。

2023年12月,又現“金融茶”爆雷。通過各種渠道報案維權的人已經超過270人,涉案金額預計超過2億元。

2024年7月24日,廣州市荔灣區發展和改革局發文《關於防範以“金融茶”“理財茶”等名義實施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融茶
  • 屬性:理財產品
投資案例,風險警示,風險分析,規範通告,

投資案例

2021年下半年,以大益茶等普洱茶品牌為主的“金融茶”產品出現崩盤形勢,引發普洱茶行業乃至整個茶葉行業震動,不少茶行和炒家資金斷裂,一夜蒸發千萬資產。調查發現,一款大益2003年批次的“四星班章大白菜散筒”,在2021年3月底行情價為160萬元一提,至6月27日價格直接腰斬,僅剩80萬一提。
2023年,廣東茶有益茶業有限公司業務員向顧客推薦“具有理財價值的”茶葉產品,並且承諾30天之後將由公司回購。6月14日,投資者卻被業務員告知不會再回購茶葉。
2023年12月,又現“金融茶”爆雷。通過各種渠道報案維權的人已經超過270人,涉案金額預計超過2億元。針對“昌世茶”事件糾紛,石圍塘街道主要領導到場指揮調度,第一時間組織石圍塘派出所、市監所、綜治辦等部門現場研處,現場開展摸查,調解等工作,同時對商戶茶商的茶葉買賣合規行為進行核查,目前調解工作正有序開展。石圍塘街道將強化部門合作,加強普法宣傳,堅決抵制“金融茶”“天價茶”等違法炒茶行為,規範茶葉市場主體的經營行為,要求誠信為本,守法經營,擔當社會責任,共同維護茶行業和市場秩序。

風險警示

2021年下半年,廣東、雲南等多地監管部門與茶葉行業協會均發布檔案,提示金融茶產品風險,指出“金融茶炒買方式和價格泡沫次生風險極大”。
2023年6月30日,雲南省西雙版納州召開“整治普洱茶‘金融茶’亂象”專題座談會,痛斥“金融茶”亂象危害大、影響深,損害消費者利益,破壞市場流通秩序,不利於茶產業的健康持續發展,參會的茶產業鏈從業者也紛紛表示,全力配合“金融茶”亂象整治行動。
2023年10月,福建省發布了關於防範以“金融茶”“理財茶”等名義實施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12月6日,廣州市荔灣區也發布了《“金融茶”“理財茶”?賭局陷阱!》的文章,裡面提到個別茶企打著銷售高端茶葉的名義,承諾一定期限後以本金加利息的方式予以回購,以騙取非法利潤。
2023年12月22日,證券時報報導,在芳村有人正在用“地板價”收購“昌世茶”,寄望著“昌世茶”捲土重來。
2024年7月25日,“廣州荔灣”發布《關於防範以“金融茶”“理財茶”等名義實施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金融茶”“理財茶”的業務模式日漸盛行。這類業務模式脫離商品交易實質,由正常銷售行為演變為一種追求高額回報的投資理財行為,隱藏較大風險隱患,可能涉嫌非法集資。

風險分析

有律師認為,“金融茶”交易模式對經營者和投資者都存在風險。如果經營者未經有關部門依法許可,或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並承諾給付回報,那么就可能涉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如果經營者在其中還有非法占有資金的目的,例如將投資者採購茶葉的資金挪作他用導致無法返還,則可能構成“集資詐欺罪”。在這樣的情況下,投資者遭受經濟損失、無法拿回投資資金的可能性就會比較大。
如果有經營者在“金融茶”交易活動中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或者集資詐欺罪,將面臨刑事處罰,情節最嚴重者,可判處無期徒刑。
投資者在面對‘金融茶’這類產品時,應保持高度警惕,理性看待。

規範通告

2024年6月,廣東省市場監管局向茶葉市場相關經營者及行業協會發布規範茶葉市場價格行為通告。
通告明確,經營者定價不得違反公平、合法、誠實信用、質價相符的原則。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定,恪守商業道德,遵循價值規律,依法合理制定價格,健全內部價格管理制度,準確記錄生產經營成本,自覺維護茶葉市場價格秩序。
不得違反明碼標價規定。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茶葉,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不標示或者顯著弱化標示對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不利的價格條件,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進行交易。
不得哄抬價格。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或者利用其他手段,推動茶葉價格過快、過高上漲。不得在成本未明顯增加時大幅度提高價格,價格上漲幅度不得明顯高於成本增長幅度。不得強制搭售商品,變相大幅度提高價格。
不得發布不真實的市場價格信息。不得發布虛假、未經證實或使人誤解的價格信息。不得利用技術手段等強制網路交易平台內經營者進行虛假或使人誤解的價格標示。
不得串通漲價。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不得組織或號召其他經營者串通漲價、聯合漲價。
不得價格欺詐。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引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其他經營者進行交易。不得使用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數字、圖片或者視頻等標示價格以及其他價格信息。不得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價格承諾。
不得採用非法手段變相提高價格。不得採取抬高等級、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行為變相提高價格。不得銷售違反國家標準過度包裝的茶葉,不得以茶葉包裝為噱頭誘導或誤導消費者購買。
不得虛假宣傳。不得對茶葉產地來源、品種等級、功能效果和收藏價值進行虛假宣傳。不得通過組織虛假的茶葉交易和虛假的銷售排名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不得宣傳茶葉具有金融屬性,將茶葉混淆為金融產品進行違法炒作銷售。
不得仿冒混淆。不得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近似的標識,不得實施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繫的混淆行為,誤導消費者,損害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通告要求,各茶葉相關經營者及行業協會要逐一對照上述“九不得”要求,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加強價格自律,讓茶葉價格回歸價值本身。廣大民眾如發現茶葉市場價格違法行為,可以通過12345、12315平台熱線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執法力度,依法從嚴查處違法違規炒作銷售茶葉行為,對情節惡劣的典型案件,將依法從重處罰並公開曝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2024年7月24日,廣州市荔灣區發展和改革局發文《關於防範以“金融茶”“理財茶”等名義實施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文章稱,“金融茶”“理財茶”的業務模式日漸盛行。茶企打著銷售茶葉的名義,向消費者銷售茶葉但不交付實物,承諾一定期限後以本金加利息的方式予以回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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